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短信诈骗之猖獗通过下面这个事件可见一斑。
11月底,浙江卫视的梦想大使周立波在一个深夜也收到了一条神奇的短信,通知他中了梦想秀栏目组的二等奖——而他是这个节目最重要的主持人。于是,周立波打电话给节目组负责人调侃说:我中了二等奖,作为梦想大使,我该不该去领这个奖呢?如果领了这个奖我是不是应该把它送给某个圆梦人呢?送给谁好呢?而负责人说自己也曾中过二等奖。
这是个黑色幽默。
据新浪微博后台统计,目前为止被骗子利用最多的栏目为《中国梦想秀》,其次是《星光大道》和《中国好声音》。仅仅最近一段时间,泉州一市民便向假“中国梦想秀栏目组”汇了万余元,而温岭一男子因《中国梦想秀》诈骗短信被骗7400元。
这一方面说明这些带有公益性质的电视选秀节目影响巨大,公众口碑良好,自然也被各类骗子盯上,即使频道、栏目组都在不遗余力地多方打假,但面对全面撒网的骗子集团,常常会一筹莫展。
耐人寻味的是,今年6月,公安部刚刚对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部署,展开了为期四个月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而这样的专项治理行动2004、2009年都曾声势浩大地开展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始终未能根治。
首先是诈骗手段整体升级。公安部介绍,诈骗手段从最初的刮刮卡诈骗、手机短信诈骗、提供六合彩特码诈骗,逐步发展到虚构事实诈骗、汽车退税诈骗、银联卡异地消费诈骗、直接汇款诈骗,甚至冒充电信部门、公安人员电话欠费诈骗等。另外,犯罪集团分工更细、技术更先进,且演化成跨区流动作案,增加了打击治理的难度。
2010年9月1日起,工信部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无疑加大了从源头防范短信诈骗的力度,但在利益驱动下,部分电信运营商忽视社会责任,充当诈骗分子的隐形保护伞。
一些通信运营商的代理商在出售手机号码时,不严格查验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随意匿名购买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一个隐身作案的电子平台。特别是随着一些在购买时无需身份登记,使用时无需识别用户的预付费手机号码广泛使用,更让一些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更可怕的是,哪个地方手机短信诈骗活动猖獗,这个地方的电信部门往往短信业务量大增,电信部门的手机短信收入相应大增。杭州警方曾破获一个信息诈骗团伙,一个月发出的短信达299万条;而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在信息诈骗活动最为猖獗的福建安溪县境内,一天发出的手机短信就达到百万条之多。要说电信部门事先对此毫无察觉,简直在撒弥天大谎。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陈伟才曾表示,“短信诈骗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是电信部门对犯罪分子群发的诈骗短信未及时进行封堵,过滤。这是手机诈骗的源头”他呼吁,“电信运营商在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后果发生的直接故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遗憾的是,现行的中国法律对惩治这些为虎作伥的垄断企业苍白无力。多年以来,专家一直在持续呼吁我国要完善严厉打击、处罚手机短信诈骗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加快制定手机短信服务的管理规定,明确短信内容提供商、通信运营企业及短信使用者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始终步履维艰。
另外,即使发生严重侵害公众利益的犯罪,也需要通信、银行、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明确职责,加强联动防范,合力打击。但在中国征信制度不健全的背景下,这样的预防治理模式往往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尤其是跨区作案更是代价沉重。
于是,治理短信诈骗难以形成真正意义的常态防护墙,只能依赖公安部门一次又一次发动运动式的集中打击,风头一过,便又故态复萌。
在现阶段,通过职能部门和公共媒介加大对公众防范意识的提醒、防范能力的提升相当关键。面对一个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的现状,一定要战胜内心的贪婪,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被骗得倾家荡产——您没有周立波的好运,骗子正好撞到了他的枪口。
但周立波却无力追究骗子的法律责任,不是他们高明,他追究的成本要远远超过所得。一个全国知名的明星尚且如此,遑论区区平头百姓?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遏制屡禁不止的短信诈骗,必须完善制度,加强立法,加强监管,尤其当追究电信运行商的连带法律责任了——毕竟,他们往往遇到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良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