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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底(4)

时间:2012-06-10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柯南·道尔 点击:

  “久闻大名,"他说道,声音不完全象英国人,也不完全象美国人,不过却圆润悦耳,“你是这些人中的历史学家。好,华生医生,恐怕你以前从来没有得到过你手中这样的故事资料,我敢拿全部财产和你打赌。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它,不过只要你有了这些事实,你就不会使读者大众不感兴趣的。我曾隐藏了两天,用白天的时光,就是在这种困难处境中所能利用的时光,把这些事写成文字的东西。你和你的读者大众可以随意使用这些材料。这是恐怖谷的故事。”
  “这是过去的事了,道格拉斯先生,"歇洛克·福尔摩斯心平气和地说道,“而我们希望听你讲讲现在的事情。”
  “我会告诉你们的,先生,"道格拉斯说道,“我说话的时候,可以吸烟吗?好,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假如我记得不错的话,你自己也喜欢吸烟。你想想看,要是你坐了两天,明明衣袋里有烟草,却怕吸烟时烟味把你暴露了,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啊。”
  道格拉斯倚着壁炉台,抽着福尔摩斯递给他的雪茄,说道:“我久闻你的大名,福尔摩斯先生,可从来没想到竟会和你相见。但在你还没有来得及读这些材料以前,"道格拉斯向我手中的纸卷点头示意说,"你将会说,我给你们讲的是新鲜事。”
  警探麦克唐纳非常惊奇地注视着这个新来的人。
  “啊,这可真把我难住了!"麦克唐纳终于大声说道,“假如你是伯尔斯通庄园的约翰·道格拉斯先生,那么,这两天来我们调查的死者是谁呢?还有,现在你又是从哪儿突然冒出来的呢?我看你象玩偶匣中的玩偶一样是从地板里钻出来的。"①“唉,麦克先生,"福尔摩斯不赞成地摇晃一下食指,“你没有读过那本出色的地方志吗?上面明明写着国王查理一世避难的故事。在那年头要是没有保险的藏身之处是无法藏身的。用过的藏身之地当然还可以再用。所以我深信会在这所别墅里找到道格拉斯先生的。”
  “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捉弄我们这么长时间?"麦克唐纳生气地说道,“你让我们白白浪费了多少时间去搜索那些你本早已知道是荒谬的事情。”
  “不是一下子就清楚的,我亲爱的麦克先生。对这案件的全盘见解,我也是昨夜才形成的。因为只有到今天晚上才能证实,所以我劝你和你的同事白天去休息。请问,此外我还能怎①玩偶匣——一种玩具,揭开盖子即有玩具跳起。——译者注样做呢?当我从护城河里发现衣物包袱时,我立即清楚了,我们所看到的那个死尸根本就不是约翰·道格拉斯先生,而是从滕布里奇韦尔斯市来的那个骑自行车的人。不可能再有其他的结论了。所以我只有去确定约翰·道格拉斯先生本人可能在什么地方,而最可能的是,在他的妻子和朋友的帮助下,他隐藏在别墅内对一个逃亡者最适宜的地方,等待能够逃跑的最稳妥的时机。”
  “好,你推断得很对,"道格拉斯先生赞许地说道,“我本来想,我已经从你们英国的法律下逃脱了,因为我不相信我怎么能忍受美国法律的裁决,而且我有了一劳永逸地摆脱追踪我的那些猎狗们的机会。不过,自始至终,我没有做过亏心事,而且我做过的事也没有什么不能再做的。但是,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们听,你们自己去裁决好了。警探先生,你不用费心警告我,我决不会在真理面前退缩的。
  “我不打算从头开始。一切都在这上面写着,"道格拉斯指着我手中的纸卷说道,“你们可以看到无数怪诞无稽的奇事,这都归结为一点:有些人出于多种原因和我结怨,并且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整死我。只要我活着,他们也活着,世界上就没有我的安全容身之地。他们从芝加哥到加利福尼亚到处追逐我,终于把我赶出了美国。在我结婚并在这样一个宁静的地方安家以后,我想我可以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了。
  “我并没有向我的妻子讲过这些事。我何必要把她拖进去呢?如果她要知道了,那么,她就不会再有安静的时刻了,而且一定会经常惊恐不安。我想她已经知道一些情况了,因为我有时无意中总要露出一两句来。不过,直到昨天,在你们这些先生们看到她以后,她还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她把她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了你们,巴克也是这样,因为发生这件案子的那天晚上,时间太仓促,来不及向他们细讲。现在她才知道这些事,我要是早告诉她我就聪明多了。不过这是一个难题啊,亲爱的,"道格拉斯握了握妻子的手,“现在我做得很好吧。
  “好,先生们,在这些事发生以前,有一天我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去,在街上一眼瞥见一个人。虽然只一瞥,可是我对这类事目力很敏锐,并且毫不怀疑他是谁了。这正是我所有仇敌中最凶恶的一个——这些年来他一直象饿狼追驯鹿一样不放过我。我知道麻烦来了。于是我回到家里作了准备。我想我自己完全可以对付。一八七六年,有一个时期,我的运气好,在美国是人所共知的,我毫不怀疑,好运气仍然和我同在。
  “第二天一整天我都在戒备着,也没有到花园里去。这样会好一些,不然的话,在我接近他以前,他就会抢先掏出那支截短了的火枪照我射来。晚上吊桥拉起以后,我的心情平静了许多,不再想这件事了。我万没料到他会钻进屋里来守候我。可是当我穿着睡衣照我的习惯进行巡视的时候,还没走进书房,我就发觉有危险了。我想,当一个人性命有危险的时候——在我一生中就有过数不清的危险——有一种第六感官会发出警告。我很清楚地看到了这种信号,可是我说不出为什么。霎时我发现窗帘下露出一双长统靴子,我就完全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这时我手中只有一支蜡烛,但房门开着,大厅的灯光很清楚地照进来,我就放下蜡烛,跳过去把我放在壁炉台上的铁锤抓到手中。这时他扑到我面前,我只见刀光一闪,便用铁锤向他砸过去。我打中了他,因为那把刀子当啷一声掉到地上了。他象一条鳝鱼一样很快绕着桌子跑开了,过了一会,他从衣服里掏出枪来。我听到他把机头打开,但还没来得及开枪,就被我死死抓住了枪管,我们互相争夺了一分钟左右。对他来说松手丢了枪就等于丢了命。
  “他没有丢下枪,但他始终让枪托朝下。也许是我碰响了扳机,也许是我们抢夺时震动了扳机,不管怎样,反正两筒枪弹都射在他脸上,我终于看出这是特德·鲍德温。我在滕布里奇韦尔斯市看出是他,在他向我起过来时又一次看出是他,可是照我那时看到他的样子,恐怕连他的母亲也认不出他来了。我过去对大打出手已经习惯了,可是一见他这副尊容还是不免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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