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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宝物


更新日期:2023-02-26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在精灵国最隐秘的地方,刚刚大获全胜的豌豆花正在环顾群臣。

    蓝金勋爵闲散地站在他身旁,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把青铜匕首——他身材高大、姿态优雅,黝黑的皮肤上随便披着一件用苔藓和荆棘织成的短外套。

    “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国王。”豌豆花高声宣布。

    大厅里一片寂静,精灵们思考着这个巨大的转变,以及自己手中的机遇。一个胆子大的精灵说:“那在墓里的老国王呢?你觉得他会怎么说?”

    “他说的和我差不多。”豌豆花说着,将一支羽毛箭掷向那个精灵,将他击倒在地。精灵受了伤,但是并没有死。很好,豌豆花心想,等一下我可以好好找乐子。他向侍卫做了个手势,受伤的精灵被拖了出去。“让老国王见鬼去吧!”他说。这一次没有精灵出来反驳。

    每个精灵都知道,豌豆花想发起一场大决战,对抗人类、矮人、哥布林和其他一切种族。他希望精灵可以再一次在另一个世界里恣意纵横。

    “我们从创始之初就是精灵。”豌豆花声如洪钟,“人类占上风的时间太长了。我们要让最近才翻身的哥布林感受到我们的怒火!将那些呜呜作响的垃圾机器清扫一空!我们将夺回原本属于我们的世界!”他微微一笑,又轻柔地说,“谁不肯与我们为伍,我们必将让他生不如死。”

    在火车和铁屑的世界里,铁对精灵是致命的。但是谁也不敢违逆豌豆花,他们都不想感受他恐怖的暴怒。他们都非常清楚,他知道该怎样将“痛苦”这个简短的词变成一段漫长的经历。

    新国王的法力随着时间积累变得越来越强,他高大健壮的身影凌驾于众精灵之上,他们发现,自己的时代再次来临了。

    “那些人类都是蠢货!”豌豆花咆哮起来,“他们以为自己可以阻止我们?他们其实需要我们。他们呼唤时,我们就会出现。我们先让他们渴望永远无法得到的东西,再将他们好好嘲弄一番。我们要占据一切!”

    精灵们欢呼起来。

    贝奇·帕顿和南希·阿普莱身上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惴惴不安地站在蒂克小姐面前,只听她说:“这不仅仅与魔咒和扫帚有关。有时会涉及繁重,甚至十分恶心的劳动。什么事,贝奇?”

    “我爷爷去世时我在场。”贝奇说,“所有必须完成的程序我都看在眼里。爸爸说我不该看,但是我妈妈说‘就让这姑娘看吧。她早晚都要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

    “姑娘们,你们应该都会一些基本的魔法,比如用念力熄灭蜡烛之类的。我想要确定的是,你们认为,我们可以用魔法做些什么呢?”

    贝奇说:“可以治好身上的斑斑点点,这个我知道。我奶奶就有这个本领。魔法可以让你变漂亮。”她语气有些悲伤,蒂克小姐仔细一看,哦,她的一侧面颊上长了一块难看的胎记。

    “还可以施魔法让别人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南希说,“或者……”她的脸变红了,“让男孩子喜欢上你。”

    蒂克小姐笑起来:“姑娘们,我告诉你们,要是你天生丑陋,那么魔法也无法让你变漂亮。而且魔法也不会让人喜欢上你。魔法并不是一个玩物。”

    南希的脸更红了:“可是男孩子……”

    蒂克小姐的表情丝毫不变,她说:“他们怎么了?”南希的脸红得厉害——要是她的脸再红一些,蒂克小姐想,她就会像一只龙虾了。蒂克小姐继续说,“你不需要施法术来吸引男孩子,南希,要是你想学习这种本领,我相信蒂凡尼女士会让你去找奥格奶奶,或是你的奶奶。”

    “您有心上人吗,女士?”南希问。

    “没有。”蒂克小姐说,“他们会妨碍我。好了,让我看看你们会不会制作沙姆博。要是你们不会这个,就不太可能成为女巫。沙姆博可以帮助你集中魔力。”她朝空中一挥手,似乎将某种东西留在了空中。空气像是沸腾了一样,翻滚起舞,微微颤动……仿佛有了生命。蒂克小姐说:“注意观察空气是怎样运动、怎样停滞的——那里就是应该布置沙姆博的地方。它会给我一些建议。”她突然拿出一个鸡蛋、几截绳子、几根树枝和一个小坚果。“我身边有的这些东西就可以用来制作沙姆博。”她说。她看看她们严肃的小脸,叹了口气说,“现在轮到你们两个制作自己的沙姆博了,其中必须有一个活物。听我说,你们只要闭上眼睛,用手头有的东西做一张网就可以。”

