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总以同一场景重现。
他跌落……背朝下,径直坠向深渊底的冰封大河,安多罗斯的枪筒之上是彼得·所罗门无情凝视的灰色眼眸。坠落时,头顶的世界不断后退,当他坠入瀑布上游翻滚的水雾时,一切都在消失。
有那么一瞬间,万事万物都是白色的,就像天堂。
然后,他跌落在冰面上。
冰凉。黑色。痛苦。
他在颤抖……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拽着下坠,残忍地撞向岩石,将他置身于不可思议的冰寒的空虚。他的肺憋得发疼,需要空气,可胸肌在冰寒彻骨中剧烈收缩,根本无法舒张呼吸。
我在冰面下。
瀑布旁水流不断,冰层显然不厚,安多罗斯直接砸穿了冰面,落入深水。他正在被冲向下游,身体被一片透明的冰层天花板困在水下。他伸手抓挠冰面,想要破冰而出,却无奈没有撬棒。肩膀上灼热的枪伤渐渐消退,子弹带来的刺痛感也一样消失了;疼痛此刻都被因身体麻木而引发的激颤阻绝。
水流在加快,弯道的河水反复回流,统统打在他身上。他的身体急需氧气。
突然他又被枝条缠住,跌落河道的一棵树将他钉在流水中。动动脑子!他盲目地摸索枝条,找寻树干刺破冰面的地方,渐渐贴近了冰封的河面。手指终于触摸到了树干旁的小孔,有流水,他使出浑身的气力顶动树干,想把小孔撑大;一次、两次,开口越裂越大,足有几英寸了。
他倚在树干上,反扭脑袋把嘴凑近那小小的洞口。冬日的气息吸入肺里,他觉得暖和了一些。氧气仿佛也点燃了他的希望。他把脚蹬在树干上,肩背用尽全力朝上顶。死树周围的冰层被枝杈和破碎的树皮刺得千疮百孔,本来就已薄弱,当他强劲的双腿在树干上使上劲时,头和肩膀便冲出冰封,碎冰抖落在冬日的夜色里。空气灌进了他的肺腑。半个身子还浸没在水中的他奋力地向上扭动,挣扎着用双腿和双臂又蹬又拉地把身体从枝杈中抽出来,最后他终于从水里脱身,气喘吁吁地躺在冰面上。
安多罗斯扯下浸透冰水的滑雪罩塞进口袋,朝后上方的瀑布上流看去,寻找彼得·所罗门。河流的弯道遮挡了他的视线。他的胸口又开始疼得灼人了。他悄无声息地拖来一段小枝条,盖在冰窟窿上以掩人耳目。到早上,这个窟窿又将被冰封住了。
安多罗斯蹒跚地走入树林时,天下起雪来。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才跌跌撞撞地走出树林,倒在一段小型高速公路的路坝旁。他神志不清,体温过低。雪越下越大,只见远处有一对车前灯在慢慢靠近。安多罗斯狂乱地挥舞手臂,孤零零的轻便运货车当即靠边停下。车牌是佛蒙特的。二位穿红色格子花呢衬衫的老人跳下车。
安多罗斯艰难地朝老人走去,摁着鲜血淋漓的胸口。“有个猎人……打中我了!我要……医院!”
老人毫不犹豫地帮安多罗斯坐进副驾座,打开了暖气。“最近的医院在哪里?”
