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终分,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终,二十七日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中,十三日七千七百七十三分。
初限,八十四。
中限,一百六十八。
周限,三百三十六。
月平行,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转差,一日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四分。
推天正经朔入转
置中积,加转应,减闰余。满转终分,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即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余,减转应,满转终,去之,不尽,以减转终,余同上。
求弦塑及次朔入转
置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以弦策累加之,满转终,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转日及分秒。如径求次朔,以转差加之。
求经朔弦望入迟疾历
各视入转日及分秒。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减去转中,为迟历。
迟疾转定及积度
求迟疾差
置迟疾历日及分,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中限,余为末限。置立差三百二十五,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万八千一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减定差一千一百一十一万,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迟疾差。
又术:置迟疾历日及分,以迟疾历日率减之,余以其下损益分乘之。如八百二十而一,益加损减其下迟疾度,亦为所求迟疾差
求朔弦望定日
以经缩弦望盈缩差与迟疾差,同名相从,异名相消,盈迟缩疾为同名,盈疾缩迟为异名。以八百二十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除之,即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缩疾为减。以加减经朔弦望日及分,即定朔弦塑日及分。若定弦望分在日出分已下者,退一日,其日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定朔干名与后朔干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
推定朔弦望加时日月宿度
置经朔弦望入盈缩历日及分,以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弦望入历,在盈,便为中积,在缩,加半岁周,为中积。命日为度,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加时定积度。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缩度加而命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日度。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便为定朔加时月度。其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积,为定弦望月行定积度。依上加而命之,各得定弦望加时黄道月度。
推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
各置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行定积度,满象限,去之,以其黄道积度减之,余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用加其下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各为赤道加时定积度。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各为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及分秒。象限以下及半周,去之,为至后。满象限以及三象,去之,为分后。
推朔后平交入转迟疾历
置交终日及分,内减经朔交日及分,为朔后平交日。以加经朔入转,为朔后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
求正交日辰
置经朔,加朔后平交日,以迟疾历依前求到迟疾差,迟加疾减之,为正交日及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王交日辰。
推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朔后平交日,以月平行度乘之,为距后度。以加经朔中积,为冬至距正交定积度。以冬至日躔黄道宿度加而命之,为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正交在二至后初末限
置冬至距正交积度及分,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减去半岁周,为末限。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置初末限度,以十四度六十六分乘之,如象限而一,为定差。反减十四度六十六分,余为距差。以二十四乘定差,如十四度六十六分而一。所得,交在冬至后名减,夏至后名加,皆加减九十八度,为定限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度
置冬至加时赤道度,命为冬至正度。以象限累加之,各得春分、夏至、秋分正积度。各命赤道宿次去之,为四正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离赤道正交宿度
以距差加减春秋二正赤道宿度,为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冬至后,初限加,末限减,视春正。夏至后,初限减,末限加,视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