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阵迷朦的水汽不断腾起,“白鲨”斯塔尔斯尽兴地淋着热水浴,每次过于疲乏的身体都是以此得到解脱。他是个常常意识不到身体和精力已经透支的人,在闲下来的时候,6小时睡眠很可能还是奢望。那么,一次淋浴,通透的淋浴,四肢百骸前所未有的放松就成了他永远的追求。如果能在其后加上一两个小时深度睡眠和一小杯白兰地,那就更是享受了。
“白鲨”个字高大,身材异常魁梧,这也许拜他在军队时候的锻炼所赐。热水顺着他的冈上肌流到了堪称巨大的斜方肌,形成了两股外撇的水流。另外两条则顺着隆起的背直肌滑到股部。从军队出来,他就再也没有刻意的锻炼过,肌肉的保持全赖他强大的工作运动量。
“白鲨”双手全是白色的泡沫,用力地抓着头,一些泡泡甩下来,不一会儿就被水流带走了。他用力抓着头,但是,总有一些事情想不起来了。那时候,自己多大,他也有点儿模糊,有一段时间安慰自己说,军营本来就是单调无味的,那样平淡重复的生活,谁能记得住每一天的情形?!
退伍后,“白鲨”的摄影技术和独特的追踪技能突然就爆发了,他成为了马格楠图片社的最新一代菁英。他对战争没什么兴趣,但灾难和杀戮使他深深着迷。全国各地都留下了他的足迹,连环杀手、校园枪击事件,最全面、最独到、最细致的报道差不多全部出自他手。他有那么一点点得意,随后很快就被一种失落所充斥,不,还不是失落,是讽刺!作为一个记者,作为马格楠图片社的菁英,他不懈地追寻和揭露人们隐藏的秘密,但他却不知道挖掉自己眼睛的“情人”(即赛斯.沃勒)到底是何许人也,这真是绝大的讽刺。
“白鲨”也确实不知道沃勒藏身之所,不然,也决不会在这个时候洗澡。他的确只是半路上碰见他们,这真是一个巧合,他差不多一眼就认出了他。从几年前到现在,那男人身上的味道和独特的气质根本就没有一丝改变。无论是他那时候挖下他的眼睛,还是他现在执着的追寻,都留给“白鲨”一种宁静的感觉,是的,他好像是没有欲望的。
还有那女人,她有一种他熟悉的感觉,可他实在并不记得她了,只得他也把她的样子记在脑子里。“白鲨”另一个出众的技能就是他的绘画,他可以凭着观察,回到家里再现几乎一模一样的肖像。这些肖像被发给了他的朋友们,得到的答复是,这女人在很多城市留下足迹,但是,谁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
“白鲨”拿起毛巾在头上胡噜了一把。回到卧室后,他坐在床上,拿起了丹尼斯的照片……
萨姆兰几乎是在咒骂自己了,为什么不早一点儿赶过来。他又和沃勒两人擦肩而过了!
沃勒是个聪明人,化装看来也是他擅长的,所以老警官对管理员的话并不起疑。
“难道他们不是生态学者吗?”管理员捏了捏脖子,“啊,他们穿的都是浅绿色的衣服,我以为他们就是来这里研究植被的呢。那男人大胡子,戴眼镜,看起来真想是个做研究的人呢。”
“他们去了哪里?”
“说起来有点儿奇怪,他们指明要去水库与大路的接壤处,我把他们放在那边就回来了。要是知道几天前那里扔着一具尸体,他们一定不会去那儿吧。不过,话说回来,他们真的不是生态学家吗?那么,他们是……”
“不,不,这无所谓,我需要找到他们,你可以带我过去一趟吗?”
“那没有问题,请上船吧,警官。”
萨姆兰跳上船,车子就扔在管理小屋的门口。沃勒他们不是开车过来的,附近也没有留下车子。以汽船的行驶速度来看,到那里也需要不少时间,他们可能已经走了。他们没有开车从公路上过来,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在公路上无法看到下面一个小小的点。自己慢慢寻找很是浪费时间,不如叫管理员带过去,再在附近搜找可疑的地方。萨姆兰很有一种冲动,就是叫支援在公路上进行拦截(他们总要从那边回来吧),但是,想了想还是没有这么做。
毫无感情,没有丝毫的怜悯。“白鲨”端详着死者喉部的放大照片,一刀刺中,就是为了要他的命。可这个人实在是无关紧要啊。不过,像沃勒那种人倒也干的出来……等一下,这不是“情人”干的,他根本不可能招摇过市去杀一个人,更何况他还发现了我的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