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已近,各重要干道的车辆正在渐渐加多。柯白莎小心地驾车,一路注意速度表,不要超速,又来到了克仑巧大道。到了上次跟丢北太太的地区,她把车速慢下来,以致完全停车。她回想当时尾随北太太的情况,她把车突然吃进排档,加油,快速换档,用差不多当时的速度,假想北太太的车仍在前面,向前全速前往。
柯白莎在大道上次北太太左转的街道左转,快速来到交叉路口,当初就是转入这里,一面前面无车,不能决定她是左转、右转的。柯太太把车在十字路口停下。她左看,右看。她现在发现一点当初她疏忽的地方了。向左,向右的街,都是很长,无法再左右转的街。要一般街道2、3倍的路程后,才有十字路口。
柯白莎用脑子在思考。
假如北太太自大道左转后直走,白莎一转弯会见到她车在前面。白莎最后跟入的速度不算慢,一转入就看前面已经见不到北太太的车,所以北太太不是左转,定是右转,反正一定是转弯了。但是,白莎立即右转,又退回来左转,两方都无车。在两方都是如此长,而无交叉路的路上,不可能见不到北太太的车。
这样大一辆车当然不可能在空中消失,不用说,一定有一个去处。白莎努力回想当时的情况。
自深深的潜意识中,白莎似乎想起,她自大道转入的时候,好像见到有个什么人站在一个车库门之前,那时白莎急于冲至交叉路口,末及细顾。
她努力地想车库在哪里。好像在街的左侧。
白莎把车回转沿街慢慢前进。
街角第2座房子好像该是——北豪根街609号。这不能算是线索——甚至可能什么意义也没有。但是白莎现在想的是那么多钱出入中分一杯羹。她什么可能也不放弃。
白莎把车停经,沿人行道走过来,按这房子的门铃。她听到门铃在屋子里面响。
她等了15秒钟。又再按铃。房子里没有动响。
白莎退下几步。对这房子外表再仔细看一下。房子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所有窗帘都是拉下来的。门阶上,大门门槛上已开始有灰尘聚集。
白莎失望他用大拇指又按了一次门铃,开始观看邻居的情况。
西方一朵挂得很低的云,把太阳遮住了。黄昏景色因而提早来临。这一天,在这季节中是最熟的。对街一个院子中几个孩子在玩——一个8、9岁的女孩,两个小男孩。
白莎走向他们。“对面房子什么人住里面?”她问。
女孩回答道。“寇先生,寇太太住里面。”
“他们好像不在家?”
女孩犹豫着。
男孩说:“他们出门度假10天。”
女孩说:“妈妈说过不能随便告诉陌生人。现在闯空门的很多。”
白莎笑笑向他们说:“我听说他们要出租车库。你们知道吗?”
“没有。他们自己也有车,不过开走了。”
“谢了。”白莎有礼地说:“我只是看一下车库。我知道他们想出租。”
她退步向后,这次比较有信心,通过街道,走上车道,来到车库前面。对街院子中的孩子看着她的背影,过了一下又开始玩耍,白莎到达车库门前时,他们早把白莎忘记得干干净净。
白莎侧向推一下车库的门,她想车库应该是上锁的。
车库门在滑轮及滑油协助下,无声、轻巧地推开了尺寸。
白莎再用一点点力气,车库又开了几寸。她是没有意思要进去的。
她看到一辆车停在车库里。
车尾巴向着她。那车尾巴真眼熟。白莎着向车牌。
是北太太的车子和车牌。
白莎自车库门进去,走到车的右侧。
近黄昏的日光,自向东开的车库门,和北窗中透进来,倒也足够可以看清楚车库中的一切。不过才进来的人至少2、3分钟才能使眼睛适应过来。
白莎自然认为车子里不会有人的。她把车子右前门打开,开始要坐到里面去看看车子的仪表。她的脚踢到什么东西。她低下头去看,这时她眼睛已适应过来,他看到一条穿了丝袜的大腿,是一个尸体,一半在车座上,一半在车子地上,半夹在驾驶盘与车座中。
这时,白莎的鼻子才嗅到隐隐的死亡气息。
白莎立即自车中退出,开始想回出车库。想一想,她找到车库电灯开关,把车库灯打开。
车库灯是在车库正中的一只吊灯。光线被车顶遮盖,间接地照向尸体。白莎知道,除了这个机会,她不可能再有机会调查这现场了。
尸体穿了白莎记得十分清楚白格子布上装。墨镜后面是死鱼样的眼睛,但是正面看来,由于墨镜的关系,尸体的头有点像猫头鹰。
挡风玻璃中透进来吊灯的光线,使白莎看到,有一张白色的纸落在车地,尸体旁边。
可白莎把纸条捡起来,开始看。
上面有打字字体。白莎初步看出,这是出自与匿名信相同的雷明顿手提型打字机。
我必须开车走西莫亚大道。要装做毫无怀疑,千万不回头查看,但要多自后望镜用眼角观察。如有人跟踪,设法在道森街候机抢次红灯,但仍以常速前进。我要在北豪根街左转——北豪根是道森街下一条街。街角第3座房子是609号、车库门会大开着。我要开进车库,把车退出车库。一切必需依照信中指示,不得有错-一梅宝录。
白莎把纸条放回原来地方。她凑向女尸,把大拇指摸上尸体的嘴唇,忍住一口气,把嘴唇分开。
北太太右下牙床处少了一副可取下的假牙牙桥。有两颗自齿早已拔掉了。
柯白莎自车中退出。她把车库门关上,翘起足跟走向自己开来的汽车。对街小孩子们在欢乐地玩的声音传入她耳朵。现在除了打电话给通警官报警,还能做什么?
“真倒了几辈子的霉!”她一面进车子,一面咕噜着说。
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