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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性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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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拟想的浪费,与抽象用语之贫乏,不免影响写作的格调。因而及于思考之式态。一方面固增进活泼之性状,另一方面,他不难退化于无意义的装饰而不具充实之内容,此等缺点为中国文学史上某几个时期的苦闷的罪恶,直到唐代,韩愈始大声疾呼,树起反抗之旗帜。这种装饰文字所谓骈骊文的格调深具表现精确性缺乏之弊病,而其优点为最佳之“非古典派”小说中所表现者,为一种闲游的散文,富有新鲜通俗而含着农村的风味,有似英国文学中之史惠夫脱(Swift)与第福(Defoe)的作品。故从英文译为中文,其中最感困难者为科学论文,而从中文译为英文,其中最感困难者则为诗与骈体文。盖这一类文字,每一个字眼含有一个意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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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缺乏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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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思考特性之详细讨论,已使吾人了然于中国自然科学之所以不发达。希腊人之能奠定自然科学基础,因为他们的心灵本质上是一个分析的心灵,此事实可由亚里士多德时代之灿烂的文明来作证,埃及人发展数学和天文学,都得需要分析的心灵。印度人也发展了他们自己的文法。中国人虽有一切固有的知识,却从未发展文法的科学,而他们的数学和天文学都从海外输入。因为中国人的智巧好像只知道悦服道德的“自明之理”,而他们的抽象用语像“仁”、“义”、“忠”、“礼”,已属十分普通,他们的精密意义自然而然已丧失在模糊的普遍性里。
周代哲学家中,只有墨子和韩非子二人遗留给吾们以精确辩论的文体。孟子无疑为一伟大的诡辩家,但他却只注意那些较大的字眼如“利”与“义”。其余像庄子、列子,则竞尚隐喻。墨子之弟子惠施与公孙龙亦为雄健的诡辩家,喜巧设难题以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至谓“卵有毛”“鸡三足”“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热”“轮不辗地”“龟长于蛇”“飞鸟之景未尝动也”“狗非犬”云云。汉代学者虽距战国未远,却于学术上未有新发展,仅致力于前代经书之训诂而已。晋代继之,学者则复兴老庄之学籍其直观以解决人生宇宙之神秘。因而实验一事,从未计及,科学方法更无发展之机。宋代理学家掺入佛学思想,重行笺注孔教著作,制为训育心智、健全道德之规范。他们的治学态度,以能洞晓大义、不拘细节著名。故宋代学者之哲学为最不合科学之哲学,亦竟可以说是根本未有哲学。直至清代才发展一种比较治学方法,这种治学方法立刻使清代学术放出空前的光彩。
中国人之心灵何以不适于科学方法之发育,其理甚显。因为科学方法除了分析之外,常包含愚拙而顽强的苦役的钻研。而中国人则信赖普通感性与内省的微妙之旨,故疏于分析。至于归纳法的论理,在中国常被应用于人类的相互关系(人伦为中国人最感兴趣之题目),在西方往往有流为呆笨之结果,此例在美国大学中尤数见不鲜。就是今日用归纳法所作之博士论文也得使培根痛哭于地下,真是死不瞑目。在中国,大概没有人会那样愚笨,好似写一篇研究冰淇凌的论文,经过不断的努力之后,却宣布其犹豫不决之结论谓:制造冰淇凌所用糖之主要作用为使之甜。或有经过长时期井井有条之研究,发表“四种洗涤盆碟方法之时间与动作之比较”,而复得意洋洋自以为觉察了一个新的学理,即“屈腰与提举的动作是疲劳的”。或则写一篇“棉花内衣霉菌量之研究”,而发表“霉菌数量之增殖,与外衣退去所需时间成正比例”。数年前,报纸上曾登载一篇通信,记述芝加哥有一位大学生,专事精密研究各种书信格式之感动力,结果发觉一大原则,即“字迹愈深,则愈易注目。”
如此愚拙的工作虽在商业广告上或许有用,实际上依著者愚见其效力只等于中国人一瞬间的普通感性与直觉,著者曾见过一幅极精美之插图,登载于Punch杂志中,那插画画着一个行为主义心理学家的圆桌会议,他们正在把许多解剖了的猪体加以检测,一支寒暑表插在猪头的长鼻孔里,前面则挂着一串珠链,检测结果,乃一致决定:“猪猡见了珠宝,并不发生反应。”这样描写,并不能算作侮辱科学方法。盖路却斯脱大学开松教授(Cason)曾在第九届国际心理学家年会中宣读论文一篇,其标题为《普通烦恼之起源及其性质》文中区分烦恼种类至二万一千种之多,其后去其性类相同、重复暨非纯粹之烦恼,最后缩减至五百零七种!他又把这五百零七种分归数类,像食品杂有毛发者二十六种征兆,见了秃头颅者二种征兆,起于蟑螂者二十四种征兆云。
