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她倒没有解释,我反而替她假设了道理。
别爱上这个女孩子。
但是她圆圆的脸是这么可爱,可爱便是值得爱,牺牲一点又算得什么?
我指指我的家,“我就住在那边。”
“很美的屋子。”玫瑰说:“我喜欢那些长春藤。”
“很旧了,我的祖父固执,他不肯搬。”我说。
“他还活着吗?多老了?”她天真的问。
她真是有的事懂,有的不懂。
我改正她:“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笑:“你应该问:‘他老人家还健在?贵庚了?’”
“还不一样?虚伪。”
我奇异的看着她。可以说她是野人,但也可以说她完全是纯真的,原始的。有缺点也有优点,她使我着迷。
“你要不要见他?”我问。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板着脸,不和蔼,同学也一样,向他们借功课看看,象少了一块肉似的,真受不了。”
“别愁功课,我会教你。”
“真的?答应了不准赖,谁赖了谁是狗。”
“好,”我笑,“做狗好了。”
她横我一眼。
(水如眼波横,山似眉黛青)
我的国文很差很差,但忽然之间,这两句词跳进我的心里,拿来形容她,恐怕是再好没有了。我喜欢她那道郁郁的浓眉:永远有神色的眼睛。
我叹一口气,老天,我是爱上她了。
爱是来得快的,我有得苦吃了。
好的,我认了。我叫伟,我在追求一个叫玫瑰的女被子,他们都说:伟有得苦好吃了,但是苦中作乐,是咱们中国人的看家本领,我就懂得这个道理。我爱她。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她骄傲,但是她对我不见得如此,有时候她也把那种骄傲收敛一下,给我一个机会,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女孩子骄傲也是可爱的,尤其是她。
当然,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喜欢她了,什么缺点都看不见,我想我是这一种无可药救的人,只不过我看得见她的缺点,而且连她的缺点,也觉得不错,我沉沦得比任何人都厉害。
但是同学们都认为我得到了玫瑰的青睐(为什么要叫青睐?)她不肯与其它的人说话,口音奇怪,明明是中国面孔,中国血统,行动举止却一点也不像中国人,但是她那种奇特,引起了无数女孩子的妒忌,男孩子的艳羡,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与她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机会。
我很贱。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她特别可贵,我爱她。
我正式得到一个接近她的机会,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她问我,“喂!教我中文好不好?我要写信给爸爸。”
“我不叫‘喂’。”我笑,“但是我会教你中文。”
她顿足,“你老是与我作对!”
“我与你作对?我的天!我几时与你作对?你倒说说看,有什么你叫我做,我没有为你做的呢?”
她不出声,想了一想,“那倒是真的,然而我如果对别人这么好,别人也会为我做这么多事。”
“你这叫做对我好?”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这样叫对人好?这个女孩子,她对人坏的时候是怎样的?
我想不明白,我有点怕这个女孩子,她是可怕的。
像一堆火?看着熊熊的,青色的火焰,我想触摸一下。
与她在一起,光是感觉,已然不错,我很满足。
她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夏天几时来呢?”
“这里根本没有冬天,什么夏天?”我告诉她。
她白我一眼。
我连忙说:“你不会喜欢这里的夏天,太潮,很闷,还是凉一点点的好。”
“我天天发抖,房间里开三只暖炉。”她说。
“你瘦了。”
“唔。”
她的中文很坏,但听过很多故事,使我难以下手。她只是不会写字,说、意思,都很明白。
所以我除了成为一个补习老师之外,简直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在利用我,我知道。
但是当她利用方德明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了。
方德明是我们学校里的一流高手,体育健将,我不过是应景的。
这个人长得高、漂亮、帅,而且威风,我承认他英俊。
而且他有钱。上次的网球比赛,因为他去了度假,所以我才有机会出场,赢得了玫瑰的注意。
我不大看得起他,不过我看不起他不打紧,有这么多女孩子看得起他就令人奇怪了。玫瑰也看得起地,有一天,我看见她与他打网球――为什么不与我打?我也会。
阴天。下雨,草地是湿的、玫瑰穿着白毛衣白长裤,戴着一顶小红帽。我走过网球场,我在想:这个女孩子是谁?学校里并没有这一号人物,看清楚是玫瑰了,我有点安慰,至少我眼光是不错的,但是与她对打的是方德明,我心里就酸得冒泡儿。
我脚不由自主的向他们走过去。
“玫瑰?”我说。
她看见我,扔下了球拍,向我奔过来,白裤子上都是泥泞,白跑鞋上有青草渍,但是她看上去,比什么时候都美,她向我招招手。
“什么事?”她说话的时候,口中冒着白气。
“不觉得冷?”我很讽刺的问,其实是妒忌。
她眨眨眼,侧着头,看清了我的心,笑了。
“不冷。”她说:“迟早要习惯的,是不是?”她回头看方德明,“你认识他?认识他?”
