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的特点是,无论他在中国作为艾莲,还是在美国作为赛斯.沃勒;除非你把矛头指向他的生活,否则他就不会主动提起。然而在国外生活的这些年,假如只以“泡在研究室辅助导师工作”来一笔带过、粉饰太平,又未免太难使人信服了。人类的某种习惯是,当他从国外回来,总要把外边的生活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要兴头十足地在那些尚未领略过异国风情的同胞面前大大的炫耀一番。所以,为了避免刘队生疑,他还是即兴编造了一些谎言,不过如果细细品味,仍能发现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自己的工作,往往总在提一些生活上的趣闻。
“美国人是不吃各种动物内脏的,”他这样说,“我曾经请一位朋友来家里做客,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盘‘火爆鸡胗’。那位美国朋友,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把那些鸡胗全都吃掉了,然后感叹这是老天赐予的食物。一周之后,我们再次相遇,他向我请教那次炒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说是也要让他的朋友做来尝尝。我便告诉他那是鸡胗,是鸡用来消化食物的器官。他听了以后,居然蹲在一边吐了出来……是不是很可笑……还有一次,我去海边玩儿,捞到了很多螃蟹,每一只光是身体就有巴掌大小。我把这些螃蟹带回宾馆,请厨师帮我弄一下,然后回到自己房间冲了个澡。等到开饭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餐桌上并没有螃蟹。我找到那位厨师询问,他指着桌上一个大盘子说道,‘这就是您要的东西!’原来他把螃蟹肢解了,切成了细细的碎块,倒上了鱼子酱、番茄酱什么的,又用土豆和花椰菜作为辅料,弄在一支大锅里,不停地翻翻炒炒,等到端上桌子,早就面目全非了……”
既然话题被引向了饮食文化,接下来刘队就问他午饭想吃些什么。艾莲刚刚回到国内,可吃的东西实在太多:热气腾腾的火锅、鲜活的醉蟹、冯家爆肚……反正都是他在外面吃不到的。艾莲选择了火锅,因为这时候的螃蟹并不肥美,而自己又刚下飞机,不想由于杂碎闹了肚子。两人商量定了,车子调了头,不大工夫,停在一家过去经常光顾的饭馆门口。
二人找了靠窗的桌子坐下,刘队用不着客气,拿起菜单,点过之后,再交给艾莲。后者补充了几样凉菜,小姐记好就退下了。午饭的钟点已过,餐馆里显得冷冷清清,这倒也挺符合他们的要求。两人攀谈一阵,热腾腾的火锅端了上来。
两人边吃边聊,艾莲注意到刘队看着煮好的鱼头发呆,就问道:“刘叔叔,怎么不动筷子啊,原来你不是最喜欢吃这锅子吗?”
“现在不太想,”刘队叹了口气,“前几天看过了水煮人头。”
“是么?”艾莲没太理会,“这可不像您,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嗯,是够多了……呵,记得二十年前,去乡村办案子。到那儿的时候,老乡们跟我们俩都奇怪,这牲口怎么都不喝井里的水啊?它们不喝,我们总不能不喝吧。三天以后,打井里捞出来我们要找的那具尸体。哼,当时差不多把肠子都吐清了,”刘队把烟架在烟缸上,食指用力地磕了磕,又说道,“可后来呢,看得多了,唉,也就不觉得了。呵,也就是跟你吃饭能说说这事儿,换在家里,老婆又要为我这张嘴吵架了。”
艾莲微微一笑,“可不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嘛。对了,那人怎么死的?不会直接被人煮了吧?”
“是被人勒死的。”
勒死……艾莲一怔,右手不自主地伸到桌下,捏了捏左手套里暗藏的“凯斯拉”强化尼龙索。
这个动作似乎没能逃过刘队的眼睛,他的神色变得很微妙,“你?”
艾莲已不能中途改变动作,他干脆用指头在手心挠了挠,“有点儿痒痒,怎么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刘队的表情很古怪,似乎透着难以置信的内心,“你……你还记不记得,六年前,我们一起办过案子,你、我、老雷、还有麦涛,我们办完事就一起跑到小馆子去吃羊杂汤。可是等端上来之后,麦涛第一个骂了出来‘操,香菜!’,老雷则对着碗里的酱豆腐直皱眉,你拿起筷子,静悄悄地把芝麻酱都扒拉到一边。我当时就笑了,说,‘那太好了,你们都有忌口,我一个人全包了,’这事儿,你还记得吗?”
“那怎么了?到最后不是你也没能得逞么?我们……”艾莲说不下去了,低头直愣愣地盯着自己那碗已经吃掉了大半的黄褐色的芝麻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