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节妇吴氏,湖州人。年二十五,有殊色。至天丙午秋,明兵逼湖州,吴自度必不免,乃携二子投苕水中。逾月,城破,父媪见其母子并浮水上,咸嗟异焉。
陆焘妻赵氏,印县人。焘与赵隐居瓢湖,兵猝至,焘夫妇舍舟登岸。兵逼之,伤刃者三,遂仆淖中。赵跃投淖同死。
徐谢氏,名蠲,松江宦家女。素凝重,不妄言笑。苗兵毁掠,谢从夫逃,适与苗遇,驱之行。时里闬少艾被絷者相属。谢阻板桥,遽厉声曰:“桥有柱我,侬趋救可乎!”苗怒斫其肩,以号于众。既而悔曰:“彼乌泾之清济也。”相与唶唶而去。
李氏,行军镇抚彭九万妻,吉水人。至正戊申,五溪苗突入城,李及其子友谅皆被执。驱之行,不从;肋以刃,不动。问所求,李曰:“我命妇也,有死而已。”因语友谅曰:“刎无刃,经无索,奈何?”谅曰:“当激贼怒,以就死。”李乃极口大骂,苗怒杀之。
有赵氏妇者,抱婴儿匿县学中,苗强污之,不可,死于礼殿南。血模糊,影留殿阶不灭,铲去复存。后人立石以志其处。
又黄元珪妻俞氏,山阴人。贼火其庐,将拥氏去。氏跃入火中死。
同时谢氏,为张弥远妻,亦遭兵执,不屈而死。
林克成妻陈氏,福宁人。至正末,兵乱,陈氏奉姑匿山洞中。后潜依母家,收克成一家遗骸葬之。时年二十四,母欲其改适,陈氏泣曰:“弃幼稚而改嫁,吾必不为也。”于是养姑抚子,卒存林氏之后。有司旌之。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至正十八年,毛贵兵至,萧氏曰:“妾誓先死。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亡何,城陷,萧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