    她看着她们从口袋里掏出各种东西,表情严肃得像是在参加葬礼。蒂克小姐十分了解女巫,她知道这些姑娘具有与生俱来的魔力,但是要想下定决心成为女巫,你需要的可不只是一点点儿天赋,更需要付出努力,许多的努力。即使这样,也没那么容易成功,她很清楚。抛开其他的不说,她们的家长也要支持她们的选择才行。女孩子在家庭中的用途很多,比方说照顾弟妹或是在家里开的小店里工作。但这都是小外孙们降生之前的事,而外孙是一定会出生的,没错,一定会的。

    蒂克小姐还知道,通过观察一个人口袋里有哪些东西,可以发现许多和他们有关的信息,有时候观察他们口袋里没有的东西也一样。她自己通常会在口袋里放一小块奶酪——没有小点心是施展不出好魔法的。想到这里,她说:“即使是一只虫子,也是活物,所以最好找个小盒子养一只,放几片富含水分的树叶进去就可以。”

    南希脱掉一只靴子,说:“我这有一只毛毛虫。”

    “很好。”蒂克小姐说,“你很幸运,不过,运气只是成为女巫的一部分条件而已。”

    贝奇有些沮丧:“我找到了一枚发卡——我可以用它吗?”

    蒂克小姐叹了口气:“放在你的沙姆博上?当然可以。不过你仍然需要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蝴蝶、蚂蚁之类的。不过要记住——不能杀死它们,应该让它们自己离开。”

    “哦,好的。”贝奇说。她在身后的灌木丛里摸索了一阵,拿出了一只个头很大的绿色毛毛虫。

    “你学我!”南希说。

    蒂克小姐笑起来:“做女巫一定要机灵,把眼睛擦亮,看见什么就学什么。做得好,贝奇。”贝奇三两下将毛毛虫拴在一截旧线头上,另一头不知怎的就系在她的一根手指上。她用其余的几根指头使劲地将发卡别在了沙姆博上。

    南希噘着嘴,把她的毛毛虫也举到半空中,毛毛虫正使劲蠕动,想钻进一团羊毛里。

    天空中突然划过一道闪电,滚过一阵雷声,两个女孩都说:“是我,是我用我的小沙姆博弄的。”

    蒂克小姐又笑了。不管是初升的太阳,还是一道彩虹、一道闪电或是一片乌云,为什么总有人坚信这些东西是因自己而起呢?她知道,要是这两个姑娘发现自己真的可以控制天上的风暴,她们一定会惊声尖叫着逃回家的——她们的母亲很可能还要帮她们换洗内裤。不过,要做女巫,有自信是个良好的开端。

    “老师,老师!”贝奇说着指指沙姆博。一枚发卡正跟她的毛毛虫一起悬浮在空中。

    “你做得很好。”蒂克小姐说,“真的非常好。”

    “那,这个呢?”南希话音未落,她的沙姆博就塌了下来,一撮羊毛飘落在地上,小毛毛虫坐在上面,活像一个骑扫帚的女巫。她竖起一根手指,指尖好像要喷出火来。

    “非常好。”蒂克小姐说,“你们两个都掌握了沙姆博的做法。接下来就是学习,每天都要学习。”她严肃地说。

    不过她心里想的是,好吧,蒂凡尼女士一定想见见你们两个,我很确定。

    精灵国里笙歌不断——旋律和谐悦耳,一个个音符旋转着升到空中。花朵盛开的树上,靠近树梢的地方有个精灵懒洋洋地坐在一根纤细的树枝上。为了解闷儿,他把音符变成一团团色彩各异的雾,在精灵们头顶舞动,为宫廷取乐。

    取悦精灵并不难,最好的方式就是伤害其他生物,音乐则紧随其后,排在第二位。

    乐手是人类。他被一名精灵富有法力的竖琴声所吸引,走进森林,继而被挟持到这里演奏,为豌豆花勋爵演奏。精灵们十分擅长延续玩物的生命,有时能让他们活上好几个星期。这个吹笛子的男人是他们有趣的新玩具,豌豆花漫不经心地想,不知这个人能坚持多长时间?