我点点头,学校里谁不认得我,谁不认得方德明,我们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现在我为她补习功课,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该满意了。
我说:“你会着凉的。”
我说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红的斗篷盖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头一笑,我看得几乎昏过去。
“你好,伟。”方德明向我点点头。
“好,”我说:“下星期有报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练网球。”
玫瑰说:“下次我们到他家的球场去练。其实那时在家,我们也有网球场,”她耸耸肩,“但是现在家太远了,不说还好过点。”
方德明接上去说:“如果你寂寞的话,来我们家住。”
玫瑰说:“不,我亲戚不允许的。”
他们两个人一对一答。我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他们简直存心开我玩笑。方德明一向也对我没有好感,现在我想该打一场仗。
我忍着气说;“玫瑰玛璃,今天晚上见。”
晚上我要替她补习。
她说:“伟,晚上见。”
好的,我真的没种,晚上居然还上她家去。
然后我回头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们两个,想必方德明也有点不安,他会在问:晚上,晚上什么?假如这个小子以为玫瑰是他的,他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回到家里,我的气反而平了。玫瑰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爱上了她,是的,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厢情愿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乱,她又没有骗我哄我,很明显的一片狡黠,我应该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千里迢迢的跟了来,也是出于他的自愿,与玫瑰无关。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够俗),蝴蝶蜜蜂不肯放过她,可不是她的错。
想到这里,又心安理得起来,我打开了我的红楼梦。
如果她要去爱上一头牛,就让她去爱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怀疑:如果她真的爱上那条牛呢?
“不会的。”我随即对自己说。
谁知道会不会。
我准备了我的书,拿到图书馆去等玫瑰。
我总是在图书馆教她功课,那里静,大,而且放了学,人不多,可以低声说话。
我喜欢教她功课,她是这样专心,用神,眼睛动也不动的瞪着我看着,用神听解释。我觉得她父亲逼她过来读中文简直是与她作对,她倒没有怨,而见一派要做得好好的样子,这一点她与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来的时候,从门口路进来,总象一幅图书一般的美丽:不同的衣服,不一样的表情,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鼓着嘴,总有她的花样。
她的每一种花样我都喜欢。
有一天她要求我帮她做一首词。
我有点纳闷:这与她平日用功的态度不同。
她看着我,大眼睛闪闪生光。
我想了一想,“如果我替你做了,你自己是永远不明白的,对你没有好处。”我也看着她,怕她生气。
“有,你做了,我交出去,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平常分,卷子回来之后,我可以慢慢看你怎么做,考试出同样的题目,不成问题。”她轻声解释。
她分析得这么清楚,我觉得很合理,于是我说:“好,我替你做,你喜欢哪一首词?绝不能‘床前明月光’吧?”
她笑了:“谢谢你,别做得太好。老师也教过几首,我不喜欢,以前父亲喜欢韦庄的词,你知道这个人?”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我有一分惊异,她的父亲喜欢韦庄,她父亲起码四十左右了吧?我不明白,这么的年纪还能浪漫起来?但是我随即笑了,谁没有年经过?也许那是年轻时候的事了。
难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细细的看玫瑰,我在想,她是像她父亲呢?还是母亲?
