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资助一个贫困山区的孩子读书已有几年。但是近来朋友说,他很不快乐。问他为什么,他说:“据说那个孩子经常在课堂上调皮捣蛋,学习一点儿也不刻苦。”
“可是你资助他的,就一定想让他在学业上有所成就吗?”我问。
“那倒不是。”朋友说,“当初我只是看他可怜。”
我说:“他在你的资助下有书读、有学上,等于你的资助已经有了回报。至于他的功课好不好、学习用不用功,应该是他自己和他父母的事情。”
朋友说:“这件事情真的让我很不快乐,我在想还要不要继续资助他。”
我说:“资助他已经构成了快乐本身,这种快乐不应该再加上别的任何条件—既然你资助了他,那你就不应该对他再有别的要求,否则,你的资助又和要求回报有什么不同呢?”
朋友说:“可是如果他真的不好好读书,我的那些钱岂不打了水漂?”
我说:“你的那些钱永远不会打水漂。其一,他调皮捣蛋、不求上进也许只是暂时的,你知道,几乎每个人在孩童时期都会调皮捣蛋;其二,即使他真的在学业上没有任何成绩,那么,你还给了他一个可以回忆的童年,可以走进校园结识同学和老师的童年;其三,就算他最终因为种种原因而辍学,但是你最起码还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和别的孩子同样走进教室、捧起书本学习知识的机会。”
最终朋友还是听从了我的劝告,仍然定期给那个孩子寄钱,资助他读书。朋友说:“如果那个孩子能够读到大学,我会一直资助到他大学毕业的那一天。”朋友说我的话没错,给那些贫穷的孩子们一个机会,对于资助他们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你拿出一点点钱,就给了别人一个成就自我的机会,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