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了两把歪脖子胡,轻轻的溜出去。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的困苦会强迫着人早熟。长顺儿长了一点身量,也增长了更多的老气,看着很象个成人了。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作了个小生意。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丁约翰是发现者。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车一大车的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的军服。军服分明是棉的,因为上下身都那么厚墩墩的。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的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打听打听。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约翰,身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了真言。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身棉军衣。可是,华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头研究了许多日子,发明了一种代用品。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作成。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这种军衣一碰就破,一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做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的,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作事——他以为英国府的一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的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的多。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作军服的事,从他的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的旨意的,因为这是欺骗。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一笑。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了钱而还不忘了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么?他决定作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了魔鬼。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的是日本人的钱。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的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个朋友变成了莫逆。凡是该往冠家送的黄油,罐头,与白兰地,都送到那个朋友的家中去。这样,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权,承办一千套军衣。得到这点特权之后,他十分虔敬的作了礼拜,领了圣餐,并且献了五角钱,(平日作礼拜,他只献一角,)感谢上帝。然后,他决定找长顺合作,因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长顺最诚实,而且和他有来往。
约翰的办法是这样的:他先预支一点钱,作为资本。然后,他教长顺去收买破布,破衣服,和烂纸。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将棉花抽出来,整理好再卖出去。卖旧棉花的利钱,他和长顺三七分账;他七成,长顺三成。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为长顺既是个孩子,当然不能和一个成人,况且是世袭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买来,须由长顺洗刷干净,而后拼到一块——“你的外婆总会作这个的,找小崔寡妇帮帮忙也行;总之,这是你的事,你怎办怎好。”拼好了破布,把烂纸絮在里面——“纸不要弄平了,那既费料子,又显着单薄,顶好就那么团团着放进去,好显出很厚实;分量也轻,省脚力。”絮好,粗枝大叶的一缝,再横竖都“行”上几道,省得用手一提,纸就都往下面坠,变成了破纸口袋。“这些,”约翰恳切的嘱咐:“都由你作。你跑路,用水,用针线,干活儿,我都不管;每套作成,我给你一块钱。一千套就是一千块呀!你可是得有账。我交给你多少钱,用了多少钱——只算买材料哟,车钱,水钱什么的,都不算哟!——你每天要报账;我不在家,你报给我太太听。账目清楚,军衣作得好,我才能每套给你一块钱;哪样有毛病,我都扣你的钱,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基督徒,作事最清楚公道,亲是亲,财是财,要分得明明白白!你懂?”这末两个字是用英文说的,以便增加言语的威力。
没详细考虑,程长顺一下子都答应了。他顾不得计算除了车钱,水钱,灯油钱,针线钱,一块钱还能剩下多少。他顾不得盘算,去收买,去整理,去洗刷,去拼凑,去缝起,去记账,要出多少劳力,费多少时间。他只看见了远远的那一千元。他只觉得这可以解决了他与外婆的生活问题。自从留声机没人再听,外婆的法币丢掉之后,他不单失了业,而且受到饥寒的威胁。他久想作个小生意,可是一来没有资本,二来对什么都外行,他不肯冒险去借钱作生意,万一舍了本儿,他怎么办呢?他是外婆养大的,知道谨慎小心。可是,闲着又没法儿得到吃食,他着急。半夜里听到外婆的长吁短叹,他往往蒙上头偷偷的落泪。他对不起外婆,外婆白养起他来,外婆只养大了一个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