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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 9


更新日期:2023-01-18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警察一拍桌子:“你要是老实人社会上就没坏人了。你在饭馆里吃饭喝酒,吃完不给钱撒丫子就跑,有你这么学雷锋的吗?你自己说说这属于什么行为?”

  我这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心想什么大不了的事,你不说我都忘了。

  我起初还怕警察是因为我偷窥跟踪王雪菲,或者是购买伪造的假公安证件,携带管制刀具的事抓我。

  要是因为那三条,随便哪一条都够我吃不了兜着走的。

  我吃霸王餐的行为相对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顶多是罚款拘留之类的处罚。

  我嘻皮笑脸的跟警察解释,我是看见他们欺负小孩,我见义勇为来着,我的行为虽然不太恰当,但是动机和出发点还是好的,希望政府处罚我的时候能考虑到这一点,从轻发落。

  警察说:“行了,法制社会,只重视行为造成的后果,动机只是参考因素。你签个字吧。”

  我一看警察是给我开了张拘留十五天的刑票,后面备注上还写着处以罚金,并责令改正。

  我也没多看,就签了字,跟警察说:“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赶紧把我送分局拘留所吧,现在还不到晚上十二点,我现在赶紧进去还能算是一天。”

  警察奇怪的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真想得开,倒一点都不在乎。”

  我斜着眼没好气的说:“我要是想不开你就不拘留我了是吗?那我就想不开一个给你看看。”

  警察赶紧说:“可别,你还是想开点吧。”

  我说:“好象有个伟人说没进过监狱的人就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看守所虽然比监狱差一个级别,我好赖也算是进去学习一回,蛮好的。”

  一个多小时之后警察用车把我送到了分局看手所,我对拘留罚款之类的毫不在乎,把心一横,想都不去想了。

  但是在进看守所的一瞬间,我想起一件事来:“糟了,忘了告诉张涛别去见王雪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