    但他十分满意。他的士兵向人类世界发起了多次小型突袭,为他带回像这名乐手一样的战利品。他知道,每一次成功的突袭都会让精灵们更有信心。很快他们就能做好准备,发动攻击……

    他皱起眉头。他想跟芥末籽谈话。他要确认那名精灵真的将女王残缺的肢体丢出了精灵国。他不希望出现任何差错……

    除了喜欢观察野生动物,乔弗里也喜欢观察人。他觉得人类非常有趣,他时刻都在注意观察他们,从他的所见当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他观察到一件有趣的事:上了年纪的男人在家里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这跟乔弗里自己的家庭截然不同,他的父亲总是专断地主宰一切。在这里,妻子在老头子的生活中占有很大的话语权,家里的一切都是妻子说了算——丈夫出去工作的那些年里一向如此,现在她们也没有拱手让权的打算。

    他给老水手麦克皮斯修剪鼻毛的时候产生了这个念头——这个差事就连奥格奶奶也不愿意做。莎莉·麦克皮斯太太看样子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不过此前的一次尝试已经证明,她近视得太厉害,所以不能再让她拿着剪子靠近丈夫的鼻子。乔弗里还发现,她对待丈夫和对待一件家具没什么两样,这不禁让乔弗里有些沮丧——一个曾经乘风破浪、见识过各种精彩事物的男人现在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酒吧里,因为他的妻子永远在洗啊,涮啊,擦啊,实在没事做的时候她就四处掸掸灰。要是丈夫能坐着不动,她准会把他也一起洗、擦、掸了。

    渐渐地,乔弗里明白了,对老男孩们来说,酒吧既是娱乐场所又是避难所。有一天,他也来到酒吧,请所有在场的人都喝了一杯,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接着他又让梅菲斯特表演了数数的本领。喝第二杯啤酒的时候,他已经与老男孩们打成了一片,于是乔弗里把话题转向他已经在脑海里盘算了几天的那个念头。

    “那么,我想问问你们都是做什么的,绅士们?”

    他话音刚落人们便大笑起来,何塞瓦·思朗普说:“不敢当,先生,我们不过是些闲人。”他的个性和名字截然相反【47】,脸上永远挂着笑容。

    “我们都是国王。”开心果塞德威说。

    “不过我们没有城堡。”何塞瓦·思朗普补充道,“也许我原本有,但是不小心弄丢了。”

    “你们喜欢这样的清闲时光吗,绅士们?”

    “不怎么喜欢。”斯迈克·特兰波说,“说实话,我讨厌这样,讨厌我家朱蒂去世后的一切。而且我们还没有子女。”他眼里噙着泪水,声音也开始发抖,他连忙举起酒杯喝了一大口,掩饰过去。

    “她养了一只陆龟,是不是?”身材魁梧得可以举起一头奶牛的皱纹乔插了一句。

    “没错。”斯迈克说,“她说她喜欢陆龟是因为它走路和她一样慢。那只陆龟还在,但是它无法取代她。陆龟不会聊天。我家朱蒂可以不停地闲扯一整天。不过陆龟很擅长倾听,说实在的,朱蒂可做不到这一点。”大家笑了起来。

    “等你老了,家里就是女人说了算。”臭吉姆·琼斯说。

    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兴趣,乔弗里很高兴,他问:“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低声抱怨起来。

    “是这么回事,小杂工。”皱纹乔说,“我什么时候吃饭,在哪里吃饭,吃什么饭,都是我家贝希说了算。只要我们在一起,她就像老母鸡似的围着我忙前忙后,好像我还是个小孩。”

    “哦,我知道。”麦克皮斯船长说,“我家莎莉是个好妻子,我也知道自己离不开她。不过,唉,我这么说吧,我从前统领手下的一干船员,每当遇上可怕的天气,我总能主持大局并确保船不会触礁,因为我是船长,这是我的工作。”他环视四周,看到众人纷纷点头,又对乔弗里说,“最重要的是,年轻人,那时的我是个男子汉。现在呢?现在我的工作就是在她拖地的时候把脚抬起来。那是我们的家,我十分爱她,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嫌我碍事。”

    “我明白你的意思。”臭吉姆说,“你了解我的,我是个优秀的木匠,在同行里小有名气,可是我家米莉就是不放心我摆弄工具。悄悄告诉你,每当她盯着我,我的手就会发抖。”

    “你想不想让手不再发抖?”乔弗里问,他看见臭吉姆把酒杯端到嘴边时手稳得像石头一样,“看到你们这些绅士,我有一个主意。”他顿了顿,希望众人会注意听,“我的舅舅来自于博瓦德,他叫海姆里希·希登豪森,他是头一个拥有‘棚’的人。”

    臭吉姆说:“我也有个棚屋。”

    “我无意冒犯,您的确觉得您有属于自己的棚屋。”乔弗里说,“但是那里面有什么?羊棚、鸡棚、牛棚都是棚,但我说的这种棚屋是专为男人准备的。依我看,我们需要的是给男人的棚屋,男人棚。”

    此时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他向酒吧老板招呼道:“绅士们,让我们为了男人棚干杯!我请所有人喝一杯!”

