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1
他还记得,那时的她,不过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那时候的她躺在一床洒满了黄色的向日葵的小被子里,用清澈的眼神看着这个混沌的世界,她不知道,从她来到这个世间的那一刻起,她的性别就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盼儿子的父母甚至都没有让她睁眼看清自己父母的模样,就把她用一床小被子裹吧裹吧放在一个人来人往的路边。很多人聚过来,议论一番又散开去。是啊,爹娘还都能狠心的扔下她,在那个穷困的年代,谁愿意拾回家一张嘴呢?于是,从早晨,到午后,围观的人换了无数拨,看了,叹息了,却没有谁伸出一双挽救的手。
2
那年的他不过是个拾荒的孤儿,一场意外让他在一天的时间里,从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宝贝变成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没有了疼爱的孩子总是能早早的学会如何生活。他游荡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偶尔接受大爷大娘的怜悯,饥一餐,饱一顿的过日子,还好,他是个有心的孩子,接受了谁的好意,他总是会在活计上帮衬人家,12岁的少年,也有了相当的力气。
3
看到她的时候,她早已经接受了无数怜惜的目光,却没有一个人给她喂上一口哪怕是玉米糊糊来充饥。他看着她饿的有气无力的小脑袋耷拉在脏兮兮的小被子上,长长的眼睫毛一惊一惊的耸动着,她哭的嗓子都没有声音了,他那一刻心里竟然有纠结的疼感。冲过去,他就把小小的她抱在怀里了。围观的人群里有个声音响起来,小志,你把她抱哪去呀?找个地方先喂饱了她吧,要不这孩子就饿死啦。他循声望去,是一个邻村的婶婶。他央求她,婶婶,你把她抱走吧,要不她饿不死也会哭死的。那个婶婶用一种无可奈何的目光看着他,小志,现在我家的四个娃娃都吃不饱了,我用什么再养活一张嘴呀?说罢,扭头走了。围观的人们都叹着气走开了。夕阳下,只留下一个瘦弱的少年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他看着渐渐散去的人群,心里狠狠的发誓,你们都不要她,我要,我养活她。
4
一个12岁的孩子要养活一个婴儿,这个过程不是一个艰辛就说得了的。为了这个孩子,他决定去城市里。没有了父母以后,他一直不舍的离开,就是因为这里毕竟是父母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可是为了她他放弃了几年来的坚守。城市,是一个存在他梦里的地方,那里或者能帮她找到一个家吧?他曾经试着把她放在一个繁华的街道,可是,乡下的一幕重演了。到了下午他抱起来她的时候,仍旧看到一张泪汪汪的小脸和饿得没有了力气的抽泣。如此几次以后,他彻底放弃了把她送走的念头,于是,这个城市的街头多了一道风景,一个拾荒的少年,背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奔波在大街小巷。偶或,他会在她哭闹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敲开一户人家的大门,用卑微的声音,阿姨,叔叔,大爷大妈的叫着,只是为了给她讨上一口果腹的热食。也有人家会诧异的问他,怎么这么小还带一个孩子?家人呢?他就会低下头,低低的说,都没有了,只留下自己跟妹妹。一般人们都会给他拿来适合她吃的东西,喂饱了她然后在一种充满了怜惜的感叹里,他背起她走开。
城市确实是一个充满了机会的地方,他发现这里的垃圾都能拣出来宝贝。于是在一个大桥洞里,他安下了他和她的家,白天他们一起拾荒,夜里他看着她小小的脸,心里是忧喜交织的苦恼。
过了一段时间,他慢慢的总结了拾荒的规律,他一直是个有心的孩子呢。他捡来的废品总是能卖出一个好的价钱。慢慢的周围的几个这样的孩子就聚在他的周围。也因为他一直就是公允大方的,慢慢的他已隐隐然的成了几个拾荒孩子的头脑。什么样的生活都能锻炼人,拾荒也不例外。于是,他们的日子一天天的好过起来。这个小集体里,她俨然成了大家的小宝贝,这些孩子都是在没有温暖的环境里成长着,在她的身上,他们看到了自己还是被人需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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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五年过去了,18岁的他,已经开始经营这个城市里唯一一家废品收购站,拾荒的岁月锻炼了他的性格也锻炼了他的思维,苦难总是能让人早早的成熟。她五岁了,他现在已经有能力让她跟城里的孩子一样去上幼儿园。并且把她打扮的跟小公主一样,她从小就是一个漂亮的孩子。人前人后,她依然是他的小小跟屁虫。
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生意人,他不识字,却有着敏锐的头脑跟观察力。凡是能挣钱的生意他都能很快的接受并且融入其中,于是钱很快就来了。好日子也来了。
