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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更新日期:2021-12-12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丁乙的保密是完全必要的,幸好她没告诉父母她那所谓同学就是满大夫,不然就尴尬了,因为满大夫从回来之后就仿佛驾鹤西去,杳无音讯。

  她越想越觉得他这个人不懂道理,不通人情世故。人家帮了你那么大的忙,你不说送份谢礼,电话总该打一个吧?就算忙着为“四个现代化”做贡献,你打一个电话的时间总抽得出来吧?你怎么就不知道在大功告成之后谢谢一下有功之臣呢?

  其实也不是什么不通人情世故,他在满家岭的那几天,还是很懂得照顾她的,那是他在尽地主之谊。是啊是啊,地主之谊不也是一种人情世故吗?既然懂得主人要照顾客人的道理,那怎么会不懂“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呢?

  只能说这个人是选择性地不通人情世故,他想通的人情世故,他通得很,他不想通的人情世故,他就摆出“山里人”的架势,狗屁不通了。

  但真正的原因还是他有女朋友,只不过那个女朋友吃不起长途跋涉的苦,不愿意跟他回满家岭而已。他是个孝子,又是个贤男友,既要照顾到父母,又不想得罪女朋友,于是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利用她对他的好感,让她来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满家岭版”的女朋友。

  但这能怪谁呢?只怪她对他有那份好感,不然凭他给的那点好处――我替你付来回的路费――谁会冒死跟他回满家岭?

  她越想越气,决定再也不上他的当了,如果他国庆啊春节什么的再来请她帮忙,她坚决不理他。

  她甚至对一个追了她多年的旧同事小靳网开一面,一起出去看了两次电影,还逛了一次街。

  小靳是她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时的同事,名校毕业的研究生,在公司是她的顶头上司。小靳也是农村出来的,但在大城市呆了多年,又是学外语的,早就把农村气味荡涤得一干二净,甚至比一般A市人还洋气,凡是说到外来词,从来不用中文译文,一律用原文。

  说句良心话,小靳对她也挺好的,工作上很提携,生活上很照顾,追也追得不太俗气,像满大夫医院门口那种牛肉面馆,小靳绝对不会请她去吃,请看电影一般都是外国电影,国产的只看“探索片”,还请她听过一次音乐会,就凭大厅里座位空了三分之二这一点,你就可以看出小靳档次不低。

  但她就是找不到感觉,直接的原因是小靳比较矮,只一米七二左右,又单薄,还长着一张娃娃脸,怎么打扮都不像个成年男人,总像个尚未发育的男孩子。

  她决定离开公司,返回母校读研究生,有一半也是因为这个小靳。两个人当时的关系已经搞得相当尴尬,她只好跑掉。

  其实她那份工作挺不错的,很清闲,待遇也挺好,如果不是小靳的关系,她根本不想回来读这个多此一举的硕士。

  她回校读了几年书,一事无成,工资没涨,学位没拿,恋爱没谈,而小靳已经升了一次职,提了两次工资,还吹了三个女朋友。

  这次小靳又来联系她,正赶上她被满大夫的杳无音信气个半死,于是就接受了小靳的邀请,跟他一起出去看电影逛街。

  但两场电影看完,一场街逛下来,她还是没感觉。

  小靳也真是不长进,几年过去了,也没见长高长壮一点,还是那么幼嫩,仔细看过去,似乎连胡子都没生几根,她完全想象不出这样的人怎么能做她的丈夫,那不像是她带着个小弟弟玩吗?

  约会了三次,她又把人家打入冷宫了,小靳再来约她,她就推三阻四,今天找这个理由,明天找那个理由。好在小靳并不打算在她这棵树上吊死,被她推脱几次,就拿着绳子找下家去了。

  她又回到“光杆司令”的原始状态。

  她同寝室的小宋和小唐对小靳的印象都不错。小宋说:“外资公司的呀?那不是挺好的吗?还是个小头目,管资料翻译的?那就更好了,等你研究生毕业了,用不着到处找工作,就进他那公司,你是他女朋友,他肯定会优先录用你。”

  她哭笑不得:“你忘了,我就是从那个公司考出来读研究生的。”

  “哦,真的呢,总不能读完研究生又转回去了哈?”