    村里的女士们也都十分喜欢乔弗里,这真让人想不到。他乐于停下脚步与人闲谈,他笑容温和、举止得体,很快便获得了女士们的喜爱。

    “乔弗里先生永远那么平和。他从来都不会手忙脚乱,谈吐还那么优雅!他真是个有教养的人。”一天,老贝希·霍普对蒂凡尼说。

    “还有他的山羊!”维斯乐太太粗壮的双臂交叉放在她壮硕的胸脯上,接着说,“看样子是个性格暴躁的家伙,可乔弗里却能让它服服帖帖地寸步不离。”

    “要是他能把我家乔训练成这样就好了!”贝希笑着说。她和维斯乐太太一起朝街上走去,一路咯咯笑个不停。

    蒂凡尼望着她们离去的身影,开始琢磨她的杂工,想不通他为什么可以让一切事物都变得平静。接着她想,我以前见过这种人——他们似乎谁都认识。他们会主持婚礼,也会劝架。从现在起,我应该带他到居民家里去巡视,看看他会怎么做。

    于是第二天乔弗里便跟着蒂凡尼一起出门了,他坐在她身后骑着扫帚,脸上满是欣喜。蒂凡尼费劲地操纵着比平时沉重许多的扫帚向山区飞去。

    从乔弗里进门的那一刻起,房子里的氛围便轻松起来,变得既愉悦又富有生气。他很幽默,还会唱歌。不知为什么,他可以让一切都变得……更好一点。哭闹的婴儿不再哭号,而是咯咯直笑,大人不再争吵,母亲们也会平静地听从他的建议。

    他对付动物也很有一套。小母牛见了他,不会惊慌逃窜,而是乖乖站定;猫溜达着走进房间,很快便爬到乔弗里的大腿上。有一次,蒂凡尼看见他靠在树林里一幢小屋的墙边,一群兔子围在他脚边休息——这时他身旁还有一条农场里养的狗。

    在观察了跟随蒂凡尼巡视的乔弗里一天后,奥格奶奶对蒂凡尼说:“乔弗里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我能感觉到。我很了解男人,你知道。”她笑起来,“我这一辈子见过各种男人,信我的准没错。我现在还不敢说他是这块料,再说有一些女巫可能不希望男孩子加入这个行当,不过,蒂凡尼,永远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因为威得韦克斯奶奶也不会这么做。记住,她选择了你作为她的继任者,而不是其他人。那你就要按照你的方式处事,而不是她的方式。所以,要是你想训练这个小伙子,只管放心去做。”

    蒂凡尼则对乔弗里的山羊十分着迷。梅菲斯特来去自如,除了她和乔弗里骑扫帚时以外,它总是在乔弗里身边,蒂凡尼觉得这头山羊是在保护这个男孩。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约定。

    这头羊用蹄子敲敲地面,就像是在说话,有时还会敲击出一阵复杂的节拍。假如梅菲斯特是条狗,那它一定是条会为主人指示方向的猎犬,她心想。它的主人也是它的朋友,谁敢利用乔弗里的善心占便宜,它保证让那个人吃不了兜着走——梅菲斯特的蹄子踢人可是又稳、又准、又狠。

    乔弗里不在的时候,山羊通常也会离开。它没过多久就让威得韦克斯奶奶养的山羊对它俯首帖耳,奥格奶奶还说,有一次她在山上看见“那头要命的山羊”坐在一圈野山羊中间。她管它叫“黑暗的小碎步”,因为它的蹄子小而灵巧。她还说:“别看它那么臭,但我并不讨厌它。我其实很喜欢羊。山羊很聪明,绵羊就不太聪明。我无意冒犯你,亲爱的。”

    在附近一座高山脚下的丘陵地带,树林的边缘有一座农舍,在那里发生了一件让梅菲斯特声名大噪的事——也证明奥格奶奶说的两点都是正确的。

    那天,乔弗里驾着小车去那里看望一个生病的小男孩。

    在那个农家小院里,男孩的母亲正盯着乔弗里。她为儿子急得团团转,忘了关上绵羊圈的门。跟其他所有绵羊一样,她的绵羊发狂似的冲出了羊圈,等她注意到窗外,发现事情不对劲时,绵羊已经跑得到处都是了。

    “我丈夫一定会发火的。要好一阵子才能让这群羊安分下来。”那位年轻的母亲哭喊道,“瞧它们,跑得到处都是!”

