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志四
南面京官
辽有五京。上京为皇都,凡朝官、京官皆有之;馀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大抵西京多边防官,南京、中京多财赋官。五京并置者,列陈之;特置者,分列于後。
三京宰相府职名总目:
左相。
右相。
左平章政事。
右平章政事。
东京宰相府。圣宗统和元年,诏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
中京宰相府。
南京宰相府。
诸京内省客省职名总目:
某京某省使。
某京某省副使。耶律蒲奴,开泰末为上京内客省副使。
上京内省司。
东京内省司。地理志,东京大内不置宫嫔,唯以内省使、副、判官守之。
五京诸使职名总目:
某京某使。王棠,重熙中为上京盐铁使。
知某京某使事。张孝杰,清宁间知户部使事。
某京某副使。刘伸,重熙中为三司副使。
同知某京某使事。道宗大康三年见挞不也同知度支使事。
某京某判官。圣宗太平九年见户部使判官。
上京盐铁使司。
东京户部使司。
中京度支使司。
南京三司使司。
南京转运使司。亦曰燕京转运使司。
西京计司。
五京留守司兼府尹职名总目:
某京留守行某府尹事。圣宗统和元年见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吴王稍。
某京副留守。天祚天庆六年见东京副留守高清臣。
知某京留守事。萧惠,开泰二年知东京留守事。
某府少尹。圣宗太平四年见临潢少尹郑弘节。」一:
同知某京留守事。太平八年见中京同知耶律野。
同签某京留守事。萧滴冽,太平六年同签南京留守事。<二>
某京留守判官。室,天禄中为南京留守判官。
某京留守推官。圣宗开泰元年见中京留守推官李可举。
上京留守司。
东京留守司。
中京留守司。太宗大同元年命赵延寿为中京留守,治镇州。圣宗统和十二年命室为中京留守,治大定府。<三>
南京留守司。太宗天显三年升东平郡为南京,治辽阳。十三年以幽州为南京,治析津。圣宗开泰元年改幽都府为析津府。
西京留守司。
五京都总管府职名总目:
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
同知某府事。圣宗太平五年见同知中京事萧尧衮。
上京都总管府。
东京都总管府。
中京都总管府。
南京都总管府。
西京都总管府。
五京都虞候司职名总目:
都虞候。
上京都虞候司。
东京都虞候司。
南京都虞候司。
西京都虞候司。
中京都虞候司。
五京警巡院职名总目:
某京警巡使。
某京警巡副使。
上京警巡院。
东京警巡院。
中京警巡院。
南京警巡院。
西京警巡院。
五京处置使司职名总目:
某京处置使。
上京处置司。
东京处置司。
中京处置司。
西京处置司。
南京处置司。
五京学职名总目:道宗清宁五年,诏设学养士,」四:颁经及传疏,置傅士、助教各一员。
博士。
助教。
上京学。上京别有国子监,见朝官。
东京学。
中京学。中京别有国子监,与朝官同。
南京学。亦曰南京太学,太宗置。圣宗统和十三年,赐水庄一区。
西京学。
已上五京官。
上京城隍使司。亦曰上京皇城使。
上京城隍使。韩德让,景宗时为上京皇城使。」五:
东京渤海承奉官。圣宗开泰八年耶律八哥奏,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因置。
渤海承奉都知押班。
辽阳大都督府。太宗会同二年置。
辽阳大都督。会同二年,都督曷鲁泊等关防辽阳东都。
东京安抚使司。
东京安抚使。
东京军巡院。地理志,东京有归化营军千馀人,籍河朔亡命於此,置军巡院。
东京军巡使。
中京文思院。
中京文思使。马人望父为中京文思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