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论:世俗之为说者曰:“主道利周。”
2 正论:是不然。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唱默则民无应也,仪隐则下无动也;不应不动,则上下无以相有也。若是,则与无上同也!不祥莫大焉。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辨矣;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上公正,则下易直矣。治辨则易一,愿悫则易使,易直则易知。易一则强,易使则功,易知则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上幽险,则下渐诈矣;上偏曲,则下比周矣。疑玄则难一,渐诈则难使,比周则难知。难一则不强,难使则不功,难知则不明,是乱之所由作也。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故主道明则下安,主道幽则下危。故下安则贵上,下危则贱上。故上易知,则下亲上矣;上难知,则下畏上矣。下亲上则上安,下畏上则上危。故主道莫恶乎难知,莫危乎使下畏己。传曰:“恶之者众则危。”《书》曰:“克明明德。”《诗》曰:“明明在下。”故先王明之,岂特玄之耳哉!
3 正论: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汤武篡而夺之。”
4 正论:是不然。以桀纣为常有天下之籍则然,亲有天下之籍则不然,天下谓在桀纣则不然。
5 正论:古者天子千官,诸侯百官。以是千官也,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以是百官也,令行于境内,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谓之君。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埶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然而不材不中,内则百姓疾之,外则诸侯叛之,近者境内不一,遥者诸侯不听,令不行于境内,甚者诸侯侵削之,攻伐之。若是,则虽未亡,吾谓之无天下矣。圣王没,有埶籍者罢不足以县天下,天下无君;诸侯有能德明威积,海内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君师;然而暴国独侈,安能诛之,必不伤害无罪之民,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若是,则可谓能用天下矣。能用天下之谓王。汤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义,兴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归之也。桀纣非去天下也,反禹汤之德,乱礼义之分,禽兽之行,积其凶,全其恶,而天下去之也。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汤武不弑君,由此效之也。汤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纣者、民之怨贼也。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弑,然则是诛民之父母,而师民之怨贼也,不祥莫大焉。以天下之合为君,则天下未尝合于桀纣也。然则以汤武为弑,则天下未尝有说也,直堕之耳。
6 正论:故天子唯其人。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桀纣者、其志虑至险也,其志意至暗也,其行为至乱也;亲者疏之,贤者贱之,生民怨之。禹汤之后也,而不得一人之与;刳比干,囚箕子,身死国亡,为天下之大僇,后世之言恶者必稽焉,是不容妻子之数也。故至贤畴四海,汤武是也;至罢不能容妻子,桀纣是也。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有天下,而臣汤武,岂不过甚矣哉!譬之,是犹伛巫跛匡大自以为有知也。
7 正论: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是何也?曰:国、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国者、小人可以有之,然而未必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圣人莫之能有也。
8 正论: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婴,共、艾毕,剕、枲屦,杀、赭衣而不纯。治古如是。”
9 正论:是不然。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惩其未也。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
10 正论: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11 正论: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书》曰:“刑罚世轻世重。”此之谓也。
12 正论:世俗之为说者曰:“汤武不善禁令。”曰:“是何也?”曰:“楚越不受制。”
13 正论:是不然。汤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汤居亳,武王居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曷为楚越独不受制也!
14 正论:彼王者之制也,视形埶而制械用,称远迩而等贡献,岂必齐哉!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土地刑制不同者,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夫是之谓视形埶而制械用,称远近而等贡献;是王者之制也。
15 正论:彼楚越者,且时享、岁贡,终王之属也,必齐之日祭月祀之属,然后曰受制邪?是规磨之说也。沟中之瘠也,则未足与及王者之制也。语曰:“浅不足与测深,愚不足与谋智,坎井之蛙,不可与语东海之乐。”此之谓也。
16 正论:世俗之为说者曰:“尧舜擅让。”
17 正论:是不然。天子者,埶位至尊,无敌于天下,夫有谁与让矣?道德纯备,智惠甚明,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震动从服以化顺之。天下无隐士,无遗善,同焉者是也,异焉者非也。夫有恶擅天下矣。
18 正论:曰:“死而擅之。”
19 正论:是又不然。圣王在上,决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民载其事而各得其宜。不能以义制利,不能以伪饰性,则兼以为民。圣王已没,天下无圣,则固莫足以擅天下矣。天下有圣,而在后子者,则天下不离,朝不易位,国不更制,天下厌然,与乡无以异也;以尧继尧,夫又何变之有矣!圣不在后子而在三公,则天下如归,犹复而振之矣。天下厌然,与乡无以异也;以尧继尧,夫又何变之有矣!唯其徙朝改制为难。故天子生则天下一隆,致顺而治,论德而定次,死则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夫礼义之分尽矣,擅让恶用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