    乔弗里从窗口探出头,朝卸下了小车、正在吃草的梅菲斯特咂了咂舌头。山羊停止了吃草——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传遍了整个兰克里。人们都听说了那头名叫梅菲斯特的山羊像最有本领的牧羊人一样,把绵羊驱赶到一起的事迹。绵羊的数目比它多得多,这是自然,不过它小心翼翼地驱赶着绵羊,把它们一个不落地都赶回了羊圈。

    那位母亲告诉丈夫,这头山羊不仅把绵羊赶进了羊圈,甚至还在它们身后关上了门。她的丈夫觉得这话有些夸张,不过这毕竟是个很值得在酒吧里讲述的故事,于是梅菲斯特的传奇快速传播开来。

    乔弗里和奥格奶奶把这个故事和乔弗里照料小男孩的过程一并告诉了蒂凡尼,这一天着实成就不小。蒂凡尼不由得看了一眼梅菲斯特的方形眼睛。她对山羊并不陌生,但是这头山羊与众不同,她十分确定这一点。她发觉山羊在看她,也看着那谁,而那谁自然是表面上假装在看别处,实际上也在观察那头山羊。每个人和动物似乎都在彼此观察。她微微一笑。

    她作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一早,她把乔弗里叫到一边,告诉他,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对他说。

    “我有件事。”她说,“我想向你介绍……几位小朋友。”她停顿了一下,“罗伯。”她大声说,“我知道你在这里,我想请你出来。”她又顿了顿,“我为你准备了几滴苹果烈酒。”她往酒杯里倒了几滴酒,放在地板上。

    空中突然一阵躁动,一簇红头发闪过,罗伯·无名氏突然现身,手里拿着一柄巨大的剑。

    “罗伯,这位是……乔弗里。”蒂凡尼慢慢地,谨慎地说。她转过身观察乔弗里第一次见到菲戈人的反应,但是罗伯说的话让她非常吃惊。

    “天啊,我们早就认识这个小男孩了。”他大声说。

    乔弗里的脸有些红了:“是这样,我一直住在那间旧储物棚里。”他说,“这几位好心的绅士准许我睡在他们睡觉的地方。”

    蒂凡尼十分震惊。乔弗里已经认识了菲戈人!她竟然不知道!她是一名女巫,她本该有所察觉的。

    “可是——”她正想继续说,其他的菲戈人也现身了,一个扯着绳子从房梁上荡下来,另一个从篮子后面悄悄溜出来,还有一伙慢步走到地上的苹果烈酒跟前,围成一个半圆。

    “没事。”罗伯说着,挥了挥手,“我们聊得可欢了,你知道的,就在你穿着睡衣睡得正香的时候。”

    “但我们还在为你放哨——唔,唔。”罗伯赶紧捂住傻伍莱的嘴。

    “穿着睡衣?”蒂凡尼想要质问,但还是放弃了。唉,问了又有什么用呢?菲戈人永远都在守护她,要是非让她在有还是没有菲戈人之间作抉择,好吧,这并不难决定。

    “你没有生气吧,女主人?”罗伯说着,把双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每当他需要解释一些事情的时候,他总会这样做,“珍妮说你这里有个小伙子,说他是个宝物。你也知道我们菲戈人是怎么对待宝物的——我们必须拥有它。”

    在场的噼啪菲戈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蒂凡尼把酒杯朝他们面前推了推,说:“好吧,这个宝物你们不许偷走。但我知道——我想,是时候带乔弗里去见一见凯尔达了。”

    天上下着大雨,他们坐在土丘中燃烧的熊熊篝火前,正在慢慢地把自己烘干。这趟旅程让乔弗里很兴奋,尽管他要挤过灌木丛才能钻进菲戈人的土丘,但他似乎毫不介意。

    每个菲戈人的眼睛都盯着他,他不由得有些局促不安。【48】梅吉的目光尤为炽烈,她是珍妮的大女儿,刚刚毫不怯场地挤过来,想要见一见大块头小巫婆和她的朋友。此刻她正噘起嘴唇,用手拨弄着她那火焰般的头发。

