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说,你们之间是一种会令整个家族耻辱的禁忌啊。
十九岁那一年,血正热,我可以不管不顾哪怕触天谴,可是却不忍心我视若生命的女孩遭半句诽议。
于是,就这样,那个夏天,我离开了你。
以失去记忆的名义,以走失的方式。
一晃五年时光。
病房里大病初醒那一刻,我大概是喊了你的名字。
于是,便是一场一触即发的争执,未央的争吵,未央的眼泪,未央最后的服软……她说,我们结婚吧。
她哭着说,你可以不爱我,我允许你把她放在心里一辈子啊。我们结婚吧!这是对姜生和天佑最好的成全!
原来,我爱你这件事,不只需要逃避,还需要成全。
这是多么荒凉的笑话啊。
未央突然质问我,她说,凉生,你想想姜生怀着天佑的骨肉啊,你忍心让这孩子没父亲吗?
那时那刻,利刃穿心,也不过是这个滋味而已。
我该多爱这个小孩,我是他的舅舅;可是我多想爱这个小孩,以父之名……或者是,我该多么嫉妒他的父亲,他带走了我这辈子视若生命般的人。
可这些情绪,我都不敢让自己有。
因为,有些爱,是遭遇了血咒的禁忌。
(图书与连载中未必出现)
备注:】凉生此时,刚被陆文隽放过,身体恢复,他并不知道姜生为了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所谓的“和天佑”的孩子。而未央也不会告诉他,更不会告诉他,他和姜生不是兄妹的真相。
番外 番外二: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