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遇见白楚,因为同他最初的那场意外的遇见,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满图书馆里查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借此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之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罗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将它在无数次的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莫春的时候。我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那么我的名字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所组成,所以,他的反应会这样大。
本能的,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我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作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的出现,坚强而有力的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的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英挺的轮廓在他温暖的声线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地做这件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上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握着他衣角的手,慢慢的松开了。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的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
当然,这个好看的男子,并没有感觉到我心里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头。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给震撼住了,脸上就出现了特别惊诧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说出了那样的话――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愣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踮脚,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还能近距离看清他吃惊时有些孩子气的表情。
这种小小近距离接触不久,白楚被我圆滚滚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也觉得自己对于我名字的反应,太过激烈。所以,为了表示内疚,就在超市门口的台阶处,跟我聊了一会儿天。
我一边背着大书包同眼前这个美好的男子聊天,一边瑟瑟发抖,鼻涕也很不合时宜地跑出来,观瞻眼前的美男子。很显然,我身上现有的略略单薄的衣服很难帮我抵御这寒冬的干冷天气。但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一边吸鼻涕,一边跟他讲,我说,好像这个超市在闹鬼唉,刚才,好像有个不人不鬼的东西,一直跟在我身后哎。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听我说话,然后,仰着脸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脸蛋被冻成红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将自己身上的围巾给摘了下来,将我拉到他身边,将围巾环绕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缠粽子一样,紧紧地将我给包裹严实。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心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怜呢?想到这里,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脚上已经踩得不像样子的单鞋,悄悄地将身子往回缩。
白楚拍拍双手,笑着说,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后有机会,你再给我讲那个超市闹鬼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或者是当时突生的自尊心,让我不愿意再继续接受这个男子给予我的那份怜悯的爱惜。所以,我倔强地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议。
转身,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甩开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回头对这个漂亮的男子喊:记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很快就长大啦!
是的,我是这样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这副我觊觎那么久的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私人作坊压纸箱,被机器压伤了左手。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试,他就一边嗷嗷地叫,看着我进门后,就忍住了声音,只见到豆大的汗水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将他的手给我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得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奶奶说,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的,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能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一刀伤痕双倍痛疼。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时地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的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莫春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得都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第一章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