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闻王昱人事件,除顾虑伤害这个可怜的孩子外,就是无法断定她是为名所愚,还是为名所累。那天在东方直播室,通过她的反应,余断定这是一个为名所累的典型案例。这到不是因为她曾经写了封遗书声称要自杀,也不是因为她信誓旦旦要追求公平公正。而是因为当她为此事心力憔悴的母亲声称女儿要继续追讨“公正”,她就继续陪女儿“纠缠”下去,满足女儿的愿望,如果女儿要是放弃,她也就不再坚持后,这个孝子竟然毫无犹豫地声称仍然要求行将崩溃的母亲与亲人们继续为她追讨这份永无结果的“公正”。并美其名曰“为这个社会弘扬正气”。 什么“大学里都没有公平,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不过是这个曾经本性善良而被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人性的姑娘掩饰私欲的遮羞布。如果她还是一个未成年人,下这个结论或许有些武断。可是她已经大学毕业了,并且其学习成绩足以证明,她能够弄清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是什么,可是她却要缘木求“鱼”,此“鱼”非彼“鱼”也。她求的是什么,毋言自明。 也许最初这个孩子用“孝道与善良”感动这感动那,是发自内心的。可是伴随着光环越来越多,她也无法跳出人性的本能,内心世界开始畸变,被世俗观念一步步地引向深渊。这就是中国教育背离人性的道德观使然。 中国道德观中“自爱”就是约束自己循规蹈矩,把爱护自己的身心叫做自私。其实自私是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而用自己的努力爱护自己的身心,这也是种人性的自爱。用个人的努力,爱护自己的身心,是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还指望他能够爱别人?“破罐子破摔”,就是形容绝望后,不再爱自己的反应。 中国道德观讲究“大义灭亲”,把正义与亲情对立起来。在亲情与正义之间,选择亲情就是不道德。可是轮到每个具体的人,能够在亲情与“正义”之间选择“正义”的能有几人?是国人堕落了?还是“道德观”出了问题?与亲情对立的“正义”大概必须加上个“中国特色”,因为你在整个民主文明的人类序列难以找到这种文明。 亲情是人类众多情感中的最原始感情。与之对立的必然是无情,人无情还能称之为人吗?我们在诸多问题上,常常期盼着“大义灭亲”,可这期盼至今还是种“乌托邦”。纵观人类历史,即便人为杜撰的“大义灭亲”案例也少得可怜。 如今世界通行的“亲亲相隐”原则,中国古已有之,只不过伴随着极权体制的加强,被抛弃了。南方某高校与欧洲国家举行的一次司法研讨过程中有一个模拟法庭,审理一桩银行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向警察隐瞒了丈夫在银行遭劫时不在家的事实。中西双方围绕犯罪嫌疑人的妻子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展开争论。中方观念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妻子犯了包庇罪,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可是所有参与此次研讨的西方学者,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无罪。 儿子举报父亲、父亲揭发儿子,妻子证明丈夫犯罪,丈夫把妻子送进监狱。看似文明,大义为先。可是亲情灭绝后的结果是什么?难道国人还没有从“小悦悦事件”、“清洁工遭遇车祸后被成百上千辆车熟视无睹地碾压成路面涂层”等诸多事件中感受出端倪? 倡导“大义灭亲”道德观的结果,就是灭绝人性。所以古今中外、古往今来所有追求“大义灭亲”的社会无一例外地都无法达到这种“乌托邦”的道德境界。此种道德观的极致就是人性的麻木,私欲的泛滥。“大义灭亲”、“忠孝不能两全”无非是极权统治阶级,愚弄民众成傀儡的欺世盗名观念。做任何事情,不但要看过程,还要看结果。指望一个把对于最有恩于自己的亲人都当成满足“个人欲望”(名利)条件的人,去爱他人,爱整个社会,无异于缘木求鱼。这是人类历史千百年印证的事实。“榜样”的作用几近于零,到导致出卖亲情满足私欲泛滥成灾。 有人在反腐问题上,常常谴责那些在亲情与“正义”之间选择亲情的高官显贵们,其实一个社会真要是大多数人都能“大义灭亲”,那这个社会才是最可怕的。这样的“正义”有多大成份是功利,多大成份是公义,谁说得清楚?一个为了个人的功利,连亲情都能牺牲的社会,还指望这个社会有什么文明可言! 几千年的极权道德观桎梏,绝大多数国人会接受不了这种观点。尤其面对当下空前的腐败迷失了心智的国人,要是听说腐败分子有什么“苦衷”,会毫不犹豫地“国骂”侍候。这类可悲的同胞呀,为什么你们世代摆脱不了受奴役的下场,就是因为你们只满足发泄,而不去真正找寻脱离苦海的途径,不敢去面对自己的愚昧与困境之间的关系。 “腐败”甚嚣尘上,不完全是人性的问题,现行社会里道德再高尚的人置身这种环境中,绝大多数是做不到出污泥而不染的。两代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是人性的堕落。可官二代、富二代们的行为未必完全就是其父辈的初衷,只不过迎合了其父辈未释放的私欲,利用了其父辈人性弱点。倘若真的有一天,哪位高官显贵“大义灭亲”,法办了自己的子女,我真的分辨不清,这个能在“特色”体制下,跻身“公仆”行列的人,是缘木求“鱼”,还是牺牲亲情去追逐名利或作为晋身手段。如果是后者,那未必是我们社会的福音,也许是更悲惨噩梦的开始。 所以,当那个曾经感动过家乡,感动过学域的姑娘,以接受过优质高等教育的灵魂,做出牺牲亲情背离人性的选择时,我清晰地感觉到这个孩子曾经的执着已经变成执拗。“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我们无法验证王昱人是否真的如我所臆测,但法律上讲究“知道或应该知道”,本文的结论,就是建立在“应该知道”基础上的。旨在剥离人性伪善的外衣,让阳光驱逐世人灵魂深处的“魑魅魍魉”,别在再去扼杀人性。没有人味的社会,何谈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