安多罗斯不知道,但他指向南方。“下个出口。”我们才不去医院哪。
第二天,有人向警方报案:来自佛蒙特的老人在暴风雪中失踪了,但谁也不知道他是在哪里消失的。也没有人把他的失踪和次日报纸上的最新头条新闻——伊莎贝尔·所罗门遇害——联系起来。
安多罗斯醒来,躺在廉价汽车旅店的破旧房间里,这儿的旅店整个冬季都封门停业,荒无人烟。他记起自己是如何闯进来撕破床单包扎伤口的,又是如何找到一张摇摇晃晃的床,再盖上一摞散发霉味的旧毯子。他饿极了。
他一瘸一拐地进了洗手间,看到水槽里有几颗血淋淋的鸟枪弹。他模模糊糊地想起,自己亲手把它们从胸部伤口里捡出来。他抬眼看着污浊不堪的镜子,不情不愿地揭开血污绷带检查伤口。结实的胸肌和腹肌没让鸟枪弹伤得太深,但他曾经完美无瑕的身体已是伤痕累累。彼得·所罗门射出的那颗子弹显然击穿了他的肩膀,留下了血肉模糊的弹孔。
更糟的是,他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却一无所获。金字塔。胃在绞痛,他一瘸一拐地走出门,钻进老人的车,希望能找到些吃的。厚厚的积雪盖住了轻便运货车,安多罗斯不禁思忖自己在这座破旅店里到底睡了多久?感谢上帝我醒过来了。安多罗斯翻遍前座也没看到食物,倒是在仪表盘下的抽屉里发现了关节炎止痛药。
他抓了一大把,混着几口雪水咽下肚去。
我需要食物。
几小时后,轻便运货车从废弃的汽车旅馆后缓缓驶出,此时这车与两天前开进去的那辆已截然不同。车前盖不见了,轮毂罩没有了,保险杆上的贴纸被撕掉,所有饰物荡然无存。佛蒙特的车牌被摘下了,被安多罗斯换上了旅馆垃圾站旁找到的一辆老维修车上的那块,他还把沾血的床单、鸟枪弹以及所有能证明他在此逗留过的证物丢进了垃圾箱。
安多罗斯没有放弃金字塔,但眼下只能等待。他需要藏身、痊愈,而首当其冲的是:进食。他在路边找了家餐饮店,狼吞虎咽地干掉了鸡蛋、培根、土豆饼和三杯橙汁。吃完后还加点了很多外带食物。重新上路后,安多罗斯打开了车里的旧收音机。自出了事以来,他还没有看过报纸或电视,现在总算听到了地方电台新闻,其中一则报道听得他目瞪口呆。
新闻报道员念道:“联邦调查局调查员正在继续搜寻两天前闯入位于波托马克的所罗门私宅,并杀害伊莎贝尔·所罗门的持枪杀人犯。据可靠消息,该罪犯已跌入冰河,顺流漂进海域。”
安多罗斯惊呆了。杀害伊莎贝尔·所罗门?他陷入困惑,一边沉默地驾驶,一边细听整篇报道。
该远走高飞了,离这地方越远越好。
从位于上西区的公寓可以看到中央公园令人惊叹的迷人景致。安多罗斯选择这个住处是因为窗外的绿海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曾在亚得里亚海边享受过的时日。大难不死,本该知足常乐,但他做不到。他从未挣脱空虚感,他发现自己对上次没能得手的彼得·所罗门的金字塔念念不忘。
安多罗斯花了大量时间钻研共济会金字塔的传说,关于金字塔是否真有其物似乎没有公断,但世人一致认定:它必能带来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共济会金字塔必有实物,安多罗斯对自己说。我有无可辩驳的内部消息。
命运之手已把金字塔推到安多罗斯触手可及之处,他知道如果视若无睹,就好比手里的乐透彩票中了头奖,自己却不去领兑奖金。知道金字塔确有其物的生者中间,只有我不是共济会会员……我还知道守卫它的人是谁。
几个月过去后,尽管身体痊愈了,安多罗斯却不再像生活在希腊时那样傲气十足。他不再四处招摇,不再欣赏自己的镜中裸身。他只觉得年岁的无情销蚀渐渐显现于肉体。昔日完美无瑕的皮肤上疤痕斑驳,更令他倍感沮丧。他还在依赖在康复期间使用的止痛药,感觉自己又恢复了将他送入索根立克监狱的生活方式。他不在乎。肉体自有肉体的渴求。
一天晚上,他去格林威治村买毒品,那个毒贩的小臂上纹了一长条尖利曲折的闪电图案。安多罗斯好奇地问,那人说纹身是为了遮掩车祸后的一道伤疤。“天天看到那道疤,我就会想起那次车祸,”毒贩说,“所以我在伤疤上纹上这个图案,象征个人力量。我又夺回了自控力。”
那天晚上,新毒品让安多罗斯很兴奋,他跌跌撞撞地冲进一家纹身廊,脱下衬衫。“我要把这些伤疤遮掉,”他郑重其事地说。我想夺回自控力。
“遮掉?”纹身师瞥了一眼他的胸膛。“用什么遮?”