“喂!你尽看着我干什么?神经病!”她笑。
“只有这么一样功课?”我问她。
“哦,还不够呀,你倒是够黑心的。”她说。
我看着她,这么俏皮捣蛋,会作弄人,利用人,又亳不掩饰,愿者上钩,碰到这么一个女孩子,我还能做什么?只好随她牵着我的鼻子走。
“我下星期给你。”我说。
她用手撑着下巴,细细的看我,“你像我的父亲,说不出在什么地方像。我父亲不年轻了,他四十岁才得了我一个女儿,现在居然赶了我出来,我母亲也不说什么。”
“你母亲年纪也大了?”
“不,母亲今年才三十八岁。”她说。
我点点头,以她的骄傲,她是不轻易说起家里事的,我相信方德明一生一世也不会知道。但是我什么地方像她父亲呢?
如果她有那样的一个父亲,就不该叫玫瑰玛璃这个名字。
“我原来有个中文名字,因为母亲不喜欢的缘故,没用。”她果然说了,“你道奇不奇?”她的语气想也是跟她父亲学的,相当头头是道。
我终于问了一个想问很久的问题:“你母亲可是中国人?”
玫瑰奇说:“只有你看出来了,她是混血儿哪。”
我说:“难怪你这么的白。”
“是嘛?”她说:“在夏威夷每个人都是混血儿,只要不明显,谁也不细细的去查。也是中国人,很纯的,住在一个地区永远不走出来。我母亲很美丽,有一半是中国人。”
我不好问她另一半是什么人。
她的确是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开头我们都以为她是纯正的中国人,到现在,才发觉完全不对劲,但是我们不能说她完全不是中国人,她说她有四份三是中国人。
我心中叹口气,如果她简单一点就好了。
如果她简单一点,我也不会对她痴到这种地步吧?
我已经痴得要用红楼梦来解释自己了,老天爷。
她的手搁在图书馆的长台上,手指细而且长,手指上戴满了戒指,都镶着小小的宝石,我想把我的手放在上面,但是我终于没有那么做。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
在她的面前,我十足十像个书虫,连女孩子的手都不肯碰。她的手是细的,细而且白,相当长的指甲,但是干净,没有指甲油。通常看文艺复兴时期的外国画,我总是喜欢留意女孩子的手,无论交迭着,支持着下巴,拿着望远镜,抱着婴儿,那双手总是十全十美的,我喜欢那样的手。
我低头不响。
我终于遇见了一个我要的女孩子,但是她不容易得到。
我想我们该走了,今夜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我还得替她捉刀做功课。
她却说:“我听说你是一个很顽皮的人,顽皮,你明白!很多女孩子都这么说,开头你也一直与我作对,为什么忽然之间你变了,变得这么静?”
我说:“你不知道?”我看着她的手,“我爱上你了,所以没有笑话好说呀,爱情不是潇洒的。”
“什么?你爱我?为什么?”她很吃惊。
“因为你可爱。”
“不不,不要爱我。”她摆着手。
“为什么?”我问:“我爱你,这是我的事,我又没强逼你也爱我。”我淡淡的说。
“怎么会呢?”她睁大了眼,“以前有一个男孩子,他拿了手枪逼我爱他,你的态度倒很两样。”
我握着自己的手,看她一眼,我说:“我是中国人。”
她不响。
她把手搁在我的肩膀上,当我是一个好朋友一样,她说:“我不明白,但是我喜欢你,我不会不对你好的,但是我也不会对你太好。”
我有一阵心酸,好,她上来就把态度摆明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只好永远坚持“我爱你,与你无关”的态度。
我说:“你的男朋友太多了。玫瑰,太多男孩子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你才会这样。”
她看我一眼,“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爱上了一个人,他不爱我,完全的拒绝了我,令我伤心到现在。”
“真有这么一个人?”我诧异的问:“谁?”
她点点头,“有。他开一家贝壳店,中国人,长得很好。他不喜欢我,我一进他的店,他就皱眉头,一直说我的中文不好。”
“这是你来学中文的原因?”
