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 —— 苇庭的背影。
* * * * * * * *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妳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望着她越走越远,而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妳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
『刘玮亭现在在哪里吗?』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妳的学妹,刘玮亭。』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那很好呀。」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我怎么知道。」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她还是
可以出现在大学的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难道就不能
出现在台北街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