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谈到我的“文艺生涯”,开场都要提一下我的名字,这个和“神笔马良”一样的名字。最初的由来不过是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上海话把“二”多读成“两”,“良”和“两”谐音,所以我从事艺术工作的父母给我取了“马良”这个名字。如果我叫马二,也许我的人生会多一些喜剧色彩吧?可我偏偏叫马良,因为这个名字,我童年遇到的每一个人都问我:“你为啥不画画呢?”
后来,我在小学里特别爱慕的一个女同学,用一种很严肃的口气又问了我一次。她是一个不苟言笑的白净小姑娘,和我同桌,对功课差的男生有一种充满敌意的盛气凌人。很不幸,我一直就是她的对立面。这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我分明听得出几分奚落。平时她若这样说,我也哑口无言,那天我突然想起书包里有我舅舅去日本出差带回来送我的一套水彩笔。那时的孩子绝没有见过,我不免有些暗自得意。于是,我沉稳地从破军用书包里缓缓地掏出了我的“神笔”,拿了张旧试卷翻过来,开始了我的绘画生涯。这事儿过去有三十年了,可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这姑娘突然就变了脸色,无比温柔地看着我画画。我每画一笔,她都轻声赞美一下。那天,我第一次意识到艺术的魅力,心里埋下要成为一个画家的种子,虽然后来我也觉察到那姑娘赞美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借我的水彩笔拿回家去描她的刻花剪纸,但好歹我爱上了艺术。
这股子热爱推动我终于考进了一所美术学校,稍稍一雪前耻地证明了这个名字是名副其实的。但在专业学校里,我的绘画能力又捉襟见肘了,同学们大多比我画得好,尤其是心仪的一个女同学,画得比我好太多了。这实在是很大的耻辱,我努力挣扎了很久,但技不如人不是一日争胜便可以弥补的。自惭形秽的我又不甘认输,那时流行“笔友”,我发现这姑娘赶这时髦,于是暑假期间常常给她写信,拿着《新华字典》找些深奥的词,尽量把那种薄薄的半透明信纸写得花团锦簇,以显得自己知识量丰富。写着写着,《新华字典》不够用了,我就到姐姐的书架上找书看。姐姐比我大十多岁,那时已是大学生。一开始,我摘抄的是各种翻译诗歌,后来抄格言抄到各种西方哲学和美学的书,可怜抄完有时还要硬背几段,以防以后攀谈的时候露了马脚。可是看不懂就背不出来啊,为了能稍微明白点儿来龙去脉,我开始翻阅前后文,翻着翻着就把姐姐小书架上的书给通读了一遍,然后一知半解却雄心壮志地走向了父亲的更大的书架。为了那个姑娘,我不知死活地走向了浩瀚书海,也为了后来一个又一个单相思的爱人,终于成了个“读书人”。
上大学时,我恋爱了,光靠背书里的格言已经无法表达我冲昏头脑的幸福,于是我开始写诗。如今看来,那些诗没有一首是能读的,但毕竟我下意识地开始了“创作生涯”,像动物园里的秃毛孔雀,只消用彩色纱巾撩拨一下,便气急败坏地抖开一屁股的灿烂。那是种雄性的下意识吧,想要傲娇地告诉这个世界,老子当真是个五彩缤纷的人物。
再后来,写诗也不够了。为讨女朋友的欢心,一文不名的少年开始学习各种“必杀技”:自學皮匠,给她亲手做皮包;学扎染,为她染白T恤;她喜欢一个我买不起的古董木盒子,我便速成了木雕技法;她喜欢布娃娃,没多久我的针线活儿就出神入化了。幸亏后来她及时甩了我,我终于悬崖勒马,那时我刚从图书馆借了用钩针打毛衣的书,正打算学织毛衣。用我姐姐的话说,那时的我就像个昏君,为了取悦美人儿,就差烽火戏诸侯了。如今这事儿说起来像个笑话,但少年的初恋不都是这样狗血的吗?那个为了博褒姒一笑,在烽火台上把各路诸侯当猴耍的周幽王,十三岁登基,二十四岁就被急了眼的犬戎剁了,推算下来干那荒唐事的年纪也正是二十出头吧。他为倾城一笑送了命,而我的下场只是成为一个手艺人,幸运多了。
张雨生有首歌唱道:“你是不是像我整天忙着追求,追求一种意想不到的温柔。”听这歌时,我还是个少年昏君,不以为然,温柔不都粘在女孩儿的身体上吗?弱水三千想多饮几瓢罢了。后来年纪大了,愈发欲壑难填,竟想要爱更多的女人、男人,所有人,甚至整个世界。我这才知道这份工作原来都是从爱出发,这世间真的有意想不到的温柔,那便是艺术和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