有许多呆笨苦役里头,当然包含着一部分真实的科学功绩。只行真实的科学训练,能使科学家乐于研究细微事物如蚯蚓也有保护的外衣之类,而科学之逐代发展达于今日灿烂光辉的阶段,也自此等细小的发现积累而来;缺乏这种科学眼光而具大量之幽默与普通感性,中国人势必轻视研究蚯蚓或金鱼生活之努力,觉得此等事,读书人不屑为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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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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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进而谈到中国人的逻辑问题,这问题是基于中国人对于真理之概念的。真理,据中国人的观念,是从不可以证定的,它只能暗示而已。庄子在二千年前,在他所著的《齐物论》里头早已指出人的知识的主观性:
即使吾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我胜,我果是也,尔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暗,我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照这样的学理讲来,真理是不可证定的。他只能被“会心于忘言之境。”故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庄子曰:“……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道即为真理,故真理这样东西,只能在直觉的悟性中感到。中国人虽非明确地同意于庄子的认识论的哲理观念,然在本质上是与之合致的。他们所信赖的,不是逻辑——逻辑从未发皇成为完备之科学——而是或许更为健全的普通感性。凡性质类似强辩的理论,非中国文学所知,因为中国传统地不相信它,从而辩证术在中国遂不见其发达,欲求科学文字之以文学的形式出现,亦遂不可得了。
卡而格林(B?Karlgren)不久前写过一篇文章,表出中国著名批评家辨别古书真伪在争论中所用之诡辩,有许多错误实在幼稚得可笑,但这种错误必须待引用了西方方法才能显露出来。中国人写文章从来未有写一万或五千字以树立一个基点;他仅留下一短短标志让后人来赞许或反驳其真实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学者总欢喜把许多笔记或随笔遗传给我们,里头包括零零碎碎的片段;也有文学写作态度的意见,也有校正古史错误的记录,也有暹罗双生的轶事,狐仙、虬髯客、吞蜈蚣僧等等奇闻异迹,杂沓纷纭,凑在一起。
中国著作家只给你一段或二段论辩,便下结论。当你诵读他的文章,从不觉得他的发展已达到论辩的最高峰或天然的结论,因为论辩与证据都是那么简短,不过你可以感到一刹那的幻觉,觉得它已经达到了结论了。笔记中之最佳者,如顾炎武之《日知录》(十七世纪初期)享盛名之由来,非由于逻辑,而由其记载言论之本质上的正确,此等正确性只有留待后人的证明的。《日知录》中一二行的文字,有时需要后人几年的考据,这真是再科学没有了;又如要决定历史事迹上的一点,会需要数度往返的勘察,需要百科全书那样渊博的学问,而他的错误终属不易校正,即说是正确的,一时也没有可能明见的佐证,但只可以意会的加以赞同,因为在他的著作问世以后三百年来,未有人能举出反对的论据,如是而已。
吾人于此可见逻辑对普通感性之对峙,在中国代替了归纳与演绎论理之地位。普通感性往往较为高明,因为分析的理论观察真理,常把它割裂成几多分散的片段,因而丧失了它的本来面目;而普通感性则将对象当作一个活动的整体看待。妇女具有比较男性为高强之普通感性,是以倘遇任何意外发生,吾宁愿信赖女子的判断强于男子的判断。她们有一种方法,能估量一种情况的整体会不致被其个别的小景所惑乱。中国小说之最佳者如《红楼梦》、《野叟曝言》,女性被描写成应付环境的最健全的判断者,而她们的语言,有一种美妙的方法能使之圆滑而完整,具有十分迷人的魔力。逻辑而缺乏这种普通感性是危险的,因为一个人有了一种意见,很容易用他的文学性的脑筋把种种论据曲解文致,使满足自己的意志,而且仍可以像Middlemareh里头的加索绷先生一样,竟至不能体会人人所能体贴的爱妻的生活。
此所谓普通感性自有其性学的基础,那是很有趣的。中国人之判断一个问题的是与非,不纯粹以理论为绳尺,而却同时权度之以理论与人类的天性两种元素,这两种元素的混合,中国人称之为“情理”:情即为人类的天性,理为永久的道理,情代表柔韧的人类本性,而理代表宇宙不变的法则。从这两种元素的结合体,产生人类行为的是非和历史的论题的判断标准。
这个特征或可由英文中“理”与“情”的对立的意义中见其一二,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论理的而不是讲情理的动物。中国哲学也容认这个说法,但却加一补充,谓人类尽力成为有理性即讲情理的而不仅仅为论理的动物。中国人把“人情”放在“道理”的上面,因为道理是抽象的、分析的、理想的而趋向于逻辑的要素概念,情理的精神常常是较为实体论的,较为人情的,并密接于观实而能认识正确的地位的。
对于西方人,一个问题倘能逻辑地解决,那是够满足的了,而中国人则不然。纵令一个问题在逻辑上是正确的,还须同时衡之以人情。确实,“近乎人情”是较胜于“合乎逻辑”的伟大考量。因为一个学理可以根本违反普通感性而却很合乎逻辑。中国人宁愿采取反乎“道理”的任何行为,却不能容许任何不近人情的行为,此种情理的精神与普通感性的信仰在中国人理想上树立了最重要的态度,结果产生了“中庸之道”,这是吾在下面将要讲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