“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坦白的说:“。我想这是讲究缘份的,我爸爸说什么都是缘份。他要是不喜欢我,我的中文再好,他还是不喜欢我,他不过是故意挑剔而已。”
我笑:“是的,你父亲说得很是。”
“不过我总是忘不了他,也许只是心里生气的缘故。”
她这一番话,说得很是成熟,也很有哲味,甚至与我的想法差不多,不过这只是她的片面,这个女孩子有多少面,我不知道,相信她自己也不会知道。
她的手仍然搭在我的肩膊上,仿佛我也是女孩子,我们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她说:“我爱跟你讲话,你懂得很多,方德明,他不过懂得玩网球而已。”
我看着她,她的样子是很有诚意的,而见很天真无邪,大眼睛睁得很美。但是谁能保证她不向方德明说:“我喜欢你的强壮,伟,他不过是中文好而已。”
我也能看得穿她,毛病便是在那里。
我想得太多了,我应该相信她所说的话,欣赏一番。
美丽的女孩子往往是最难得到的,我爱她,就因为她难以得到。爱一个人是快乐。我不认为单恋有什么不对,就算这是单恋吧,我仍然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爱一个人是好的,爱与被爱,我选择爱。我不要被爱,多少人说:被爱是幸福的,他们错了,一个讨厌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边左右,有什么快乐可言?但是至少现在我看着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满足。
玫瑰说:“我们该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没有枪,这里买枪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与你在一起,真是无忧无虑。”
“啊,是的。”我说:“这是我的好处。”
我与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弯里。
在旁人看来,我们何尝不是恩爱的一对。
实际上,实际上我们十划还没有一撇,我连她的影子还没有抓住,多么可惜。
“我会想念你。”到了门口,她说。
“谢谢。”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见。”她一转身,走了。
连一个转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变成了一个阿木林。
同学告诉我:“你与她在一起,迟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个舞会?她已经答应与方德明同去了。”
“是吗?”我淡然说:“我教她中文,不过是想她学好功课,没有其它的意思,你们误会了,至于她与什么人去舞会,与我无关,我对她没有企图。”
“你真伟大。”同学说。
这是称赞?是讽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欢舞会。我只希望与攻瑰静静在一起谈话,聊天。当然她是喜欢舞会的,因为她永远是中心,我不会忘记上次的舞会。
她居然在门口等我。
这次不一样了,这一次她认识了方德明。
那个舞会我还是要去的,只是为了去看她,不是为了其它人怎么想。我不在乎其它人怎么想,我也有我傻气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么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伟大”很快又传开了。
我得到了一个约会。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与我同去那个不知道什么名堂的舞会。
我约了她。
那天夜里,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袍,挂一串养珠,很素净,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会穿这样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标新立异的。
我打开了车门,很礼貌的送我的女伴上车。
喜欢我的女孩子也不见得少,只是我没有看中她们。
我手中拿着给玫瑰玛璃的作文,我选了一首比较易懂的词,并见写得很浅白,但是几个重点却一点都没有漏掉。我想应该可以拿个乙+。
我的舞伴问我拿着的是什么,我笑笑,不响,她笑了。
“你不说我们也知道是什么。”她也笑。
“这倒奇了,一卷纸,你怎么知道是什么?”
“是替玫瑰做的功课――她自己说的――是不是?”
“女孩子就这样,明知还故温。”我说。
“玫瑰倒还大方,她不介意别人知道她有枪手,她本来就没预备拿文凭。家里不过是叫她来学识几个中文字,使可以回去了,她家要有钱。”
我看了她一眼,这番话好象是故意说给我听的――人家可是说走就走的,你巴巴的帮她做这个做那个,犯不着。
女孩子的器量都这么小,今儿如果是帮她做,那么情形又两样了。
我还是笑了,不说话,开着车。
她索性把话说明白了:“我们都替你不值。”
我不知道她口中的“我们”是谁,恐怕是另外一堆女孩子吧。我看我的女伴一眼,怎么长得相当清秀的脸,却有张这么碎的嘴?没完没了似的。玫瑰就是这样好――爽快,一是一,二是二,你自己愿意做傻瓜,活该,没得怨!这些都是其它女孩子比不上的,所以我属意玫瑰。
车子到了。
我停下了车,替我的女伴开了车门,并扶她下车。
她也就很矜持的让我扶她。
如果是玫瑰,早就自己跳下来啦。玫瑰的骄傲流在血里,不像这些女孩子,连骄傲都是肤浅的。唉,算啦。我再这般失魂落魄下去,也是没用。一方面我身边的女孩子还是不放过我,她噜噜苏苏的说:“是呀……所以我们都觉得你伟大……”
我看她一眼,这是我天地良心最后一次约会她了,从此以后,我可以不见她,就不见她。
我已经到了合法年龄,我又不痴不傻,如果有什么事发生了,我当然晓得后果,自己来承担,何必要这么多的人替我担心?
