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赖在苏大坡家里混吃混喝,闲着没事跟他吵个架,动不动揭他失恋时想撞路灯自杀的疮疤,或写一些乱七八糟的心事在博客上,逼迫他看。他问我,什么时候离开?
我知道他是想将我早日扫地出门,可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我身无分文。他的家目前似乎是我的万安之所,所以,我打起了他的主意。
我对他无事献殷勤,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二十五个小时泡在厨房里,三餐参照满汉全席,吃得他满嘴猪大油,他似乎忘记了问我何时离开这一论题。征服男人的心,先征服他的胃。尽管这一理论在江天安这小白眼狼身上失败了,但并不影响我继续在苏大坡身上试验的兴致。
更多时候,我的职责是丑化那些对他眉飞色舞的女人。我不知道苏大坡有什么好的,很多女人都像中邪似的对他拥戴有加。所以,我今天说JoJo 大饼脸,明天说Ann是O型腿。总之让他对身边女人倒尽胃口。最后,我安慰他,别难过,没事看看日系女优吧,生命总有希望。
其实,我并不喜欢苏大坡,可我喜欢他的房子。这个房子是我呆在青岛的万安之所,而青岛又是我同江天安这小白眼狼唯一的联系。我以为圣诞前夜,只不过是噩梦。梦醒了,我还是李清,他还是天安,我们还是一对很相爱的人。
苏大坡吃得打饱嗝,跑到厨房里帮我刷碗,小手脚利索得跟吃了兴奋剂似的。他说,李清,你说何锦那小子,怎么会对你家庭暴力呢?你还是挺实用的一小妞么!
就在这句话后,我失手将他按进洗碗池,然后惊慌失措地将他的大脸捞上来。我说,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我得道歉,我怕他生气,将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女人给轰出门外。我敢说,我没那么好运,再碰上一个失恋到想撞路灯自杀的男人,特有母性地将我捡回家。
苏大坡说,最毒妇人心!我怎么捡回你这么个祸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