  小唐说:“转回去又有什么不好?有了硕士学位,就算转回去也会有个不同的职称。”

  “我不会回那里去的,”她解释说,“我走了之后,他们早就另雇了人了,我想回也回不去了。”

  小唐说:“回不回去都没关系,但这个小靳你不应该放过,找男朋友最重要的是看这人心肠好不好。”

  这个理论三人都同意,但大家对什么叫“心肠好”也没个确切定义,小唐的男朋友是很琐碎的那种,人长得不怎样,工作也一般,但对小唐是呵护备至,大事小事都想得很周到。

  而小宋的男朋友恰好相反,人高马大,闯劲十足,不当大学老师了,辞职下海,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忙得满世界飞,听说银子赚得哗哗的。

  小唐最看不起小宋的男朋友,说那人就知道赚钱,不会疼女人,不然小宋也不会每个月经痛了。

  小宋也看不起小唐的男朋友,说那人胸无大志,根本不是疼女人,而是靠女人,男人要是真疼女人,就应该出去闯荡,为女人打下一片天。

  小唐小宋当然不会当面鼓对面锣地说这些,都是跟丁乙私下相处时,背后议论几句而已。

  这使得丁乙好不遗憾,难道世界上就只有这两种“偏科”的男人?难道男人就不能既有事业心,又知道疼女人?

  她相信世界上还是有这种男人的,比如小靳,可惜外在和气质差了点。

  她硬气了一段时间,还是放不下满大夫,于是又开始琢磨怎样才能找到机会进一步了解了解他。

  终于有一天,她想出个点子,急忙付诸实践,先打电话给他:“满大夫,我是丁乙,还记得我吗?”

  “怎么不记得?”

  她心里一阵甜蜜,但他接着说:“你名字太怪了,一下就记住了。”

  她气昏了,你这是说相声的抖包袱啊你?人家说相声的抖个包袱是让人笑的,你这抖的什么包袱?气包?

  他好像嫌一个气包还不够似的,硬邦邦地丢过来一句:“你找我干什么?”

  俗话说,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她从他这句话里听出的“声”就是“烦不烦啊你?”,她差点摔电话,但又怕是自己多疑,便强压着不快说:“想请你帮个忙。”

  “你病了?”

  “没有。”

  “你父母病了?”

  “也没有?”

  “你同学病了?”

  “没有。”

  “你熟人病了?”

  她哭笑不得:“别咒人了,你怎么老想着谁病了?”

  “不病你找我帮什么忙呢?”

  “不病就不能找你帮忙了?”

  “我只会帮这一个忙嘛。”

  “谁说的?我就觉得你还可以帮别的忙。”

  “到底是帮什么忙?”

  “电话里说不方便,我们可不可以――约个地方见面谈?”

  “我很忙。”

  她正准备执行第二套方案――开溜,但他又丢出一句:“明天中午吧,还是医院对面那个面馆。”

  她愣了一下才悟出他这是同意见面了,马上说:“明天中午十二点行不行?”

  “行。”

  第二天,她课都不上了,着力打扮了一番,打的来到他医院门前,去了那家面馆,十二点还差十分钟。

  她发现面馆就一个师傅,收款的煮面的擦桌子的捅炉子的,都是那个中年男人,可能每天闻油烟味闻多了,有点发福,脸上也是油光满面。

  她对那人说:“师傅,我要两碗牛肉面。”

  师傅报出一大串名目,似乎牛肉面也分五十六个民族。

  她一个民族也不了解,只好如实相告:“我也不知道那个面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里面有牛肉,就是上次对面那个医院的满大夫点的那种。”

  满大夫的名字似有如雷贯耳的作用,面馆师傅马上就明白了:“哦,我知道了。你去年在我这里吃过面吧?”

  她不知道面馆师傅是不是把她跟谁搞混了,澄清说:“我去年没来过,是今年春天来的。”

  “哦――,那就是春天,你看我这记性,当成去年了。”

  她跟师傅攀谈起来:“您跟满大夫是同乡啊?”

  师傅像受了莫大侮辱似的,急忙发表严正声明:“不是,不是,他是满家岭的,我是满家沟的。”

  她听到“满家岭”“满家沟”几个字,觉得分外亲切,还马上联想起满家沟的野花,开玩笑说:“满家沟满家岭不是一回事?”

  “当然不是一回事,我们满家沟多繁华,哪里像满家岭,深山老林的,他们岭上的人从来没出过远门,好多人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到我们A市来了。”

  “满大夫不是满家岭的人吗?他不就在A市工作吗?”