她从小就是一个安静的孩子,却有一颗玲珑的心。她从收来的废品里,翻检出很多的画册,他忙的时候,她就安安静静的坐在边上看,就是这些垃圾里的文字启蒙了她的幼稚的心。他有时候看着这样小小的一个小人,坐在地上静静的看书,他心里就会有一种柔柔的感觉在荡漾,就像一双温柔的手,轻轻的轻轻的抚过他的脸颊。
6
她上学了,他的生意也做大了。于是,他把她送到另外的一个城市的一个寄宿学校,钱已经不是问题了,关键是他想把她从他的环境里脱开,他要让她有一个跟城里的孩子一样的五彩的童年,而不是每天要面对臭烘烘的废品。
最初跟他拾荒的孩子们依然在他的身边,他早已经是他们的大哥,从前是,现在更是了。
他从来不愿意让她知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一个没有背景没有钱的他怎么就能稳稳当当的做自己的生意,当自己的大哥。谁都想不到,外表清秀的他,一旦动手,却是那样的血腥,江湖,不过就是打出来的江山啊。道上混的人都互相的传着这样一句话,那个废品小志,可是一个惹不得的主。
她从来没觉得这个收购站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虽然脏点,但是她觉得它是他们的家,她从来不觉得这个是她的羞于启齿的地方,相反,她觉得这里是那么那么的亲切,只有回到这个地方,她才能看到他。他是她心里的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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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状态持续到她上了高中。十八岁的她已经是玉立婷婷的少女了。学校里她是一个好学生。成绩好,长的好,老师也喜欢。当然会有情窦初开的少年悄无声息的把小纸条放在她的书包里。她只是笑笑丢开,她的心里一直一直早就满满的放进去了一个人,早就容不得另外的人入驻了。
这时候的他已经是一家酒吧的老板了。不大的地方,精致的装修。他开标志5000,一身的休闲,配上他高挑清瘦的身材和英俊的脸,还有身后如影随形的几个好哥们,走到哪都是这个城市里的一道风景。他的身上再也看不出十几年前的那个拾荒少年的身影。很多有女初长成的家庭都在打听这个这么有钱的王老五的择偶标准。也有一些人笑着问他,是不是要找一个天仙来配他。他叼着粗大的雪茄,用一种玩世不恭的口吻说,有可能啊。然后,大笑。其实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自己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那是一旦暴露就是没命的买卖。刀头嗜血的日子,真的不能再拉一个人陪葬。自己选了这条路,那就自己走下去吧。酒吧,不过是他的生意的一个幌子。
有时候,夜深的时候,他把自己窝在酒吧宽大的沙发上,回想这将近二十年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坏人,至少在她的问题上他不是。看着小丫头一天天的长大,她热切的眸子里含着的那种朦胧的感觉,他懂。但是他不能给她什么回应,自己的命却由不得自己做主。他能做的不仅仅是给她一次生命,还有要给她一个干干净净的人生。其余的,他给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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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30岁生日的前一天,她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才给他买到了一份和了自己的心礼物。那是一个整蛊的玩具,一打开盒子,会突然弹出一个小人,然后挥舞着手臂,一下一下飞吻,配着音乐,里面会有笑道呼哈的配音,一声一声的响起:我是老鼠你是米,注定我要吃掉你;哥哥哥哥我爱你,像是老鼠爱大米。她知道,他会在收到她的礼物的时候,像小时候一样笑着刮她的鼻子,说她鬼丫头。她想,或者,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像自己是借着玩笑说真心话。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谈女朋友,她觉得他就是在等着自己长大。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不过是他拾来的一个小东西,根本不是他的妹妹。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的心里就容不下别人了。
她带着对以前日子的回忆,没有告诉他,偷偷的回到他的城市,她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那天,来了很多人。现在的他俨然是这个城市里的一个人物了,来的有衣冠楚楚的人,喊他小志,或者喊他志老板;也有胳膊上有刺青的人,恭恭敬敬的喊他大哥,或者亲密的喊他志老弟。他在这么多的人面前一直微笑着。她在一个角落里站着,看着这么意气风发的他,看着这样游刃有余的他,心里漾满的是一腔柔情。他从来不让她在公开的场合跟他一起出现。很多人,并不知道他还有这么一个妹妹。她把礼物悄悄的收好,等他应酬完了以后,她打算就这么突然的出现,给他一个惊喜,然后就说是别人让自己送来的一个礼物。
