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我睡过了,所以就不拿我当回事,是不是?”她哭了。
“那不是的。”我说。我只不过想离开这个城市。但她想不通。随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在去东京的新干线电车中,我回想起她的长处和优点,后悔自己干了一件十分亏心的事。可是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决定把她忘掉。
到得东京,住进寄宿宿舍开始新生活时,我要做的仅有一件事,那就是对任何事物都不想的过于深刻,对任何事物都保持一定距离。什么敷有绿绒垫的桌球台呀,,红色的N360车呀,课桌上的白花呀,我决定一股脑儿把它们丢到脑后。还有火葬场高大烟囱中腾起的烟,警察署问询室中呆头呆脑的镇纸,也统统一扫而光。起始几天,进行的似乎还算顺利。但不管我怎么努力忘却,仍有恍如一团薄雾状的东西残留不走。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雾团状东西开始以清楚而简练的轮廓呈现出来。那轮廓我可以诉诸语言,就是: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诉诸语言之后确很平凡,但当时的我并不是将其作为语言,而是作为一团薄雾样的东西来用整个身心感受的。无论镇纸中,还是桌球台上排列的红白四个球体里,都存在着死。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的同时像吸入细小灰尘似的将其吸入肺中。
在此以前,我是将死作为完全游离于生之外的独立存在来把握的。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获我们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然而,以木月死去那个晚间为界,我再也不能如此单纯地把握死(或生)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死本来就已经包含在“我”这一存在之中。我们无论怎样力图忘掉它都归于徒劳这点便是实证。因为在17岁那年5月一个夜晚俘获了木月的死,同时也俘获了我。
我在切身感受那一团薄雾样的东西的朝朝暮暮里送走了18岁的春天,同时努力使自己避免陷入深刻。我隐约感觉到,深刻未必是接近真实的同义语。但无论我怎样认为,死都是深刻的事实。在这令人窒息般的悖反性当中,我重复着这种用永不休止的圆周式思考。如今想来,那真是奇特的日日夜夜。在活得好端端的青春时代,居然凡事都以死为轴心旋转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