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底下的魔术师(3)
时间:2012-10-15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林斯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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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平,你又在打哑谜了,”李劳瑞说, “怎么会没有冲突呢?这不是矛盾吗?”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句推理小说书腰带上的宣传词: ‘眼睛所见并非真实’。我的想法正好相反,眼睛再诚实不过了,它忠实呈现我们所看到的,是人类的思考将所见的真实做出了错误的解读,我们才会误以为是眼睛在欺骗我们。”
“各位,回到案子上来,当我们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发现梁小音被杀,紧接着我们很自然地发现了什么事?你们还记得吗?”
“少了一座雕像,”女孩说。
“没错,我记得当时提起雕像数量的人就是纪思哲,他试图让我们注意到少了一座雕像,这样的话,我们才会去搜寻雕像,进而发现刘益民的案发现场。注意,借由找雕像来发现杀人现场是十分重要的。第一,如果不是借由找雕像的话,我们根本不会知道刘益民死在他的房内;除非我们进入他的房间,或者从窗户外面发现,才有机会看到尸体。如果要被动等待我们发现尸体,显然会拖很久的时间,而这是凶手不乐见的。第二,就算我们真的偶然发现尸体,我们只可能从窗外发现,或是打开房门发现,凶手希望我们从窗外发现,因为如果是打开房门才发现的话,对我们而言,我们会无法确定门内的胶带是否有贴牢,这样就失去密室的效果了。借由找雕像这件事,使得我们只可能从窗外发现尸体,因为我们会随着地上的脚印去追索雕像,而脚印则会把我们带到凶手希望我们发现尸体的地方……这正是雕像留下脚印的作用!重点是,从窗外发现尸体这件事确保了在我们的认知中,那个房间的确是被胶带封死。”
“这些听起来都没有问题,”李劳瑞摊手, “可是谜团还是没被解开,凶手到底是怎么逃出密室的?你早先说他直接带上门就走了,但胶带又是黏牢的,这根本说不通啊!”
“凶手的确是带上门后就走了,而胶带也不可能贴牢,但这两件事并没有矛盾,如我先前所说过的,眼睛不会欺骗我们,会欺骗我们的是做出错误判断的理智。”
“老天,若平,”莉迪亚绝望地说, “给点明白的提示吧,我真的想不出来。”
“听好了,既然门内侧的胶带不可能黏牢,而我看到的门内侧是黏牢的胶带,结论不就很明显?我所看见的那扇门,并不是凶手离开的那扇门。”
“什么!”他的听众一阵骚动。
“换句话说,”若平放慢语调, “我从窗户外面看进去的房间,不是后来我们发现尸体的房间。”
纪助贤冷笑一声,李劳瑞与莉迪亚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把话吞回去。他们大概是正在试图消化若平所说的话。
“刘益民住5号房,凶手离开5号房后,立刻进入隔壁的4号房待机,那个房间是空房,原本就没有人住,而房内被布置得跟隔肇的5号房一模一样:桌上有笔电、床上有英文书,另外还有一件跟刘益民身上同样款式的礼服、大礼帽以及手杖;套住吊灯支架上的绳圈也已设置好。凶手进入这房间后,将门关上,拿起胶卷,拆了四条胶带将门黏牢,至于窗户,在先前就已经锁上并用胶带封死了。我相信凶手会事先把可以做的工作处理好的,以便节省时间。”
“贴定门框上的胶带后,凶手披上另一件披风,开始等待。
当纪思哲看到我绕过左翼往后边去搜查时,他立刻偷偷拨了通手机给纪劭贤——他的手机当然没有被偷,我猜当纪劭贤不在轮椅内时,纪思哲会用手机跟他报告案情进展吧。纪劭贤当然不必跟纪思哲通话,只要察觉手机震动一下,就可以把它切掉了。收到通知后纪劭贤马上把绳幽套上脖了,再戴上大礼帽,手杖握在手中,背对窗户站着。”
“礼帽、披风、手杖这三个魔术师的配备全部都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些道具除了在第一案用来栽赃之外,在第五案会派上用场。正是因为如此,凶手才会要刘益民到蜡像馆赴约时,把礼帽跟手杖带着。在第五案中,礼帽可以遮掩头部,避免被人从背后认出:长及地板的披风则是要遮掩腿部,因为凶手不可能真的把自己吊死,他的脚不可能悬空,但因为刘益民并没有穿披风的习惯,凶手只好自行替他加上一件。幸好魔术师的行头中有披风并不奇怪,但这件多出来的披风仍然成为一个破绽。”
“披风也可以掩盖凶手手上戴的手套。掩盖手套这点是我的猜测,凶手应该不想在房内任何东两上留下指纹,所以需要手套:更何况他手中还握着一枝手杖,但因为刘益民平常不会戴手套,因此他必须借着披风把戴着手套的双手隐蔽起来。”
“凶手估算好时间,当他确定我差不多来到左翼房后,接近雕像时,他马上放倒手杖,让手杖重重敲击地板。这么做的目的是要吸引我往房内看,以便让我发现房内的‘伪造现场’o另一方而也是不让我继续往前走,因为我再往前的话,下一个房间是真正的刘益民死去的地方,那整个伎俩就穿帮了。”
“凶手在放倒手杖这件事上出了纰漏,大概是力道跟方向没控制好,手杖倒下后的位置跟他在5号房内布置的手杖位置不同。在刘益民的案发现场,手杖是笔直躺卧,杖头指向房门,尾端指向窗户;而凶手放倒乎杖后——也就是我从窗外望进去时——手杖在地上的状态是歪斜的。这一点疏漏成为这个密室的另一个漏洞。”
这个脚注似乎没有为纪劭贤年轻的脸庞增添任何不悦,他仍旧愉悦地聆听着若平的解说。
侦探稍作停顿后,又继续道: “我透过窗户往内看的景象,当然是一个完全密室,而且墙上有着跟刘益民房间一模一样的文字:Jack the Impossible 。这非常重要,因为有这行文字的存在,目击者才能瞬间反应‘这是刘益民的房间’,而没有想到他眼前所看到的房间是另一个。”
“由于窗户是上锁的,目击者一定得绕到左翼正门从房间的门进去,这样绕了一大段路,再到5号房前,没有人知道房问的相对位置是不一样的。目击者在建筑后面发现尸体的房间是5号的右一间,4号房。因为往左翼的房间实在太多了,这两个关键房间又刚好夹在中间,非常适合玩弄这种错觉把戏。这就好像当我们爬楼梯上大厦时,如果大厦的每一层楼布置得一模一样,你爬到八楼,别人告诉你这是七楼,你可能也不会察觉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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