偏偏这世界上爱给免费忠告的人特别多,他们之所以义愤填膺,是因为他们本身没得到什么好处,如此而已,我很明白。
到了舞会,自有同学迎上来打招呼。
我才抬头,便看到玫瑰,这一次她倒到得早,舞会总共才到了三分一的人,她已经在了,恐怕方德明接她接得早。
她看见我,扬扬头,走了过来,她的头发随意的披着,一条裙子很短,只在膝盖上面,露着笔直修长的小腿,裙子是深色的,丝袜也是深色的,不过手臂还是没有露出来,看得见的只是小腿。这一下子,有好多女的后悔穿长裙!玫瑰就是这样,没有人猜得到她会下一步做什么,今天晚上的短裙子便是个例子。
我真想走过去,但规矩是规矩,今天晚上我约的不是她,我得照顾我的女伴。
我向她点点头,“德明呢?”我问。
“不知道呀,”她说:“恐怕还没到吧。”
“什么?你们不是一起来的?”我奇间。
玫瑰睁大了眼睛,“没有,话说我们是一起来的?我是与班上女孩子一起的。”
我气得呆了,是谁告诉我的?反正每个人都说她答应了方德明的约会,所以我只好约其它的女孩子,这些人真是唯恐天下不乱,我也糊涂,没有多问一声,为了面子,为了自尊心,就当这件事是真的。
一边懊恼着,我一边又佩服她的大方,恐怕骄傲也包括大方吧?她何必在乎我?她是有资格独来独往。
结果我把功课交给她之后,与我的女伴跳了一夜闷舞。
而方德明随后也到了,他这家伙,索性抛下了那个带来的女孩子,与别的男同学争玫瑰,
而玫瑰,那天与所有的男孩子都很礼貌很漂亮的跳了舞。她那件深咖啡色的跳舞裙子像蝴蝶薄翅似的扬着,因为深色的缘故,尤其诱惑。
我气了一个晚上,我一直忍着,忍着等舞会完毕,送了应该送的人回家。
谁也没猜到玫瑰居然会没有这舞伴,然而没有舞伴,她还不是一样的出色?女孩子那希望她快点回家,男孩子都希望她留久一点,反正自从她来之后,大家的日子就没太平过,至少我就无端端的躁了起来。
我在图书馆见到了她,我问:“玫瑰,你怎么那天没有舞伴?”
“没有人约我,我登报纸不成?”她笑。
“有人告诉我,方德明约了你,你答应了。”
她说:“奇怪,德明也这么说,有人告诉他你约好我。事后又想不起谁说的。”
“真气。”
“有什么好气?”她脸上闪过一丝淡漠,“都过去了,记着干么?小事。”
我可没有她那么洒脱,我气鼓鼓的说:“你为什么不问我一声?叫我约了旁人。”
“伟,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你只是我的补习老师,我怎么可以霸着你?你爱约谁,就是谁好了,我一点也没有不高兴,我那天玩得很开心。”玫瑰说。
她转过了话题,打开了国文书。
她一点也不在意,一点也不在意。同学与她作对,没有舞伴,她都认为是小春,想令她难堪的人,恐怕要失望了吧?
