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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提(6、中国硬脖子)(2)

时间:2023-07-20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宋初锦 点击:


  人权高于主权,这应该是普遍共识。也就是说社会公共道德必须尊重每个成员的个人权利,边沁1768年在牛津大学演讲,说道德应该为它的每个遵循者带来好处或幸福,否则就不必遵守,除了对自我利益的理性计算外,其余一切都是“夸张做作的废话”。这话听起来很耳熟,就是我们一直批判的“利己主义”,也是没气节的一种表现——不捍卫国家利益,只想你自己的小日子,那算什么气节?但我觉得过自己的小日子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建立国家就是想让我过不好日子,那国家不要也罢。

  关于“舍生取义”,我是这么看的:生命无比重要,如果要取的“义”不是足够大,我绝不会拿生命开玩笑。嗟来之食要吃,救济粮也要吃,仅仅是因为别人的一点不尊敬就不活了,我看那不是气节,而是脑袋进水了。

  廉者、朱自清和岳飞的死,应该算是自杀,根据王艮的论证,这么死层次最低,他这样评价商代的三位名臣:微子之去,知几保身,上也;箕子之为奴,庶几免于死,故次之;比干执死谏以自决,故又次之。这王艮是中国历史上不多的几个明白人之一,他这番话的焦点就是生命权。

  美国《独立宣言》讲天赋人权,第一个就是生命权,这大概是美国大兵怕死的主要原因。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列举了十九条自然律,第一个也是生命权,说它是最高等级的权利,任何理由都不能侵犯,所以很多国家相继废除了死刑。这么一对比,我就觉得有些报纸上的宣传很不对劲,一有烈女跳楼,大家就纷纷喝采,大赞“死得好”,似乎没想到这关乎人类最至高无上的权利。还有一些口号随处可见:学习某某好榜样,时刻准备着为某某东西献身。仔细想想,这几乎就是在提倡自杀———和平年代,你老想着献身算什么意思?所以哈耶克说:“思想被国有化后,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地尊重个人等,都将消失。”我觉得有一种东西肯定会留下来,那就是:气节。

  硬脖子们在脑袋被砸之前有两种选择:要么鸣而死,要么默而生。如果我是那个当官的,我会这么干:大事肯定要说一说,至于皇上喜欢哪个姑娘,他什么时候要去打狍子,我就随他的便。另外说话也要讲究个方式,有一些人脑袋被砸不是别的,只是因为说话太冲,关龙逄诅咒商纣王,结果被炮烙;叶向高讽刺明神宗,说“你这么多年不肯见朝臣,真是高招”,明神宗抽着鸦片懒得理他,算是叶向高命大。这些话都有更好听的说法,“你操了我40天的娘,现在我操你20天的娘”改成“我提几点意见”可能更有效,而且前半句完全可以省略。当然,皇权时代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天下都是皇上一个人的,我说了你不听,那就去休,骂人干什么?何况现在皇上也被打倒了。

  晋代的殷洪乔算是另一个有气节的人,他去南昌当市长,邻居朋友们托他带一些书信,走到南京了,殷先生的气节突然发作,把信全丢到扬子江里,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为人作致书邮!”这人可以跟我朋友周玉军的译著《邮差弗雷德》对比一下,也算东西文化的差异。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不想送这封信,你当初可以不收;既然收了,你就要负这个责任,有气节不是坏事,但有了气节就不负责任,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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