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友情(2)
时间:2013-03-16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余秋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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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八九年前我写过一篇《上海人》的文章,分析了上海人的生态和心态特征,一时产生不小的影响,但也有不少外地读者来信,说我遗漏了很重要的一点,即上海人对友情的奇怪态度。其中有一位说,据他观察,上海人是最喜欢哄聚在一起又最不讲友情的一群;还有一位读者说,上海人所谓的“朋友”,其实就是熟人,上海人不懂朋友的深义,因此没有真正的朋友。对这些读者来信我没有理会,因为我的朋友虽然各地都有,但较多的还是上海人,我一时还没有产生这样的体验。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才恍然大悟。在友情上发生的事件,是很难说得清又很不愿意说的,因此我直到今天没有对此事发表片言只语的声辩,不过从那时起,我对上海人某一阶层的群体心理素质产生了另一种评价。
所不同的只是,我突然理解了许多在友情问题上欲哭无泪的诉苦者,而在以前,我总是劝他们别误会,别过激,别把人心看得那么坏。
“您简直无法相信,当我专程到北京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追查谣言的根源,结果是,全部谣言出自每星期与我见面吃饭的三个朋友!”
我凄然一笑,深深点头。
另一位诉说者又来了:“他到处说,长期以来,他每星期要与我通两个小时的电话,这次只是为了真理,不能不揭露我的所谓历史问题……”
我又凄然一笑,深深点头。
又有一位在说:“他被撤职后,景况凄凉,我出于朋友之谊,用自己的钱,还掉了他在单位的欠款,当时他几次要向我下跪,都被我拉住。才几天,知道是他在伤害我,我几乎不信……”
我还是凄然一笑,深深点头。
“我最不理解的不是那些诬陷我的人,而是我遭诬陷后那些老朋友们的态度,他们明知全是诬陷,只要出来说一句话,对我是巨大的帮助,对他们又毫无损害,但一连好几个月,他们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当事情过去之后,他们又都冒出来了,对吗?”我问。
“正是,冒出得既及时又整齐。”他说。
我只能又一次,凄然一笑,轻轻点头。……
有一批优秀的律师是我这方面的老师。他们经常向我讲述手上正在承办的各种案子,这些案子,在法律上都能明白裁决,但在友情上留下的谜团却显得越来越怪异,连这些智慧的律师也只能徒叹奈何。
律师们告诉我,很多被告和原告都是朋友,而且一度还称得上是生死莫逆、荣辱与共的朋友,当原告不得不要对老友起诉的时候,图的往往不是法律上的输赢而是友情上的是非,但友情上的是非怎能靠法庭来裁决?
律师们还告诉我,也有一些原告,在法律上是胜者,在友情上却是豺狼。例如已有不止一位原告利用友情,先在几位合作的朋友间骗得单独的名义,然后再利用法律,置合作者于非法地位。
律师们说,这些案子使我们痛苦,因为法律常常无法保护君子而惩罚小人,尤其在君子重情而轻法、小人玩情而懂法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但我们律师也是人,常常在官司过后,成了我们的失败了的对手的朋友。
律师们的这些话,我有能力感应,这都应感谢几年前的那次友情事件。现在回想,如果没有这种经历,仍然一味不分青红皂白地朋友来朋友去,人生中会加添着多少虚假和脆弱。经过几度洗刷,我结实了。
乍一看,我似乎更多地注意到了友情的阴暗面,其实并不。我曾在阴暗面中困惑过,痛苦过,但后来终于明白,友情的来去是一个探测仪,告知你与原先进入的那个层面的真实关系。如果在一个领域,一群朋友突然没有理由地冷眼相对,栽赃构陷,那就意味着你可以离开了。你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临时给你的笑脸只是索取和探询,等探询明白,彼此无法调和,你的存在只能给这个村寨带来不安宁,而你住在这个村寨中也非常不安全,那就应该上路。昨日的友情,早已消失在黄昏的牛粪火中,繁星在天,眼前隐约有一条出山的路。不必告别,不要留话,这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快步离开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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