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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婚姻大事


更新日期:2014-12-27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这里流传着反映公务员生活待遇的四句话:“粮站好额,工商老爷,银行小姐,税务乞食。”用闽南话念这四句都押韵,意思是在粮站里工作可以多吃多占,是最有油水的地方;在工商局里做事也很舒服,好像当老爷一样,可以对人指手画脚;在银行里上班好像当小姐一样轻松,不用干体力活;当税务员最苦最累,就像当乞丐一样到处求人施舍。
我的小学同学黄建丰是观侨税务所的收税员,他的工作就是到各个村里去找税源,催讨税收,其实一点也不像乞丐,倒是活的很滋润。有一次来化工厂,对我说:“这里新办一家陶瓷厂,我们中午去搓他一顿。”我跟他去了。果然陶瓷厂的头头见到税务员来查税,赶紧叫工人到集市买菜买酒,我们吃了一顿极其丰盛的午餐,建丰也喝得醉醺醺的连走路都走不稳了。
我问建丰:“他们要交多少税?”
建丰说:“六千块,我给他们减了一半!”
报纸上“批林批孔”的文章铺天盖地,侯“司令”开始坐不住了,他的喽罗们也不时来这里,希望他再次“出山”扛大旗。我劝侯冷静,再观察一段时间:“林彪和孔子风马牛不相及,就是打八百大板也挨不到一起,谁知道北京又再玩什么花样?”
侯觉得这话有道理,暂时安心做他的销售业务。不久城里开始出现“打倒邓小平”的标语,侯看了以后回到厂里对我说:“你看起来好象‘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时事的分析却比我们还要精辟!”
我说:“我对政治还是不感兴趣,偶尔看看报纸、关心一下也只是为了防身而已。”
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以后,中国人的政治生活开始有些放松,有门路的人于是想方设法出国谋生去了。
戴金水的叔叔戴连兴1952年从云南中缅边境偷渡出国后,在缅甸做生意发了,寄来一封信让戴金水到公安局“办手续”申请去香港,然后转到缅甸定居。
任书则到闽西一个偏僻的农村当了几年农民,又到一个煤矿当了挖煤工,一直同我保持着书信来往。这一次来信却是从香港寄来的,任说他爸爸的好友李真元从香港为他办了所有的入港手续,任很快就移居香港成为香港公民了。我羡慕他,在向他表示祝贺的同时,也流露出我的向往和期待。
刚好表姐从新加坡来信,说是现在已有许多人被批准去香港,请我考虑一下是否申请赴港做生意或办企业。我拿着信到乐西大队找到大队“保卫组”组长,组长热情地接待了我,说:“现在形势变了,你们这些长期‘里通外国’的有机会去国外发大财了,我已经批准好几个同你一样的对象去香港与亲人团聚。只要你‘好好表现’,很快就可以批。”说完递给我一张表格让我填写。
我认真地填好了表格,交给组长,组长连看也没有看就扔进抽屉里,对我说:“你回去等着吧,‘好好表现’就有机会”。
我等了一年,一点消息都没有。询问刚刚批准要去香港的朋友,朋友笑我“不懂得‘好好表现’的意思”——至少也得塞给保卫组组长几千块,然后从公社到县里、市里、省里还得“用钱”,不然“谁给你办这么好的事?”我恍然大悟。
后来听说大队保卫组的副组长有一次喝醉酒说酒话骂组长:“他妈的那些侨眷给的钱你全部装进自己的腰包,那些漂亮的女人也全都给你睡了,多少也得给我们留一点吧”。又听说大队里有一个女侨眷因为急着要去国外同丈夫、亲戚团圆,不惜同大队、公社、县里、市里、省里“一系列的有关人士”上床,此事后来被她丈夫知道了,告到国务院,抓了几个官员判刑。
谢如明的亲戚也来信让谢申请出国,但一直没有被批准。有一次我们几个同学聚会,讲到有人出国了,有人一直走不了,陈柏霖看到谢如明瘦长的身子,突然悟出一个“道理”,对谢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出不了国的原因了——你太瘦了,当局如果批准你出国的话,肯定有损社会主义的光辉形象,外国人以为中国人没有饭吃才都这么瘦!”
