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箫杨和张旭两个好友相约,进行一次较远的‘郊游’,两人一边整理行李,一边讲述各自的郊游经历,双方明显都尽量把自己的故事,讲得离奇古怪。
张旭说:我曾经一枪,同时打中两只鸟,因为有一只鸟恰好躲在后面,你说算奇事吗?
箫杨答:这算什么,有一次,我一枪打中了一只兔的脚和牙齿,你说我神不神。
再后来,双方说什么也不相信对方讲的故事,两人便开始了激烈的争论。
箫杨于是就把柳晴叫来作证,说:你把那天我们去郊游,我一枪打中一只兔子的经过,讲给张旭听听。
柳晴十分为难,因为她不想把这种本来是友好无聊的吹牛,变为双方的不愉快。于是她说:当箫杨拿起汽枪,瞄准开枪时,那只兔子已经吃饱,刚好正在用爪子剔除牙缝,所以同时打中了脚和牙齿。
柳晴的巧妙解答,结束了这场闹剧,两好友又高兴的准备开始出发了。
柳晴把箫杨拉到角落说:“尊敬的吹牛先生,往后,请别再说这种叫人很难圆谎的大话,我都感到难于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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