  “呃――那也就他一个,但我们满家沟像我这样在A市工作的,多得很――”

  “都是开面馆的?”

  “谁说的?干什么的都有,还有出国的呢。”

  她对满家沟相比于满家岭的先进性不感兴趣,转弯抹角地打探:“满大夫经常到你这里来吃面吧?”

  “嗯,经常来,他喜欢吃我做的面,比他们医院食堂的饭菜好吃。”师傅表功说,“我每次都便宜卖给他。”

  “满大夫他女朋友不吃辣吧?”

  “他女朋友?我不知道啊,你不是他女朋友?”

  她听了这话很高兴,这说明满大夫还没女朋友,虽然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满大夫不愿意带女朋友来这种没档次的地方,但也不能排除他没女朋友的可能。

  十二点过了几分钟,她才看见满大夫匆匆忙忙从医院出来了,还是穿着白大褂,戴着白帽子,胸前还是挂着白口罩。从衣领敞开的那块,她甚至认出他里面穿的还是那件回满家岭穿过的旧衬衣。但他那么大步流星地往面馆一走,再高大轩昂地往她面前一站,她就忘了一切,只顾瞻仰他的仪容了,还马上庆幸及时断绝了跟小靳的来往。

  他见她面前的桌上已经摆着两碗面,二话不说,坐下就吃,还是像上次一样,鲸吞式吃法,吃得津津有味,旁若无人。

  她也像上次那样,用筷子挑着面,无声无息地吃着,边吃边偷偷看他。

  他一口气吃掉了大半碗面才问:“什么事?要我帮什么忙?”

  她按照事先想好的台词,低声说:“是这样的,再过几星期,就是我的生日了,我爸我妈很想我把――男朋友带回去一起庆祝。上次五一我跟你回家,是对我父母撒了谎的,说我找到了男朋友,五一是跟男朋友回家去了,不然他们不会准我的假,所以这次呢――”

  他很懂行地说:“是不是想让我冒充你的男朋友?”

  “嗯。”

  “那你怎么说在电话里谈不方便?”

  “这个――在电话里谈――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你就告诉我一个时间地点就行了。”

  “你愿意――冒充啊?”

  “你帮了我的忙的嘛,我当然要帮你的忙。”

  “那就这样说定了。”

  他十分老练地安排说:“你提前一星期打个电话给我,提醒我一下。再就是你和你爸爸妈妈喜欢吃什么,你先买好,到时交给我提过去――”

  她见他这么公事公办,心里有点不舒服,真的是冒充啊?难道就没一点顺手牵羊的意思?怎么不说“你和你父母喜欢吃什么,我买了给你们提过去”?我上次去你家还给你父母买了礼物呢。

  不过这总比完全没机会接触好,可能他就是这么个人,你不把话说得百分之百清楚,他就不知道你是什么心思。

  她原来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地答应,只想死马当做活马医,最后试探他一次,不行就算了。但他这么爽快地答应了,她还得想办法在父母那边自圆其说了。如果说是在跟满大夫谈恋爱,又怕她父母每个星期都叫她把满大夫带回家吃饭。但如果不说是在谈恋爱,又没办法交待为什么满大夫会出现在她生日庆典上。

  她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个万全之策,只好决定冒个险,就对父母说是在跟满大夫谈恋爱,大不了以后找个理由说跟他吹了就是了。

  生日之前一星期,她打电话提醒他,他还记得:“好的,好的,我知道,是上午十点吧?我会准时到你家的。”

  “但我买了礼物怎么交给你?”

  “嗯,这倒是个问题,”这回他开窍了一点,“还是我去买礼物吧,你告诉我他们喜欢什么,我买了提过来,免得我们还得找个时间交接礼物。”

  他答应自己买礼物,让她很高兴,但他给的那个理由,又实在叫人心寒,完全是为了少跟她见次面,这个人真是可恶!

  她无奈地说了两三个礼物的名称,他都记下了,说到时一定会办好。

  她打完电话,越想越心酸,怎么刚刚喜欢上这么一个人?完全是根木头!还是根湿木头,点都点不燃,而且是根在茅坑里泡湿的木头,总有股臭味,丢了觉得可惜,怕里面还是不臭的,不丢又时时冒点臭气,真的很烦人。

  她下了个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人狠狠整一顿,整得他爱上她,爱进骨头,爱进灵魂,然后她再像他现在一样,狠狠冷落他,让他尝尝爱情这杯苦咖啡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