“纹身。”
“是……我是问,纹什么?”
安多罗斯一耸肩,他无非是想抹煞过往的丑陋印迹。“我没主意。你来挑。”
纹身师摇摇头,递给安多罗斯一本图册,里面满是古代纹饰和神圣的传统图腾。“等你准备好了再来吧。”
安多罗斯发现,纽约公共图书馆里藏有五十三本有关纹身的图书,几周之内就被他全部读完。阅读的激情重返生活,他开始乐此不疲地从图书馆抱回每次都塞满了背包的书籍,回到俯瞰中央公园的公寓里如饥似渴地阅读。
这些有关纹身的图书仿佛向他敞开了异世界的大门,安多罗斯以前甚至从不知道它的存在——充满了符号、神秘、神话和魔法的世界。读得越多,他就越感慨自己曾是多么盲目无知。他开始做笔记,把所有念头、手绘和怪梦记下来。等到图书馆无法再满足他的求知欲时,他便出钱雇佣珍本书商帮他搜罗世上最稀有的读本。
《论妖术》……《所罗门之钥》……《阿尔玛德之书》……《黑魔法降神书》……《圣导之书》①……一本接一本。全都读完后,他越来越肯定:这个世界还有太多财富等待他去发现。还有的是超越人类理解力的秘密呢!
『注①:《论妖术》(DePraestigiisDaemonum),一五六三年出版,德国精神病学家约翰·韦尔著。《所罗门之钥》(Lemegeton),记载了所罗门王使用天使加百列所赠予的戒指之力,封印并驱使七十二位地狱恶魔的方法。《阿尔玛德之书》(ArsAlmadel),《所罗门之钥》的第四部,是支配各方位的天使的魔法书。
《黑魔法降神书》(GrimoriumVerum)也叫“真实之书”。《圣导之书》(TheArsNotoria)约于十三世纪写成,内容涉及所罗门秘识和魔法咒语等,据说该书能释放奇能,让人类与上帝沟通。』后来,他发现了亚历斯特·克劳利的著作,十九世纪初的克劳利是个异想天开的神秘主义者,被教会视为“有史以来最邪恶的活恶魔”。弱小的心灵历来都畏惧强大的智慧。安多罗斯了解了仪式和咒语的力量。他领会到,只要念对那些神圣的咒语,就好比掌握了锁匙,通往异世界的门会为之洞开。这个世界的背后还有一个幽冥宇宙……能让我汲取力量的世界。他无比渴求那种力量,但也心知肚明:必先严守其规并完成重任。
克劳利写道:庄严祭献自我,方能变得神圣。
大地之法曾是“献祭”的古老仪式。早有古希伯来人在神庙前点燃火祭,古玛雅人在奇琴伊萨金字塔的塔尖砍头血祭,后有耶稣基督以肉身祭献十字架,古人明白上帝需要牺牲。牺牲就是人类祈求众神眷顾,并使自己神圣的原初仪式。
献——庄严奉献。
祭——供奉神明。
虽然献祭仪式已被废弃数代,但其效能尚存。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位现代神秘学家实践过这门艺术,亚历斯特·克劳利就是其中之一,他们反复演练,使其完善,自身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长进。安多罗斯惟愿自己也能追索其道,终成神圣。
不过,他明白得很,为此必先跨越一道危险的桥梁。
惟有鲜血隔光明于黑暗。
一天夜里,有只乌鸦飞进安多罗斯洗手间敞开的窗户,困在他的公寓里飞不出去。安多罗斯看着这只鸟扑扇着翅膀飞绕了一会儿,终于停下来,显然是接受了它无力逃出禁锢的事实。安多罗斯领悟良多,将之视为一个征兆。这是在催促我前进呀。
一手擒着飞鸟,他站在厨房临时搭就的圣坛前,举起利刃,大声念着牢记在心的咒语。“Camiach,Eomiahe,Emial,Macbal,Emoii,Zazean……吾以《阿萨米亚之书》天使最神圣之名征唤汝灵助此祭礼,真一神永能为证。”
