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一看事情不妙,便偷偷塞给我五十卢比。这怕什么?我有什么就说什么,用不着瞒人。这时不知怎么搞的,我突然可怜起那个小子来。于是就停止拷打,勒令他写了一张私拿巨款的口供,暂时将他放了。老板拿着供词向法院起了诉。不料没过几天,这笔钱老板在另一个抽屉里找着了。于是,原告收回告诉。那小子算是白挨了一顿毒打。不过,这件事怪就怪那个老板,怎么忘性那么大呢?可怜那个倒霉的小伙计,在医院里一直躺了两个多月。
“我今天所以重提这些往事,无非是想证明:我当年并不是一个无用之辈!那时上级派我执行再艰巨的任务,我身体完全顶得下来。可是现在,只动手打了几下,就感到浑身酸痛。这是怎么啦!莫非我真的得了该死的风湿病?”警官一边说话,一边把瓶中剩下的酒全部倒入自己怀中。
“老总,您看这个家伙现在怎么处理?他什么东西都还没有偷走,不知能不能去打官司?要不,先把他抓起来,等以后再说,这样行吗?”老板十分为难地问道。
“那就随你便!不过要想起诉,就得有确实的证据。哪怕一张钞票或是一只戒指都行。不然的话,就把他放了算啦。其实,现在不打官司也没什么,反正他已够受的啦!”警官回答说。
“喂,臭小子,还不给我快滚!”他飞起一脚,将那倒霉的家伙踢出门去。
“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吧!老板,我该告辞了。怎么样,最近市场上橘子还新鲜吗?要有好的,别忘了送几个来尝尝!你瞧,我的手臂现在还一个劲地发酸呢。”
警官挥动几下臂膀,尔后仰首阔步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