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月,罢提举教习马军所。
六年六月,三衙申枢密院,乞近伏七十日依令式放诸军教。王严叟白韩忠彦曰:"景德故事,皆内侍省检举传宣,今但岁举为常,则不复见朝廷恩意。"忠彦以为然,又开陈太皇太后。曰:"如此则为常事,待处分内侍省。"遂诏:"今后入状,遣中侍传宣诸军住教。"
绍圣元年三月,枢密院言:"禁军春秋大教赏法,每千人增取二百一十人,给赏有差。"从之。
二年二月,枢密院言:"马军自九月至三月,每十日一次出城氵率渲,教习回答野战走骤向背施放,遇风雪假故权住。"从之。
三年五月,诏在京、府界诸路禁军格斗法,自今并依元丰条法教习。七月,诏选弩手兼习神臂弓。八月,诏:"殿前、马步军司见管教头,别选事艺精强、通晓教像体法者,展转教习。其弓箭手马、步射射亲,用点药包指及第二指知镞,并如元丰格法。"是月,又诏复神臂弓射法为百二十步。
元符元年十月,曾布既上巡教使臣罚格,因言:"祖宗以来,御将士常使恩归人主,而威令在管军。凡申严军政,岂待朝廷立法而后施行耶?是管军失职矣。"帝深以为然。
政和元年二月,诏:"春秋大教,诸军弓弩斗力,并依元丰旧制。"
四年五月,臣僚上言:"神臂弓垛远百二十步,给箭十只,取五中为合格,军中少得该赏,恐惰于习射。送殿前、马步军司勘会,将中贴箭数并改为上垛,其一中贴此两上垛。"从之。
五年三月,诏:"自今敢占留将兵,不赴教阅,并以违御笔论。不按举者,如其罪。"十一月,臣僚言:"春秋大教,诸军弓弩上取斗力高强,其射亲中多者,激赏太薄,无以为劝。"诏依元丰法。
八年,诏州郡禁军出戍外,常留五分在州教阅,从毛友之请也。
重和元年正月,而兵部侍郎宇文粹中进对,论禁军训练不精,多充杂役。帝曰:"祖宗军旅之法最为密致,神考尤加意训习,近来兵官浸以弛慢。古者春振旅,夏茇舍,秋治兵,冬大阅,皆于农隙以讲事,大司马教战之法,大宗伯大田之礼,细论周制,大抵军旅之政,六卿无有不总之者。今士人作守倅,任劝农事,不以劝耕稼为职;管军府事,不以督训练为意。自今如役使班直及禁卫者,当差人捉探惩戒。更候日长,即亲御教阅激赏。"寻以粹中所奏参照条令行之。
宣和三年四月,立骑射赏法,其背射上垛中贴者,依步射法推赏。
靖康元年二月,诏:"军兵久失教习,当汰冗滥。今三衙与诸将招军,惟务增数希赏,但及等杖,不问勇怯。招收既不精当,教习又不以时,杂色占破,十居三四。今宜招兵之际,精加拣择,既系军籍,专使教习,不得以杂色拘占。又神臂弓、马黄弩乃中国长技,宜多行教习,以扞边骑。仍令间用衣甲教阅,庶使习熟。"四月,诏复置教场,春秋大阅,及复内教法以激赏之。
阵法熙宁二年十一月,赵禼乞讲求诸葛亮八阵法,以授边将,使之应变。诏郭逵同禼讲求,相度地形,定为阵图闻奏。
五年四月,诏蔡挺先进教阅阵图。帝尝谓:"今之边臣无知奇正之体者,况奇正之变乎!且天地五行之数不过五,五阵之变,出于自然,非强为之。"宰相韩绛因请诸帅臣各具战阵之法来上,取其所长,立以为法。从之。帝患诸将军行无行阵之法,尝曰:"李靖结三人为队必有意。星书,羽林皆以三人为队,靖深晓此,非无据也。"乃令贾逵、郭固试之。十二月,知通远军王韶请降合行条约,诏赐御制《攻守图》、《行军环珠》、《武经总要》、《神武秘略》、《风角集占》、《四路战守约束》各一部,余令关秦凤路经略司抄录。
六年,诏诸路经略司,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赏罚俟成序日取裁。其队伍及器甲之数,依泾原路牙教法。九月,赵禼言:"欲自今大阅汉蕃阵队,且以万二千五百人为法,旌旗麾帜各随方色。战国时,大将之旗以龟为饰,盖取前列先知之义。令中军亦宜以龟为号。其八队旗,别绘天、地、风、云、龙、虎、鸟、蛇。天、地则象其方园,风、云则状其飞扬,龙、虎则状其猛厉,鸟、蛇则状其翔盘之势,以备大阅。"枢密院以为阵队旗号若绘八物,应士众难辨,且其间亦有无形可绘者。遂诏止依方色,仍异其形制,令勿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