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奴,代人也。少有操行,善射御。初为三郎,转羽林中郎,以恭勤致称。赐爵东阳子,除奋武将军。高宗初,迁尚书,加散骑常侍,进爵平昌公,拜安南将军,迁尚书左仆射。太安元年,诏群臣议立皇太子名。其奴与司徒丽等以为宜以德命名,帝从之。又与河东王闾毗、太宰常英等并平尚书事。在官慎法,不受私请。时以西征吐谷浑诸将淹停不进,久囚未决。其奴与尚书毛法仁等穷问其状连日,具伏。和平六年,迁司空,加侍中。高宗崩,乙浑与林金闾擅杀尚书杨保年等。殿中尚书元郁率殿中宿卫士欲加兵于浑。浑惧,归咎于金闾,执金闾以付郁。时其奴以金闾罪恶未分,乃出之为定州刺史。皇兴元年,长安镇将东平王道符反,诏其奴领征西大将军,率殿中精甲万骑以讨之,未至而道符败,军还。三年薨,内外咸叹惜之。赠平昌王,谥曰宣。
子天受,袭爵。初为内行令。太和六年,迁弩库曹下大夫,卒。
苟颓,代人也。曾祖乌提,登国初,有勋于太祖,赐吴宁子。父洛跋,内行长。颓性厚重少言,严毅清直,武力过人。擢为中散,小心谨敬。世祖南讨,以颓为前锋都将,每临敌对战,常先登陷陈。世祖至江,赐爵建德男,加宁远将军。还,迁奏事中散,典凉州作曹。迁内行令,转给事中,迁司卫监。以本将军拜洛州刺史。为政刚严,抑强扶弱,山蛮畏威,不敢为寇。承明元年,文明太后令百官举才堪干事、人足委仗者,于是公卿咸以颓应选。征拜散骑常侍、殿中尚书,进爵成德侯,加后将军。太和元年,加散骑常侍,寻迁侍中、安东将军、都曹尚书,进爵河南公。
颓方正好直言,虽文明太后生杀不允,颓亦言至恳切,未曾阿谀。李诉、李敷之诛也,颓并致谏,太后不从。三年,迁征北大将军、司空公,进爵河东王。以旧老,听乘步挽,杖于朝。
大驾行幸三川,颓留守京师,沙门法秀谋反,颓率禁卫收掩毕获,内外晏然。驾还饮至,文明太后曰:“当尔之日,卿若持疑不即收捕,处分失所,则事成不测矣。今京畿不扰,宗社获安者,安卿之功也。”七年,诏曰:“颓为台鼎,论道是寄,历奉四朝,庸绩弥远。宜加崇异,以彰厥功。自兹已后,可永受复除。”十三年冬薨。高祖痛悼者久之。赠赗有加,谥僖王。
长子恺,累迁冠军将军,柔玄、怀荒、武川镇大将,袭爵河东王,例降为公。正光二年卒。赠平北将军、恆州刺史。 子宝,武定中,北梁太守。
恺弟养,步兵校尉,早卒。
养弟资,武骑侍郎、河间太守、太仆少卿、汲郡太守。迁龙骧将军、肆州刺史。还,除武卫将军,加后将军。延昌末卒。赠平北将军、并州刺史,并给帛二百匹,布一百匹,谥曰愍。
子景蛮,庄帝时,抚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颓弟若周,散骑常侍、尚书。太和中,安南将军、豫州刺史、颍川侯。卒,赠光禄大夫。
若周弟寿乐,太和中,北部尚书、安南将军、怀州刺史,假山阳公,未拜。寻除散骑常侍、殿中尚书、晋安侯。卒,赠安东将军、冀州刺史。
颓从叔孤,少以忠直称。太宗即位,以定策功拜车骑将军。后除镇军大将军、并州刺史、博陵公。不治产业,死之日家无余财,百姓追思之。
薛野?者,代人也。父达头,自姚苌时率部落归国。太祖嘉其忠款,赐爵聊城侯,散员大夫,待以上客之礼,赐妻郑氏。达头闲雅恭慎,太祖深器之。卒,赠平南将军、冀州刺史,谥曰悼。野?者少失父母,养于宗人利家。及长,好学善射。高宗初,召补羽林。迁给事中,典民籍事,校计户口,号为称职。赐爵顺阳子。野?者少孤,父侯不袭,至是锡爵。和平中,除平南将军、并州刺史,进爵河东公。转太州刺史,在治有声。卒,年六十一。赠散骑常侍、大将军、并州刺史,谥曰简。
