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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四回 古都幽思


更新日期:2015-12-17 + 放大字体 | - 减小字体 本书总阅读量:

愉快的旅行总是伴随着时光的飞逝,他们到西安了,望着眼前的这座古城,梅影的心里又升腾起怀古的幽思来。这是中国的七大古都之一,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中国史上建都时间最长,建都朝代最多,影响最大的城市。秦、汉、唐等朝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时期,尤其是唐代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首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也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梅影一直把这座古城叫做长安,只有这个称呼才能去品味其间的唐风古韵。唐朝有个女子叫鱼幼徽,她姿色绝丽,天性聪慧,初嫁李亿为妾,终被弃。后出家为咸宜观女道士,改名鱼玄机。在她出家后依然对李亿思念无绝,后来她孤零一生,无奈地写下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绝望心声。

每每想到此处,梅影就慨叹着自己的幸运和幸福,她不想再错失和林雨默这段修了一个轮回的恋情,他和冷旭一样,将她视若瑰宝。而她亦如此,她无法去想像没有他的日子,如果那样,她会崩溃,她会疯掉。
  
 “丫头,咱们先找地方住下来,你想好了要去哪里我就带你去,秦始皇的兵马俑都守了他几千年,不会跑的。我看你现在最需要的是贵妃娘娘的华清池,瞧你这身衣服满是灰尘,好好洗洗吧,好不好?”

快到市中心了,林雨默将车停在路边,梅影从车上下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站在车门旁,林雨默为她点上一支烟,在那袅袅的烟圈里,她遥望着这座古老的城市。这里离她的家乡越来越近了,翻过那座秦岭就是成都平原,是啊,再远再长的路也终有尽头,她觉得这世上是没有天涯的。所有的路都会很快行到终点,所有的风景都抛给了那已凝成记忆的过去。
  
这一段旅程,在没寻到合适的住处时,林雨默总是先征询她的意见,哪怕只是一段旅行,他也要给予她最舒适的住处和最可口的食物,他越来越了解她,她的确是个不能凑合的女人。其实这一路最累的是他,要开车,还要陪她解闷,但是,他的心里却是极其高兴的,眼见着离她的家乡近了,又生出许多的不舍来,连车速也减慢了。
  
好,就先找个地方歇着吧,我瞧着你也是一脸倦容,这一路真是难为你了。不过,我洗澡的时候你可不许来偷看,还想做唐明皇不成,我可不愿意只与你做一对苦命鸳鸯。”望着秦岭后的那一片天空,梅影隐隐感到,快乐即将在那里终止,徒然涌起悲愁来。
  
"丫头,我倒是很喜欢《长恨歌》里的两句话,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其实他们的爱情虽然悲剧色彩浓厚了些,但还是很令人动容的,毕竟,他们真心地爱过。”
  
“老林,我更喜欢李白的《长相思》,长相思,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簟色寒。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

梅影眼望远方,默默地念完,竟已是热泪涟涟,突然之间所有的前尘往事,还有那遥不可知的未来,将她心底蓄积的爱与忧通通都喷薄而出。她真的搞不懂自己了,林雨默炽热的爱里,也会让她感到一丝丝无望的哀怨。
  
“真是个傻丫头,我真不该给你买那么多唐诗宋词,我还是喜欢你豪气的样子,乖啦,不哭了好不好,这路上好多人都盯着你看呢。一会儿晚上我陪你去KTV,唱你最喜欢的《沧海一声笑》和《好汉歌》好不好?不过现在请梅女侠先去宾馆沐浴更衣,咱们换身行头,用过晚膳,今儿个我这把老骨头就豁出去了,如你所说,黄喉扯破了又如何,咱们不醉不归,不知女侠意下如何?”
  
“讨厌,说人家嘴贫,我看你这嘴上功夫倒是突飞猛进了,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哦。小林子,来,赶紧扶着啊,摆驾回宫。”梅影学那些清朝的娘娘们将手抬起,正了正身子,她是不想哭的,她也必须要让这段旅程只留下美好的回味。
  
“得嘞,梅娘娘,您悠着点,可别又把脚崴了,起驾喽。”林雨默话音一落,一把抱起梅影将她放进车里,引得两旁的路人又是一阵侧目。
  
“真是的,总是给人家搞突然袭击,以后我心脏有毛病了,你要负责哦。”
  
“我负责啊,臭丫头,难不成你还要别的男人来负责,就知道气我嘛。”
  
“好了,不气你行了吧,赶紧找客栈吧,你还想让本娘娘宿在大马路上啊。还有,提前通知你一声,你知道我不吃羊肉,这里的羊肉泡馍你也不许吃,若是你不听招呼,以后都不要与我同床,更不能吻我,听到没有?”
  