她真正视为要事的,只有一样:她的功课。
照我的看法,她是一定会将功课做好才走的,她不是半途而弃的那种人,绝对不是,这一下子恐怕谁都弄错了。她很赌气的一定要把功课做好。所以我与她的见面,不外是在图书馆里。
快放假了,足有三个星期的假期,我问她有什么打算。
“本来想去日本旅行,后来打消主意了,累,我想好好的睡四五天,养足了精神,再温习书本――可别告诉别人,人家会笑我的。”她补上一句。
我说;“我就笑你,放假也看书,我觉得你可以应付功课,不必读什么了,耽下子钻到牛角尖去,反而不美。”
“钻牛角尖?与你说话,就是这样有趣,学新的名词。”
我笑了,她说得这样正经,连钻牛角尖也没听过,真是滑稽透顶,这还能算是中国人?
“你笑好了,所以我要好好的念书。
我收敛了笑容。“对不起,玫瑰。”
“没关条。”她一仰头。
她脸上的冷慢慢的露了出来,我看得很清楚,但是随即又溶化了。她是一个变化多端的女孩子,很有心思,心思却不胡乱用在别人不相干的身上。她很成熟,这么久了,从没听她说过任何人一句不好的话。在陌生的环境里过生活,除了抱怨冷,也很少提什么,她是有一个目标的,我知道,只是她不说,我也不好意思提。
她恐怕没有忘记那个开贝壳店的男孩子吧?
她把她父亲的信拿出来给我着,我读了一遍,那是极好极简明的文言,她却还看不懂,我教她用白话回信,她还不满意,字写得太大,而且别字多,不整齐。
我改正她,她不响。
我为她补习的时候,她尊重我。但是平常见面,依然是捣蛋鬼,俏皮精灵,难以捉摸。
她邀我上她家去。
那是一间相当大的房间,连着浴间,拨给她一个人用,亲戚家的佣人,自然也为她服务了,除了寂寞之外,应该是很舒服的。
她说:“我情愿不放假,一放假心就散了,老想回家晒太阳:这里连续下雨,已经有一个礼拜了。”
我说:“还有台风飓风呢,明年你不走,就尝到滋味了,没放假的时候你又一直嚷累。”
她为自己的矛盾笑了。
我可笑不出,我看见她案头放着一张照片,小小的,但是镜框很考究,是个男孩子的全身照,站在沙滩上,背景是出名的“钻石头”山。
这大概便是那一位了吧?
由此可知她心中自有别人,可怜我还打算与方德明争个你死我活的。也难怪她不在乎一个舞会里有没有伴,她是见过一点场面的女孩子。
她坐在地毯上,看看我。
我转过头来。
“你认识我的家?”
我摇头,“在一次旅行中,停过两天,很美,很商业化,的确是一个可以住辈子的地方,天气好得不像话,天堂一样。”
“也得有钱才行呀。”她笑,说了句很老成的话
“好象每个人都有钱的样子。”我说。
“那倒是真的,没钱的早就站不住脚了。”她说。
“香港也一样,没钱站不住脚,人人都想法子找钱,”我笑,“实在看不出读文学可以读出什么名堂。”
“你父亲有钱就行了。”
“你怎么知道?”我奇怪。
她笑,“人家告诉我的,你父亲开药店,是那种中药店,一格格小抽屉拉出来的那种。”
“的确是。”
她低下了头,“难怪你说没钱站不住。德明家开银行。”
“也有抢银行的――你怕不怕这个地方?”我说。
“怕?我还没有看清楚这地方哩。”她说。
“你要不要看?我陪你――”
“这……”
“你好象怕我。”我笑说。
“怕你?才不是,只是有人说我故意勾引你,让你教我功课而已。”
“你是一个骄傲的人,你也听别人说的闲话?有一个中国寓言,说两父子骑驴子进城,你听过没有?”
“有,后来左不是,右不是,把驴子扔到河里去了。”
“可不是?所以,闲言闲语别总得太多。”我说。
“只是你不要误会,我们是朋友,对不对?朋友管朋友。”
“我明白。”我说,心里正酸着。
“可是,”她缓缓的抬起头来,“你为什么说我骄傲?”
她的骄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