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的第三年,我辞掉了人人羡慕的工作。用两年攒下来的钱,再加上问父母借来的一些钱,在一间全市闻名的理工科大学里开了一家书吧。
书吧的名字叫“你不知道的事”,我觉得作为一家书吧,真是再贴切不过的名字。书吧的墙上挂着许多相框,上面是世界各地不同的美景。
“这些是你去过的地方吗?”有学生好奇地问我。
“不,”我摇摇头,“我其实并不太喜欢旅行。”
实际上,我来这里开书吧的行为,被亲朋好友统统斥责了一番。他们认为27岁的单身女孩子,应该有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每天按部就班地过日子,周末相亲,早早把自己嫁出去。
而我的行为,无疑就是疯了。
“退一万步,你真的厌倦了工作,想要当文艺青年开书吧,应该去一所文艺气息浓的大学,去一个根本没什么女生的理工科大学做什么?你跟他们谈人生,他们只会反过来问你懂不懂LTE。”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反正已经任性了,那就让我任性到底吧。
结果没想到,我的生意比预期好许多,三个月以后,渐渐开始盈利了,也有了一两个关系很好的客人,和她们成朋友。
“你是从这里毕业的学姐吗?”其中一人好奇地问我。
“不是,”我笑着眨眨眼睛,“我的母校和你们隔了一条街,在隔壁。后来毕业,去英国读了硕士。”
“啊,”她们露出很吃惊的表情,“那你究竟为什么要辞职?”
世间万千说不得,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感情。
在伦敦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这里正是他的母校。
遗憾的是,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普普通通,并没有很出众的样子。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偏偏就是喜欢她。
毕业后,他留在英国,我回国在世界五百强上班,可是我觉得不快乐。
离开他不相见的日子越长,我发现我越不快乐。
再然后,是这一年的冬天,我开始学习织围巾,上午的时候生意向来冷清,我全部用来织围巾,虽然不知道要送给谁。
在第三球毛线用光的时候,有人推门而入。
我抬起头,我手中的围巾“啪嗒”一声落下去。
我一直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景。那时候他已经和女朋友分手,在英国别的城市找到一份工程师的工作,他把行李全部装在后备厢里,准备开车离开伦敦。他出发的那天,我偷偷去找他,我看到他从宿舍里走出来,检查好车胎,然后站在四下无人的路边,低头抽了一支烟。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关于他的一切,我其实所知甚少。
我很想上前同他说什么,他却一抬头,看到了站在转角的我,他淡淡地笑着冲我挥挥手:“拜拜了。”
我木讷地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他。
为什么要来这里开一家书吧呢?
因为,我总是觉得好后悔好后悔,如果我比她、比所有人都早一点认识他,如果当年填志愿的时候,没有那可笑的一念之差,我就和能他成为同学,与他并肩走在这所校园中。
这样的话,说不定,他会爱上我。
我捂住嘴巴,有点想哭。
他十分诧异看到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你?”
“好久不见。”我听到自己哽咽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