    珍妮叹了口气。很快,她的女儿就要离她而去。一个部落里只能有一个凯尔达。

    她正琢磨着,罗伯伸出了手,于是梅吉爬过房间,坐在了他的身边。“这是我女儿,梅吉。”罗伯自豪地告诉乔弗里,“过不了多久她就该去属于她的部落了,你知道的,她现在是大姑娘了。”

    梅吉不乐意了:“我就不能留在这里吗?”她奶声奶气地向父亲撒娇,“我喜欢这里,你知道的,再说我也不想要什么丈夫——”她嫌恶地说,“或是孩子。我想成为一名战士。”

    罗伯大笑起来:“但你是个姑娘,梅吉。”他说着,向珍妮投去担忧的一瞥。难道她没有把神秘法术传授给梅吉?难道她没有教给她担任凯尔达的必备知识?

    “可是我会打仗。”梅吉闷闷不乐地说,“你可以去问大鼻子小道吉——我们上次打了一小架,我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你知道的。”

    大鼻子小道吉——罗伯那群瘦巴巴、正值青春期的儿子当中的一个——不好意思地在墙角蹭来蹭去,头埋得很低,一根根穿着珠子的发辫敲打着他的下巴,旁人只能看见他的鼻子。

    “而且我问过癞蛤蟆【49】。”梅吉继续说,“他说我不用理睬老规矩,你知道。他说这是我的‘银船【50】’。”

    “好了,你根本不是人。”珍妮严厉地说,“别再说胡话了。去给我们的客人拿些上好的羊肉来,还有我们的特制美味。”

    蒂凡尼对菲戈人的美味并不陌生。里面的主要原料是蜗牛。

    “是蜗牛。”她趁梅吉怒气冲冲离开的空当,小声对乔弗里嘀咕道。让蒂凡尼惊讶的是,这个年轻的菲戈姑娘发脾气的样子和伊尔维吉太太一模一样。当然,除了一点——梅吉只有五英寸高,而伊尔维吉太太却跟蒂凡尼的父亲一样高。

    别看珍妮个子小,耳朵却很尖:“哎,我的孩子们能用蜗牛做出各种花样,你知道。”她说,“他们甚至能用蜗牛做威士忌。”

    乔弗里很有礼貌地笑笑:“非常感谢您,凯尔达。”他轻声说,“但我不吃任何会跑、会游、会爬的东西。这其中也包括蜗牛。我希望让它们自由生长。”

    “这些蜗牛其实是菲戈人养的。”蒂凡尼说,“谁都得维持生计,乔弗里,这是避免不了的。”

    “没错。”乔弗里说,“但那也不该以其他动物为代价。”

    珍妮往前凑了凑,她眼睛闪闪发亮,将一只深棕色的小手放在他胳膊上。空气变得凝重起来,乔弗里和珍妮互相对视。

    “从前有许多你这样的人。”珍妮终于轻声说道,“我没有错。我从我的坩埚中看见了你,我看得出,你正是那种能够终结斗争、带来和平的人……”她转身对蒂凡尼说,“你要珍惜他,蒂凡尼。”

    他们返回农场去喝茶的路上,蒂凡尼回想着凯尔达的话。终结斗争,带来和平,她需要的正是这些本领。想到这里,她脊背一冷,这寒意让人心中不快,又难以忘却,仿佛预示着一些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换一个角度看,她心想,这有可能是她的身体在提醒她,或许她下次也应该谢绝蜗牛大餐……她努力甩掉担忧的念头,转念思考乔弗里。珍惜他,珍妮说得对。或许有些事情正是他这种男孩最擅长的。

    就在那一刻,她作了一个决定。她要去一趟安卡·摩波——带上乔弗里。反正作为所谓的女巫首领,她也该到城里去一趟了。城里的女巫听说她的事后,会不会都把她当成攀了高枝的麻雀而议论纷纷?她应该搞清楚。而且,脑海里的一阵低语告诉她,她还有可能见到普莱斯顿。她努力把这个念头放到一边。这一趟旅程不仅与她有关,更与做好一名女巫,完成该做的事情有关,她要通知奥格奶奶自己将离开几天。不过,与普莱斯顿见面的念头还是重新钻进了她的脑子,让她心里……痒痒的。

    乔弗里已经赶在她前面走上了小路,蒂凡尼叫住他,他眼里带着疑惑走了回来。

    “乔弗里。”她说,“明天我们就去买你的第一把扫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