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对我很重要,可以让我安静,让我冷静。现在,闹心的事很多,比以前多得多。别的不说,手机就很闹心。有人老是问我,你为什么不用手机?我说:“非宁静无以致远,故陶然而忘机。”我觉得书这个东西有一大好处,就是它很安静,不安静就没法“致远”。我跟古人“打电话”,主要靠书,所以把手机给忘了,干脆不买。
我爱读书,“读书”这两个字,我最喜欢。写书只是读书的副产品,你要当个作者,首先要当个读者。不读书,俩嘴皮子一磕,大喷,能喷出什么来?我最喜欢的头衔,不是“专家”,也不是“教授”,而是“读者”。我喜欢以读者的身份说话,从读者的角度看问题,不是居高临下、指指点点,而是自娱自乐、不负指导之责。
我爱读书,不是因为我家书太多。我并非出身于书香门第,小時候虽然家里有书,但不太多。书太多的话,比如把你搁在图书馆里,你就被吓回去了。高玉宝说:“我要读书!”是因为他没钱上学。我在中国人民大学的院子里长大,周围有书,也有读书人,这些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
饥饿是最好的厨师。我觉得,书的诱惑全在于少,就像在沙漠之中,身边只有一壶水,你会珍惜每一滴水。我生于书比较少,开本也比较小的年代,很多书都是翻过来倒过去地看。我对书一直有好奇心。书太多,对人的好奇心是个打击。
对我来说,书有很多用处。有人说,白天上班,可恨之人太多;下班回家,看武侠小说,别提有多痛快——一把剑,把这帮人全杀了。我的体会正好相反。15岁那年,我发了毒誓,一定要把自己管住,别再打架,赶快把处分的帽子给摘了。我的暴力倾向主要是被书控制起来的。
插队时,寂寞如山压心头,时间太多,没处打发,因此,我特别感谢书。对我来说,书最大的用处是消遣,一可以消愁解闷,二可以遣兴陶情。有些闲书,我是放在枕边厕上反复读的。
书可以镇压邪魅,帮我入眠。我看了好书,就不再做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