我们跟着陈柏霖起哄:“有道理!谢从现在开始,每顿至少吃三碗米饭,加上大鱼大肉,把自己养胖了公安局马上批准你出国!”
不久以后谢如明真的被准许出国定居了,我们还是开玩笑说他是听了我们的话“吃胖了”的原因。
林霍金同我成了忘年交,他阅历丰富,对人情世故看的很透彻,办事稳妥,能力非凡,曾经也是个“老革命”,我询问他的过去,为什么现在成了个“地下黑工厂”的“推销员”,他说:“我在五十年代初那时候参加‘土改运动’,也是满腔热情地投入进去,以为天下的老百姓从此可以‘翻身做主人’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终生难忘——我们那队长是山东人,有一天他老婆带着孩子千里迢迢来找他,他事先给我们说‘有情况’,下午有特务要来搞破坏,‘你们一见到人就通通打死,不必考虑太多’。我们荷枪实弹地埋伏在路口,一会儿果然有声响,我一看怎么是一个女人还带着孩子,这能是敌人吗?正犹豫间,旁边几个人说‘管她呢,队长说打死就打死,又不要赔偿’,几声枪响,女人和孩子倒在血泊里。队长闻声跑来,抱着两人哭着说‘是我的老婆跟儿子,你们怎么把他们打死了?’把开枪的几个人捆绑起来审问,都说是‘误打’,后来不了了之。过了不久,队长同本地一个长得极其标致的女孩子结婚——原来他早就与那女孩子交往了。我觉得这种‘革命’太恐怖了,找到一个机会溜之大吉,那队长说我是‘叛徒’,还扬言说抓到我要枪毙。所有我只能四处流浪,不敢回家了。”
有一次我同林霍金出差到福州,看到街道上横挂着大幅标语“把批林批孔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贯彻下去”,霍金说:“谢天谢地,又一个运动结束了。”
化工厂虽然名义上有三个销售人员,业务其实主要是林霍金做的,侯做生意的能力比他差了许多,陈坚国只会夸夸其谈,不会做生意,经常对我说哪里要多少货,要我为他备货,过了几个月又编出许多故事说是人家不要货了,耽误了不少业务,气得侯司令和林霍金直骂娘。
陈不知道我对他已经不信任,还经常要教我一些“社会经验”,说他当过大队文书,“见识很广”,社员们找他盖公章时,他每一次都会索要五毛钱,一个月就有几十块的收入,几年下来从不被发现,这充分证明他“聪明绝顶”,因为他索贿很有技巧;他还告诉我:跟人家约会如果准时到,会被人看做傻瓜。不能准时赴约,说明你“很忙”,是专门腾出时间来同大家见面的——这让我想起第一次跟他见面时的情景。
我在做实验的时候,他都喜欢来凑热闹,看我怎么做,问东问西,一碰上难题他就说:“要是荣发师在就好了。”有一次侯司令禁不住问他:“你常常讲荣发师在就有办法,这荣发师是何方神圣你介绍给我们认识好吗?”
不久以后,荣发师在我们的千呼万唤下终于来了——一个农村的木匠,技术确实不错,很会说话,喜欢讲故事,家事国事天下事样样都会讲。他经常到陈坚国的老家做木工,村里人对他的技术和口才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管遇上什么事,只要他在就有办法,难怪陈这么崇拜他。
我想,中国的农民为什么那么信神,拜神拜得那么起劲,原来就这么回事——在中国搞个人崇拜实在是太容易了!