子虎子,姿貌壮伟,明断有父风。年十三,入侍高宗。太安中,迁内行长,典奏诸曹事。当官正直,内外惮之。及文明太后临朝,出虎子为枋头镇将。 虎子素刚简,为近臣所疾,因小过黜为镇门士。及显祖南巡,次于山阳。虎子拜诉于路,曰:“臣昔事先帝,过沾重恩。陛下在谅暗之日,臣横罹非罪,自摈黜此蕃,已经多载,不悟今日得奉圣颜。”遂流涕呜咽。显祖曰:“卿先帝旧臣,久屈非所,良用怃然。”诏虎子侍行,访以政事,数十里中,占对不绝。时山东饥馑,盗贼竞起。相州民孙诲等五百余人,称虎子在镇之日,土境清晏,诉乞虎子。乃复除枋头镇将,即日之任。至镇,数州之地,奸徒屏迹。显祖玺书慰喻。后除平南将军、相州刺史。显祖崩,不行。太和二年,袭爵。三年,诏虎子督三将出寿春,与刘昶南讨。四年,徐州民桓和等叛逆,屯于五固。诏虎子为南征都副将,与尉元等讨平之。以本将军为彭城镇将。至镇,雅得民和。除开府、徐州刺史。
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常苦饥寒。虎子上表曰:“臣闻金汤之固,非粟不守;韩白之勇,非粮不战。故自用兵以来,莫不先积聚,然后图兼并者也。今江左未宾,鲸鲵待戮,自不委粟彭城,以强丰沛,将何以拓定江关,扫一衡霍?窃惟在镇之兵,不减数万,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即自随身,用度无准,未及代下,不免饥寒。论之于公,无毫厘之润;语其利私,则横费不足。非所谓纳民轨度,公私相益也。徐州左右,水陆壤沃,清、汴通流,足盈激灌。其中良田十万余顷。若以兵绢市牛,分减戍卒,计其牛数,足得万头。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一岁之中,且给官食,半兵耘植,余兵尚众,且耕且守,不妨捍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唯须内库,五稔之后,谷帛俱溢。匪直戍士有丰饱之资,于国有吞敌之势。昔杜预田宛叶以平吴,充国耕西零以强汉。臣虽识谢古人,任当边守,庶竭尘露,有增山海。”高祖纳之。
又上疏曰:“臣闻先王建不易之轨,万代承之;圣主垂不刊之制,千载共仰。伏惟陛下道洽群生,恩齐造化,仁德所覃,迹超前哲。远崇古典,留意治方,革前王之弊法,申当今之宜用。定贡赋之轻重,均品秩之厚薄,庶令百辟足以代耕,编户享其余畜。巍乎焕焉,不可量也。臣窃寻居边之民,蒙化日浅,戎马之所,资计素微。小户者一丁而已,计其征调之费,终岁乃有七缣。去年征责不备,或有货易田宅,质妻卖子,呻吟道路,不可忍闻。今淮南之人,思慕圣化,延颈企足,十室而九。恐闻赋重,更怀进退。非惟损皇风之盛,虑伤慕义之心。且臣所居,与南连接,民情去就,实所谙知。特宜宽省,以招未至。其小郡太守,数户而已。一请止六尺绢,岁不满匹。既委边捍,取其必死,邀之士重,何吝君轻?今班制已行,布之天下,不宜忤冒,以乱朝章。但猥藉恩私,备位蕃岳,忧责之地,敢不尽言。”书奏,文明太皇太后令曰:“俸制已行,不可以小有不平,便亏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