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梁工作两年后,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又向好友借了些钱,买了一辆名牌轿车。 小梁去车管所给爱车办理牌照时,车管所的车牌发完了,急着开车的小梁就办了个有效期为一个月的临时车牌。然后,他又去了保险公司,为爱车投保了一年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从此,小梁一有时间就开着爱车出去玩。 这天,小梁开着爱车去县城的东郊水库游玩。出了县城,他兴致勃勃地沿着右侧的公路行驶着。 就在这时,小梁放在方向盘旁边的手机响了,他侧头看了下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等他再回过头时,发现爱车车头正撞向公路右侧一棵粗壮的杨树。小梁赶紧猛踩刹车,但为时已晚,爱车“砰”的一声撞到了杨树上。好在小梁提前采取了措施,身体并无大碍。 小梁赶紧下车察看爱车,并拨打了保险公司和交通事故电话。10分钟后,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員赶到了。交警对事故现场做了笔录和拍照后,认定小梁因看手机造成自己驾驶的车辆受损,本人应负全责。 小梁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自己的爱车进行评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把小梁爱车的所有证件看过后,摇摇头对小梁说:“对不起,你的临时车牌三天前就已经到期了,你驾驶的车属于无号牌。同时,保险条例中已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合法的行驶证和号牌,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你想想,当时我们与你订立保险合同时,曾向你做出过明确说明。” 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小梁这才想起爱车办的是临时牌照,自己只顾开车,忘了去办理正式的车牌照了,只好自认倒霉,把爱车开到汽车维修店,花了1.5万元把车修好了。 过了一周,小梁参加一个同学的婚宴,遇到一个做律师的同学,他就把自己因看手机造成车祸的事情说了出来。 律师同学想了想,对小梁说:“老同学,‘临时车牌过期’不同于‘无证行驶’,保险公司做出的处理决定是不正确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让他们承担你相应的汽车维修费。” 于是,小梁到法院起诉了保险公司。一个月后,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保险公司败诉,承担小梁80%的修车费用。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临时车牌过期与无证行驶的认定。 临时车牌过期不同于无号牌。根据法律规定,临时车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无证行驶仅限于车辆从来都没有取得过行驶资格或号牌和取得后被注销两种情况。 故事中,尽管小梁给轿车办理的临时牌照已经过期,但保险公司所称“无号牌驾驶”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显然与“临时车牌过期”存在一定差别。保险公司与小梁签订的一年保险合同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鉴于此,保险公司应赔付小梁合理的修车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