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月加度三十五,度馀三万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小月加度二十二,度馀万七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万三千七百三十六,入虚去度也。
迟疾历:<七>
月行度损益率盈缩积分差法
一日十四行分十三益七十盈初五千三百四
二日十四十一益六十五盈百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六五千二百七十
三日十四八益五十七盈三百五十五万七百六五千二百一十九
四日十四四益四十七盈五百五万八千三百八五千一百五十一
五日十三二十一益三十四盈六百二十九万七千八百五十七五千六十六
六日十三十七益二十二盈七百二十万二千六百九十一四千九百八十一
七日十三十一益六盈七百七十七万二千七百一十一四千八百七十九
八日十三五损九盈七百九十四万九百五十二四千七百七十七
九日十二二十二损二十四盈七百七十万七千四百一十五四千六百七十五
十日十二十六损三十九盈七百七万二千一百四千五百七十三
十一日十二十一损五十二盈六百三万五千七四千四百八十八
十二日十二八损六十盈四百六十六万三千一百四千四百三十七
十三日十二六损六十五盈三百九万三百三四千四百三
十四日十二四损七十盈百三十八万三千五百八十四千三百六十九
十五日十二五益六十七缩四十五万七千六十九四千三百八十六
十六日十二七益六十二缩二百二十三万七百五十五四千四百二十
十七日十二十益五十五缩三百八十七万五十四四千四百七十一
十八日十二十四益四十四缩五百三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五四千五百二十九
十九日十二十九益三十二缩六百四十八万四百四四千六百二十四
二十日十三益十九缩七百三十一万六千六百八
二十一日十三七益四缩七百八十一万七千九百九十六四千八百一十一
二十二日十二十二损十一缩七百九十一万七千六百七四千九百一十三
二十三日十三十九损三十七缩七百六十一万五千四百四十五千一十五
二十四日十四一损三十九缩六百九十万一千四百九十五五千一百
二十五日十四十六损五十二缩五百八十七万一千七百三十五五千一百八十五
二十六日十四十损六十二缩四百四十九万九千一百五十九五千二百五十三
二十七日十四十二损六十七缩二百八十五万七千七百三十二五千二百八十七
二十八日十四十损七十四缩百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九五千三百三十一
推入迟疾历术:
以通法乘朔积日为通实,通周去之,馀满通法为日,不尽为日馀。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馀皆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历满二十七日,日馀万四千六百三十一,则去之。
求次日:
加一日。
求日所在定度:
以夜半入历日馀乘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如差率而一,所得满纪法为度,不尽为度馀,以盈加缩减平行度及馀为定度。益之或满法,损之或不足,以纪法进退。求度行分如上法。求次日,如所入迟疾加之。虚去分,如上法。
阴阳历:
损益率兼数
一日益十六初
二日益十五十六
三日益十四三十一
四日益十二四十五
五日益九五十七
六日益五六十六
七日益一七十一
八日损二七十二
九日损六七十
十日损十六十四
十一日损十三五十四
十二日损十五四十一
十三日损十六二十六
十四日损十六十
推入阴阳历术:
置通实以会周去之,不满交数三十五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半为朔入阳历分,<八>各去之,为朔入阴历分,各满通法得一日,不尽为日馀。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馀皆二万七百七十九。历满十三日,日馀万五千九百八十七半,则去之。阳竟入阴,阴竟入阳。
求次日:
加一日。
求朔望差:
以二千二十九乘朔小馀,满三百三为日馀,不尽倍之为小分,则朔差数也。加一十四日,日馀二万一百八十六,小分百二十五。小分满六百六从日馀,日馀满通法为日,即望差数也。又加之,後月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