“嗻,奴才遵命!不吃羊肉泡馍不会死,可要我一天不吻你,那可是会要了我这条老命哦。”林雨默对着她灿烂地一笑,他总是一味顺着她,忍受她许多的怪癖,但又不敢发一点杂音。是啊,他没有办法,谁让他爱她呢。
  
梅影心里很清楚自己是自私的,她有很多怪毛病,可她不想去改变自己,也不想去适应别人,她觉得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
  
用过晚餐,林雨默又陪她去狂吼了一夜,真的很奇怪,他如此迷人的嗓音,唱出来的歌却是难听之极,还五音不全,梅影觉得跟那乌鸦的鸹噪没一点区别。他一点娱乐细胞都没有,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似乎他这把嗓子生来就是为了说那些情意绵绵的话给她听的。还好,他说话的时候还是有着无限的魅力。
  
梅影应该很后悔来参观兵马俑,人多得要死,那些警卫跟防贼似的,在俑坑旁想拍个照也不许,还不如书上和电视里看得细致。梅影拔开人群,匆匆地,还有些气愤愤地往外走去,她觉着还是坐在博物馆外面的咖啡店里抽支烟来得爽快,那些泥人一点都不好玩,人一多空气也不流通了。这世上的人真多啊,多到她想马上逃离得远远的,只为了能让自己好好地喘一口气。

梅影将身体舒展开来,做了个深呼吸,叫了两杯咖啡,迫不及待地把烟拿出来点上。花几十块钱就为了来看这些泥人,她感觉自己是不是疯了。她不是来考古的,也不需要研究什么历史文献,看到店门外那些神态各异的兵马俑,又烦躁地敲了敲他们的脑袋,心里还在嘀咕着“哼,男人还留什么头发,全盘在脑袋上,一个个像极了怪物。”
  
真是搞不懂那么多人热衷于旅游,这哪里是看风景,哪里是参观皇陵,完全就是来闻臭汗,来瞎凑热闹的。如果身边没有林雨默,她真是一刻都待不下去了。梅影还是觉得,自己身边的爱人才是永远看不尽的风景。

林雨默感觉到了她的不爽,随着她一起出来后,轻轻地坐到她身边,搂着她问道:“丫头,怎么啦?不是你说要来的吗?干嘛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我今天好像没做啥错事吧。嗯,告诉我,谁惹我的宝贝不高兴了?”
  
“老林,我们去私奔吧!这里太吵了,吵得我都快听不到你美妙的声音了,我突然发觉自己讨厌红尘了,我只想每天跟你在一起,我不喜欢那么多人走来走去的,我都快烦死了。明天我们不要出门了,你每天念诗给我听,好不好?我要把你的声音录下来,当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放来听听。”

兴许是快要分开了,她的心里莫名的焦躁起来,只想时时刻刻都偎在他的怀抱里,不希望有如此多的嘈杂声浪来打扰他们。
  
“好,不出门就不出门,我念诗给你听。丫头,你不是说最初是迷恋我的声音吗?我的声音那么好听啊,我自己倒不觉着,呵呵。丫头,你是要用我的声音来催眠吗?我怕你听了会更睡不着哦。”林雨默鬼魅地笑了笑。
  
“那我用来催情可不可以嘛,保证比**管用,哈哈哈。”一看到他的笑容,梅影又不气恼了,一边说笑,一边对他吐着烟圈,她就是喜欢看他不知所措,又敢怒不敢言的表情。
  
梅影心里很清楚,再浪漫的旅程都会有结束的一天,他们越来越难以离开,越来越痴醉沉迷,她知道,他女儿放暑假了,他无论如何也要回去了。他女儿的这个暑假没有母亲的陪伴,他这个父亲是必须要在身边的。梅影也很清楚,私奔不过是他们一时动情之语,话说史上最著名,最惊天地、泣鬼神的私奔,莫过于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同为蜀中人,卓美人这一奔,却奔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爱情故事,若她和林雨默私奔,却不知是否会有同样的结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赢得美人芳心,文君便不顾嫌隙与他夤夜私奔,甘愿与之当垆沽酒。帅哥跑堂,美女卖酒,虽相如穷鬼一个,美人亦豪情不减脱裘换粮。其实文君酒很容易上头,一喝就醉。梅影常常在想,他们的爱情故事也没有那么甜蜜吧,为什么那文君酒里,会品出一丝丝的酸楚与悔意来呢?
  
