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代,风起云涌,大家知道,混乱的社会总是容易出人才的。这种人才,放在治世,通常被称作怪人,可在乱世,可就了不得了。不过就算是在这个怪人一个接一个冒出来的时代,张飞也可算是个中翘楚。
张飞,字翼德,其个人成长经历之离奇,足可让现代生物学家作为一门研究的课题。
其实,张飞的怪,也是有其科学依据的,就是从进化论,从人体工程学,从人脑构造等方面看,也有据可循。不过那么多原来只是理论,无从实验起的推断,竟同时在张飞一人身上得到了验证……实在是……只能说他走了八辈子的狗屎运。
要知道,张飞曾经是个很有前途的儿童。当他刚刚出生时,按照惯例,别人端上来一个大盘子,里面放了一堆东西。有佛珠、笔、小刀、火石、绢书等等。据说这种测试很灵的,小孩子如果抓起什么东西,今后的一生就会与该物有关。
那回给小飞飞端来的盘子属于分类很详细的那种,一般的物品外,居然还有菜刀,肉,青菜,香蕉,等等,也就是说,如果小飞飞以后是个农民,这个盘子还能测出他是个菜农还是果农。
张飞无与伦比的职慧天赋,就在此时于众目睽睽之下表现了出来。
只见他用胖乎乎的小手,抓起了一枝笔。
大家松了口气,看来这小家伙将来是个读书人,很好,有出息。
可是张飞才刚刚开始,他用那枝笔往猪肉上插插插。
大家奇怪,难道说,他以后是个爱吃肉的读书人……呃,还是个爱读书的养猪专业户?
张飞插了半天,看插不进去,又双手拿起菜刀,一顿乱砍,那肉就变成几块。
大家的看法又变了,看来这小子是个爱读书的屠夫。
张飞迅速用小刀在肉上戳出小洞,再把笔插进去,成了一个肉串。然后他的小眼睛往周围一扫,看见所有人的嘴都张成O型,特别是他的父母,眼中仿佛正迸出无数金星。
小飞飞把大家的表情视作一种鼓励,于是他就继续了下去,把青菜黄瓜等也一并串到了那枝奇长无比的笔上。小手抓住火石死命一砸,绢书就着了,猪肉串烤啊烤,眼看火快没了,又把念珠扔了进去,没一会儿,现场就飘扬着一股焦肉味。
吃完肉串,小飞飞把嘴一擦,又把香蕉当成饭后水果吃了。这时,盘子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对,准确地说,盘子也没剩下多少了,刚才火太旺,把盘子一快儿烧着了。
当张飞用自豪的眼神看着周围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时,却发现大家都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不知是谁叫了一声:“妖怪啊。”转眼大家四散奔逃。
一个过分早熟的天才就这样被遗弃了。其实严格说来,小张飞只不过坚持着一种充分利用每一样可利用的东西的原则,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罢了,人类就是这样不断进步的。只不过,张飞这种能力的产生未免也太早了一点。
张飞的事迹被传开后,一个老头赶了过来,把张飞领走,使他免于被家庭弃于野外的下场。不过话说回来,以他的自理能力,弃于野外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的。
那老头可了不得,有名号唤作“摘星居士”,知天文晓地理,一身功夫天下罕逢敌手,端的是文武全才。张飞在他的调教下真是举一反十,其天赋全面发挥出来,只三个月就把诗经倒背如流,还能自己偶尔来首歪诗,居然也像模像样,至于武功,虽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进境也令老头目瞪口呆。
然后,老头就作出了一个影响张飞一辈子命运的决定。这一年,张飞五岁,老头把一只白猿留给他,自己出山去旅游了。
要知道,一个人武功到了一定的境界,身体的很多功能都不会很快老化,甚至会返老还童。老头子也是这样,他小时候就有一个梦想,就是到丽春院去住一个月。那时候他穷,没机会,现在有了积蓄,打算把小时候的梦想发扬光大,要到全国各大城市去旅游--游那里的丽冬院啦丽夏院啦丽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