1976年,中国政坛剧烈震荡,我们“躲”在“世外桃源”里,看风云变幻,评说政治人物的功过,反正“天高皇帝远”,背后骂骂“皇帝”也无人“揭发”,倒也自得其乐。“工厂”的生意受交通不便的影响,有些下降,我倒是有更多的时间看书、做实验了。
有一天刘青松突然告诉我一个“天大的秘密”——清华大学的一些学生来这里“串联”,要人们签名“强烈要求江青同志当党中央和国家主席”,问我有什么看法。我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好戏上演了。”
话说得轻松,我的内心可不轻松——中国向何处去?我们这一代人的前途在哪里?凭我一个小老百姓的思维,是不可能有答案的。想想诸葛亮能够在隆中的山旮旯里看到整个国家几十年后的形势变化,不得不佩服。
国事、天下事我关心不了,“家事”我总得关心吧?至少自己的婚事也应该考虑考虑了。文秀?小月?还是秦霓?丽慧?……
母亲来到“化工厂”,很快就听说了我和文秀的事,她明确表示反对——小月的妈妈与她情同姐妹,这一趟来其实就是为了小月。我讲了小月已经不可能做她儿媳妇的一万个理由,她都听不进去,并要我同她回家“与小月完婚”。我赌气借着出差到上海去了几天。
    回来时,工人们正在干活,却不见文秀和小丽二人。直到晚饭后小丽才来,对我说:“你妈妈把你和文秀的‘生辰八字’拿去让洪德寺的大和尚‘合婚’,结果是‘不宜’,文秀的妈妈听说以后,劝文秀嫁给她娘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文秀这几天一直哭,饭也不吃一口,我们怎么劝都没有用。听说你回来了,她要我告诉你‘非你不嫁’,让你想个办法。”
文秀的想法是明摆着的,我考虑了很久,最后只让小丽给文秀带去三个字:“认命吧。”
母亲反对我同文秀结合还有一个原因——我大哥林明还没有结婚呢。她托媒人给大哥介绍了一个对象,双方谈定以后,结婚用的钱却还不知在哪里。我分几次向化工厂借了三千元,让妈妈可以“风风光光”的给大哥办喜事。这笔钱我用了好几年才还清。
嫂嫂对我又感激又仰慕,就主动介绍她姐姐的小姑子陈丽同我认识,约会几次以后,双方都觉得不错,于是家里开始讨论我和陈丽的婚事。我常常看到陈丽忧心忡忡的样子,知道她顶着亲戚朋友们巨大的压力,因为一个“贫下中农”、“根正苗红”的女孩子嫁给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儿子,在那个时候还是“绝无仅有”的事。就安慰她:“结婚是我们自己的事,父母也都同意,其他亲戚朋友说闲话我们可以不理他们。”
陈丽说:“我并不担心亲戚朋友们的闲话。”
我觉得这话有点奇怪,就问:“那你担心什么?”
陈丽说:“我担心的是我自己配不上你,我们能不能长久相好。咱俩双方的‘水平’差太多了,我以后肯定跟不上你。你有理想,有抱负,而我只是想做你的妻子,相夫教子,当一个家庭主妇。”
我说:“这不就行了?我就要一个关心我、体贴我、帮助我,能支持我的事业的家庭主妇。”
两家人开始张罗着要给我们结婚,我说大哥结婚时欠人家的钱到现在还没有还清,想“过一段时间”结婚,陈丽说:“我们旅行结婚吧,一分钱也不要花。”
于是我们就到公社登记结婚,登记处的一个年轻人问了我们几句话,就填写了结婚证。我拿过来一看,我的姓名竟然写错了一个字!我要求改正,那年轻人说:“今天就剩下这一个证了,你过几天再来改。”
我想,这结婚证平时也没有什么用处,林语堂甚至在结婚的时候还把结婚证撕了。后来我干脆“将错就错”,也懒得去改了。
两个人“偷偷地”到厦门我舅舅家,告诉舅舅的家人说我们已经结婚了,舅妈很高兴,带着我们去逛街。走到一家旧衣舖前,陈丽看到一件灯芯绒上衣很喜欢,想买,我说:“那件上衣已经有人穿过,以后买件新的吧。”
陈丽不再吭声。就这样我们真的一分钱不花办完了婚事,只在舅舅家过了一天,算是度了一个“蜜日”——此事让我后悔至今。
小月后来认我妈为“干娘”,她也就成了我的“干妹妹”,改口叫我“二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