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的酬薪主管黄某利用职务之便从2010年1月开始以多名已离职员工的名义冒领工资,目前已核实的金额约400万元。斗门警方将黄某抓获,其家属归还公司218万元。
这是典型的“吃空饷”。“饷”本意指军粮,引申为军人的俸给。“吃空饷”本意是指军官虚报兵员冒领军饷,这种弊病可谓代代无穷。
譬如宋神宗时,禁军兵籍管理弊窦丛生,“揭去旧数而不存按检”,以致“兵数皆无籍可考”,为军官隐瞒虚报兵员和吃空饷提供了便利,士兵死亡不注销、逃亡不下编,兵额有缺不招填,“因致边兵日少”。到宋徽宗时,此风愈演愈烈,《文献通考》说,崇宁年间,仅熙河路士兵逃亡几达四万,然“将副人员坐视故纵而不问”,目的就是为冒领军饷。宋朝军队羸弱,不能不说与此有较大关系。
明朝在这方面也好不到哪去,为了多吃空饷,一方面,军官向朝廷虚报兵数,如《明史•袁崇焕传》载:“文龙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为乱也。其众合老稚四万七千,妄称十万,且民多,兵不能二万,妄设将领千。”也就是说,士兵只有四万七,却虚报十万,多吃了一倍的空饷。看样子,似乎不虚报也不行,因为士兵不到二万,却设置了上千的将领,不多弄点空饷,怎么养得下这么多将领?
另一方面,对那些“皆苦于饥馑,迫于贪残,不能聊生,逃亡相踵”的士兵,军官并不阻止他们逃亡,反引以为利,有时故意惩罚士兵,逼他们逃跑,这既可贪污军饷,又可向逃亡士兵索取贿赂。在这样的苦役盘剥之下,士兵们较好的出路是逃亡,《明会要》记载:正统年间,逃亡士卒达一百二十万奇,占全国军伍总数的十分之一;弘治时,全国逃亡军士占洪武时十分之六七。等朝廷真要用兵开战时,皇帝拿着花名册一看,满以为是百万雄狮,其实早就被军官们掏空了。
此风在清朝仍盛,直到鸦片战争爆发之前的1838年,禁烟派官员黄爵滋在奏折中说,“粮多冒领,则有饷无兵”。1853年,吏部右侍郎爱仁则向皇帝奏称,京师“步军营额设甲兵共两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可见吃空饷现象之严重。
吃空饷不但在军中泛滥,在政府部门也是如此,嘉庆十四年,工部书吏蔡泳受、王书常等人,采取假印舞弊、捏造大员姓名等手段共冒领银物14次,共计价值7万余两。又比如民国时江西大余县警察局,本来有正式人员123人,却上报了255人,空饷发到警局,被局长郭琰一人贪占。
现在,吃空饷居然发展到工厂企业,可谓“进步”矣。然而,不进步的是,如何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子上铲除其产生的土壤,以达治愈吃空饷这个“老顽疾”,还是做得不够,吃空饷对社会公平的侵害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