看着宾客们都渐次的落座,礼物收了很多,他高举起酒杯,说谢谢大家的光临。然后突然有一个人走到他的耳边,悄悄的说了一句什么。她看到他的脸瞬间僵硬了一下。然后继续笑着喝完了杯中酒,抱歉的说了句,有点突发状况,我去看看,大家尽兴的玩,我去去就来。然后,跟着那个人匆匆的走开了。
她紧跑几步,跟上他。
哥。
他回头看见她,刹那间,眼神里都是温柔的关爱。
你怎么跑这来了,快去回学校。我有事,要出去。这一两天我会去找你,赶紧走。说完,他扭头就走,没看见她眼里委屈的眼泪还有手里紧紧攥着的那个小小的锦盒。
她挂着一脸的泪水带着满肚子的疑问,失落的回到学校。干什么都没有心情。就那么眼巴巴的等他来。第二天晚上十点,她的手机响起来,她几乎立即接通,他很简洁的说我在你学校门口,你来,要快。
她把心里的疑问,深深的埋起来,匆匆忙忙的跑到学校门口。在暗暗的灯影里,他闪身出来,把她一把拽到黑暗里,然后,在她的耳边,他急促但是条理清晰的说,他生意上遇到了问题,他要离开一段时间,她的卡里他存了足够的钱,还有,以后如果自己很久很久回不来,就打这个电话。说着,他飞快的把一个纸片放在她的手心里,然后又叮嘱了一句,谁也不要告诉,记住,谁都不可以。
然后,他捧起她的脸,看着她怔忡的眼睛,叹息的说,小柔,也许哥要走的很远,一时半会回不来,以后你要靠你自己了。对谁也别说你是我妹。然后,他那么高大的身体,一点点的弯曲,弯曲到他的唇能轻轻的触碰到她的额头。她那些疑惑都来不及问,她清晰的看到他的眼里流下了两行晶莹的泪水。身后一个声音急急的响起,大哥,走吧,要不来不及啦。这时,她才看见树的阴影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车,他带着眷恋跟不舍又狠狠的抱了抱她,然后扭头决然走掉,自始自终,她没来得及说一句话,直到车子轰鸣着远去,她还怀疑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关于离别的梦。手心里硬硬的卡片扎疼了她的皮肤,提醒着他是真的离开了。她看着那个白色的卡片,眼泪一下子汹涌而出。
9
第二天,她看到一条新闻,说是那个城市里打掉了一个黑社会团伙,说这个团伙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里网住了不少的政府官员,以致成了一个隐藏有着很深的背景的黑势力。在这个新闻里,她听到他的名字一次次被提起。最后,新闻里那个标准的播音员用丝毫不带感情的声音,说着举报有奖的金额。她转身逃出教室,她是一个好学生,头回逃了课。
回到宿舍,她急切的找出他给的卡片,那个是他留给她的唯一的附带了他的气息的东西,她又看一眼上面的几个数字,把他们牢牢的记住在心里,然后把小卡片放在嘴里,慢慢的慢慢的一点点的洇湿,然后一点点的咽下去,把他放在自己的心里。
后来,过了很久,有人找到她,问她认不认识他,她镇静的说认识,然后说他不过是小时候在一起当过一段时间的邻居。他早在她上学的伊始,就出钱把她的户口落在了他当时的收购站附近的一个没有孩子的中年夫妇的名下。他付钱帮那家人开了一家小超市,名义上她一直是他们收养的一个孩子。上学时候,需要填的表格里,一直就是那两个人的名字。虽然,他们在她的心里一直不过是个陌生的符号。
那人走了以后,她从心里佩服他的远见卓识。这个人原来在自己的生命里一直不曾远离。他安排着她的宿命,从遇见的一开始。
她从来没有打过那个电话,只是在没有人的深夜里,一遍遍的在心里默默的念诵,她坚信,只要他活着,她终有一天会用到它,她不允许自己忘却。
10她顺利的考上大学,考上了自己想上的测绘专业。不是她多喜欢这个,只是因为这个专业有一个堂皇的理由能不停的远行。带着这样的期待,她无风无浪的读到毕业。很多人,不知道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么一双沉稳的眼神。冷冷的看穿一切的目光让很多男孩望而却步。她毕业的那一天,自己在一个偏僻的小酒馆里,要了一瓶白酒,然后斟满两个杯子,低低的说,哥,我毕业了,虽然这四年了,你从来没有联系我,但是我知道你在,你一直在远远的看着我。现在,我要去找你了,我不管你到底是做了什么,在我的心里,你就是你,你还是你,你依然是那个善良的拾荒男孩。从你把那个小小的包裹抱在怀里的时候,很多事就注定了。谁也改不了。你不能我也一样。
她絮絮的说着,然后一杯一杯的干掉杯子里的酒。在一群人惊诧的目光里,她摇摇晃晃的走出来,走到街道拐角的那个电话亭,她再没有一丝犹豫,伸出手,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慢慢的拨出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然后,她把听筒慢慢的慢慢的放在耳边,良久,听筒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
电话通了!
她笑笑,了然于胸的那种,换一只手,用一种更舒服的姿势提着话筒,等着那个久违的声音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