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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我写了100多万字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本,第二年遭了报应,陷入写作危机。
老实讲,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机,我对自己的写作生活包括所写的东西产生了很大怀疑。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动摇发生的时间、地点,那是一天上午ll点多钟,在东三环边儿上西坝河副食商场门口,我经过那里去吃一个饭。那天,是初夏,阳光很好,跟前有氤氲的光雾,我走在这之中一下腿就软了,用小资产阶级女性夸张的腔调形容,我认为我崩溃了。当然我没倒下,躺在当街,还在走,但脑子里轰然而至的都是些飞快的短问句:我这儿干嘛呢?
我这就算——活出来了?我想要的就是这——眼前的一切?
忽然对已经得心应手,已经写得很熟练的那路小说失去了兴趣,觉得在得心应手间失去了原初的本意,于很熟练之下错过了要紧的东西。那是一个明白无误的虚点,像袜子上的一个洞,别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标榜的那一路小说其实是在简化生活。
这是往好说。严厉讲:是歪曲生活。什么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为什么反映在小说中却成了那么一副简单的面孔,譬如说:喜剧式的。这其中当然有文学这一表达工具的本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圆满的要求,字数限制使人只能屈从于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实顾不上。也因趣味导致。北京话说起来有一种趋于热闹的特点,行文时很容易话赶话,那种口腔快感很容易让说者沉醉,以为自己聪明,因而越发卖弄。若仅仅要寻个卖点,换几声喝彩,应个景,那也没什么。但,不瞒各位,我还是有一个文学初衷的,那就是:还原生活。
——我说的是找到人物行动时所受的真实驱使,那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隐于表情之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应。因为行动往往是暖昧的。因为思想机器过于复杂,一点点剥离,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会那么反应。这牵涉到动机。
未必你都能了解,参得透你笔下的人物。未必它不会当喜却悲,遇爱生恨,——哪怕那人的原型就是体自己。动机失察,行为不轨,净剩下预设好的戏剧性,跟着现抓的喜怒哀乐跑,到哪儿算哪儿…光好看了,结果是事后总排解不开一个自问:原来是这样么?
难受的还不光是这个。就因为没倒出根儿,揪着自己头发飘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沟里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明鉴,当事人见谅。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呐,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
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人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话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昨晚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踞。那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是说我不好,一无是处,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落回肚子里”。与身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说:狼性。变成狼我所不欲,变为狗亦我所不欲,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处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种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这是实话,我感谢对我进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阴差阳错和指鹿为马。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种小说写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出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种新鲜、蛮荒和处子味道。这对写作10年仍有创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再入一个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