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几个人闲谈,从回去看看,话题转到了陶渊明的“归去来辞”,又转到了他的“不为五斗米折腰”。一位朋友说:“陶渊明当一个月县令,薪水只有五斗米,一斗米大约十五斤,五斗米七十五斤,这未免太少了。这官儿当真不做也罢。”其实我国的度量衡,都是古代的较小,后来渐渐变大。陶渊明那时的五斗米,一定还不到十五斤。但到底有多少,可谁也不知道,记得在中学读书时,老师讲解这篇文章,对“不为五斗米折腰”一节,也没说得怎样清楚,大家于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糊里糊涂的过了去。
我觉得这问题虽没有多大重要性,但倒有点兴趣,后来就去查查历史书刊,找到了一点资料。
“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典故,最早见于宋书的“陶潜传”,其中说:“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难曰:‘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乃即日解印绶去职。”“督邮”这一种官,是专门来考查县令治绩的,使做县令的大为头痛,可想而知。《三国演义》中记张翼德怒鞭督邮,读者们的同情完全放在张飞一面。陶渊明没有燕人张翼德的臂力武功,鞭他一顿是不成的,但想到此人讨厌,不见也罢,于是辞官不干了。(至于“归去来辞”的序文中说辞官是为了妹子的逝世,大家说那是托词,只是为了免得惹祸。)
现在北京故宫里藏有王莽时代的一只量器,刘复根据这只量器推算,王莽时的一斗只合今日二市升弱。又据隋书记载,王莽的铜斛约当曹魏斛九斗七升多,两晋南朝的斗斛之量是承继曹魏制度的。依此推算,陶渊明那时(东晋末年)的一斗大致与今日的二市升差不多。那么,陶渊明的五斗米,只有今日的一市斗米了。
近来我国学者的历史研究,非常着重历代的生产、消费、分配等等经济生活,与从前重视帝王家谱、个人英雄、家族门第等大不相同。因之古代的经济资料,也整理出来很多。据学者考证,东晋时地方官的俸禄一年大约为四百斛,即四千斗(古代一斛是十斗,到南宋贾似道时才改为五斗。广东一带很少用斛,但在江南,解放前“斛”的使用是很普遍的)。陶渊明的“五斗米”,如说是年俸月俸当然绝不合理,就算是日俸,也还是太少。那么其中原因在什么地方?
缪钺先生发表在“历史研究”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一个很新的、也颇令人信服的见解。历来大家都认为“五斗米”与陶渊明的俸禄有关,如孟浩然的“京还赠张维诗”中说:“欲徇五斗禄,其如七不堪!”可见唐人就已这样理解,但缪钺先生那篇文章中却说,五斗米是当时知识分子一个月的粮食。
他根据史书上的资料证明,南朝士大夫的食量,大概每月五斗米左右,约当今日的一市斗(这数字和今日做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大致也差不多,这里一个普通家庭,成员都不做体力劳动,一家三口,一个月吃五十多斤米也够了)。所以陶渊明说“不为五斗米折腰”,就是说“我一个人每月有五斗米也就可以饱了,再多的也不需要。我回去过田园生活,虽然劳苦些,还是可以够吃,何必要做县令,逢迎这些没有品格的小人”。
他的“饮酒诗”第十首写道:“在昔曾远游,直至东海隅。道路回且长,风波阻中途。此行谁使然?似为饥所驱。倾身营一饱,少许便有余。恐此非名计,息驾归闲居。”最后这四句,正是说不能为了区区一饱,因而影响到名声。看来“不为五斗米折腰”,应该解释作“不能为了区区一饱而折腰”,而不是解释作“不能为了五斗米的官俸而折腰”。再者,后者这样解释,似乎陶渊明语意之中有些嫌官太小,推论起来,如果有了高官俸禄,他的腰就不妨一折再折了。事实上陶渊明归隐之后,朝廷曾征他做官,权贵曾和他交结,他都婉辞谢
绝,可见他并非嫌官小而不为。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