她不愿意去弄明白很多事情,她也自然不具备卓文君那样的文采风流,却也读过文君哀怨的《白头吟》和后来为了司马相如移情别恋而作的,凄绝的《诀别书》,任何一场伟大的爱情里,终是逃不过无尽的忧怨。私奔是两个人的行为,但却会牵扯出一干人等的不满与指责。

私奔要以经济为前提,车马费、住宿费、膳食费等等等等,若还想自己建一座爱的小屋,还得买一块地,想想都头疼。但私奔的感觉实在是美妙,在最初的阶段简直可以说是飘飘欲仙,可一旦踏到地面的真实,那种冰凉和坚硬感一下子就涌出来了。再可歌可泣的爱情也跳不出红尘,她觉得之所以林雨默想要与她私奔,应该是他对于家庭的一种绝望,还有他渴望激情,才产生的一种蓄意已久的憧憬。
  
有些话,只能梅影自己来说,她了解他,他是真爱她,但他的心里又是没底的,究竟要花多长时间和多少钱去安顿好他的妻子?又要怎样去跟女儿解释,还要女儿来接受她这个继母,他究竟能不能给她一个家和一场婚姻?她有想过这些具体的问题。但这一路走来,她又觉得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她不在乎,她不会去逼他,凡事还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便好。
  
“亲爱的,过两天咱们就走,你就把我送到这里吧,我自己坐火车回去就好,反正也不赶时间。以后都不要再说什么私奔的傻话了,这世上只有一个司马相如,别以为会吹点弹点的都叫艺术家,我不是卓文君,也定然不会喜欢那样的薄情之人,何况你还一点艺术细胞没有。很多所谓的私奔不过以闹剧收场,我不想那样,我也清楚你心里是有苦衷的,你是不想离婚的,虽然你并没有负她,但你心里还是有很多的歉疚感。相爱的人为什么喜欢私奔这个词,是因为这个字眼里有许多朦胧的幸福感,其实朦胧感是不可靠的,是很飘渺的,是抓不住的,我还是更喜欢你实在的爱和你一颗真心。”

梅影将头靠在林雨默的肩上,柔婉地诉说着,她不要让这短暂的别离变了凄楚。林雨默低下头来望着她,他也早已不在乎四周的人对他们投来诧异的眼光。

“丫头,不是说好的我送你回家吗?我还要去见你妹妹和朋友,还要跟你一同去拜祭你的白马王子冷旭。并且,正好我也顺路去看看江婉,问问她心里到底什么个意思,我知道她是打定了主意要和我离婚。你不知道从前她在家里,总是念叨还是一个人清静好,听得我这心没滋没味儿的,可我还是想让她亲自对女儿说,我要把她接到北京去,我不愿意毁掉这么多年来在女儿心里好父亲的形象。况且,女儿还小,她应该是难以接受的,我在电话里只跟她说,她母亲回老家散散心。有些话,我一说出来就会变味儿,需要她这个做母亲的去对孩子说,我不想随之而来的离婚成为孩子心里永远的阴影。丫头,你懂我的意思吗?你能理解一个做父亲的心吗?”林雨默切切地看着她,他极需她的回答来给予他一些宽慰。

“老林,首先,你真的不用担心我,你好好把家里安顿好,我会一直等你的,再等一个轮回也没有关系,想我的时候来看看我就好,但是,你必须每天给我发短信,要早请示、晚汇报,还有,我生日那天必须要赶来。若不然,我就当你不存在,嘿嘿。我梅影向来说话算话,这样,哪怕你不在我身边,我也可以感受到你的爱。我不会去跟别的男人恋爱,更不会结婚,在我们没相遇之前,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你就放心回去吧,你若不能成为她心目中的好丈夫,那么至少应该做一个称职的好父亲,而我,希望你做这样的男人。你女儿也放暑假了,还是先回北京吧,你已经开了这么久的车,眼睛也是受不了的。至于你妻子,待你女儿开学了你坐飞机过去找她吧,如果真如你想象的她精神上有问题,就带她去看看吧。开车是要凝神专注的,有时候情绪不好,方向盘也是会失控的,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