言罢,安多罗斯放下刀,仔细对准受惊的黑鸟右翼下的大血管刺了下去。乌鸦开始流血。看着暗红色的血流注入预先摆放好的金属杯,他感到空气里骤然起了一层寒栗。但他仍然继续。
“Adonai,Arathron,Ashai,Elohim,Elion,AsherEheieh,shaddai……万能神灵助我,使这鲜血神效如我所愿所求。”
当晚,他梦到许多鸟……还有一只巨大的凤凰从滚滚火海中袅袅飞升。次日黎明醒来时,他只觉精力充沛,那是一种童年时代才有的感觉。他去公园跑步,越跑越快,快到他自己根本想象不到。到跑不动了,他停下脚步开始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如此反复无数次。可精力仿佛用不完。
夜里,他再一次梦到了凤凰。
中央公园又到了金秋时节,小动物们急急忙忙地囤积过冬的食物。安多罗斯厌恶寒冷的天气,但不会因此停止行动,他精心布置的陷阱里收获颇丰,活捉了很多老鼠和松鼠。他把它们塞进背包里带回家,举行的仪式也越来越复杂了。
Emanual,Massiach,Yod,He,Vaud……恳求神灵瞩目吾辈之能。
血祭增添了他的活力。安多罗斯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更年轻。他夜以继日地阅读——古代神秘文书,中世纪史诗,早期哲学著作——读得越多,越能领悟世间万物的本然真性,他也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人类的所有希望都已落空。他们瞎了眼……在一个永远无法理解的世界里毫无目的地徘徊迷失。
安多罗斯仍然是个人,但他感觉自己正进化成某种异类。某种更强大、更高级的异类。某种庄严神圣的存在。他强健的身体从休眠中苏醒过来,重现魁梧庞然之态,比之前更有力量。他终于理解了肉身的真正用途。我的身体只是容器,潜藏着最深的财富……我的思想。
安多罗斯懂了,他的真正潜能尚未实现,而他还要向更深处挖掘。我的宿命是什么?所有的古代文书都谈及善恶……谈及人需要在二者间做出选择。很久以前我就选好了,他心里清楚,也并无反悔之意。如果不是自然法则,恶又能是什么?黑暗追随光明。混沌追随秩序。能量消散是根本性的。万事万物都在腐坏衰退。构造完美的水晶最终将化为无序尘埃。
存在创造者……亦存在毁灭者。
直到安多罗斯读罢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他才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宿命。
他读到了堕落的大天使……与光明争斗的战魔……英勇无比的神……叫作摩洛克。
摩洛克如上帝般行走尘间。安多罗斯后来还读到,这个天使的名字用古语来念就变成了——迈拉克。
我也该如此。
如同所有伟大的转变,这一次也必须从血祭开始……但不再是用老鼠或飞鸟。不,这一次变革必须有真正的牺牲。
只有一种值得的牺牲。
他突然感觉到一种这辈子从未体验过的明澈。他的整个命运已完全显形。他在一张巨大的纸上画了三天三夜。当他完成时,他创造出了一份细致地描绘了他将变成什么样子的蓝图。
他把这幅与身等高的素描挂在墙上,久久凝视,如同窥入一面镜中。
我是旷世杰作。
第二天,他带着这幅画又去了纹身廊。
他准备好了。
Chapter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