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家,住到了离旧家20余公里外的地方,但通讯地址还是老的,每逢有重要邮件,总会收到邮递员的电话。我把他的号码存了起来,手机响时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邮递员”这三个字,内心便有了温暖、妥帖与愉快的感觉。邮递员的话不多,每次都是这句:“邮件我给您放邮箱了啊,记得回来拿”,时间久了,不由便把他当成了老朋友。算来算去,一个月当中收到的电话,竟然属邮递员打来的最多。 我有邮递员情结,童年时就有。在村子里,每每见到邮递员穿着制服,骑着自行车,一路按着铃铛潇洒地来回,心里便羡慕得不得了,觉得这真是个帅气的职业。以前人们爱用什么词形容邮递员来着?对了,是“绿色天使”,因为他们总是带来好的消息:谁的案件平反了,谁家的孩子被大学录取了,谁在远方的有钱亲戚来信了……这对生活在偏僻乡村的人来说,都极让人羡慕,邮递员的一声铃铛响,就意味着有人的命运要发生改变了,这能不让人激动并感恩吗? 童年时我家极少有邮递员上门,每次看见那位“绿色天使”从我家擦门而过,没有停下来,心里就会有小小的失落。我多希望父亲能把邮递员叫停下来,哪怕请回家喝一杯茶也好,可惜父亲太忙,抑或觉得他这辈子与邮递员都不会发生什么联系,从来没有请邮递员来家里坐坐。 初中的时候,我去镇里上中学,实在忍不住了,快到放寒假的时候,提前给家里寄了一封信,不敢写给父亲收,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放假回到家后,果然那封信很准确地投送到了,在父亲狐疑的眼光里,我打开了那封信,信里的一张纸上,空空如也,一个字也没有。 小时候有个愿望,想和邮递员成为好朋友。果然,在我找到第一份工作后,却“不得不”每天都碰到邮递员,那是因为有段时间我的办公室就在邮局的二楼,每天和小镇邮局的局长、邮递员都打照面,下班没事的时候,就和他们玩牌,赢了的人请大家去附近的小饭馆吃饭喝酒,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段时间我的邮件不需要送了,每次分拣完毕,都会给我留在分拣室的一个角落里,自己过去拿。北漂离开家乡之后,在长达五六年的时间里,还经常梦到我的邮递员朋友喊我取邮件,醒来总是会惆怅一会儿。 北漂的时候没有固定地址,在邮局租了一个信箱,一租就是十年,这个信箱就是我在北京最稳固的家,无论东西南北城搬家了多少次,这个邮箱总是不变的,想来,这是漂泊他乡时少数最令我感到踏实的事情之一了。家里人、远方的朋友、陌生人,想要在北京找到我很容易,往这个信箱寄一封信就可以了。十年间,也与我租信箱的这个邮电局支所的大多数人成了朋友。 这些年,只要是与邮递员和信件有关的文艺作品,都会让我产生很大的兴趣。智利作家安东尼奥·斯卡尔梅达写过一本书名字叫《邮差》,讲的是渔民的儿子马里奥·赫梅内斯为了能与诗人巴勃罗·聂鲁达通信而选择当了邮差。在聂鲁达的撮合下,赫梅内斯成功地娶到了自己喜欢的酒馆女郎阿特丽斯,这个笨拙的送信人,在聂鲁达的影响下学会了写诗,他就是用类似“即使那个女人用剃刀刮我的骨头,我也在所不惜”这样的句子,赢得了芳心。 中国作家的作品里,也有诸多情节描写过送信人。过去的年代,送信人很多时候还不是写在纸张上的信,而是民间流行的口信。这些口信要么是约定时间与地点,务必相见,要么是转告远方亲人带给家属的话,甚至还带有“汇款”功能,帮忙带钱。几十公里,几百上千公里,一个口信就这么颠簸流离地“人肉”带过来了。这个口信是多么的重要,一个记忆错误,本该相见的人就错过了,一个坏心眼,改变一下词意,就把本来美好的事变邪恶了,送口信的人,道德必须特别高尚,才能把信不变味地送到,帮人把事办妥当。 手机通讯与移动智能时代,不太需要送信人了,送信这个职业也渐渐地被廉价机器所取代。可我还是想念从前的邮递员,想念文学作品里那些风尘仆仆只为把一句话带到的口信捎带者,在他们那里,仿佛能看到人与人之间具有温度的联系。我们的生活,随着送信人的逐渐寂寞,一并消失了多少让人感动的事物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