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大荒,过年前,生产队上要干两件大事:一件是在村口用水浇筑几盏冰灯,另一件是杀一头猪——一半卖给老乡,一半留给知青过年。一般人对猪肉比对冰灯要感兴趣。平常日子里,除了庆祝麦收和豆收,很少杀猪,年前杀猪成为我们二队的节日,大家会围上去,像看一场大戏一样看热闹。 杀猪是个技术活儿,也有愣头青的知青曾跃跃欲试,队上的头头都没允许——别的活儿可以试,杀猪不行,一刀捅下去,猪要是不死,挣扎出捆绑的绳子,跳了出来,到处乱窜,劲头儿比发情的公猪还要无法想象,弄不好会伤人的。 所以,我们知青从来只是围观。年年杀猪,都是由队上一个外号叫做“大卵子”的副队长一人坐镇。他长得人高马大,此刻更是威风凛凛,胸前系着黑色胶皮围裙,手持一把牛耳尖刀,一刀下去,猪立刻毙命——那劲头儿,总让我想起《儒林外史》里的胡屠户,有时也会觉得,有点儿像《水浒传》里卖刀的杨志。这要看“大卵子”当时的表现而定,如果是英气逼人,就像杨志;如果是牛皮哄哄,就像胡屠户。不管什么样的表现,每年杀猪都会赢得满堂彩,这算是过年仪式最盛大的揭幕。 这一年,年前杀猪,闹出一桩事。 刀起刀落之间,“大卵子”麻利儿地将一头猪杀完,又吹气剥皮,滴血剔骨,割下猪头,剁下猪脚,再掏干净下水,最后,将一开两扇的猪肉摊在案板上。这一系列的活儿,没有什么停顿,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是“大卵子”最得意的时候,横陈在案板上白花花红艳艳的猪肉,就像是他精心制作的艺术品,让他非常有成就感。他的注意力在刀上,他眼角的余光却散落在人群中,他要的就是人们那张大嘴巴的惊讶和啧啧的赞叹。这时候,他俨然就是舞台上的主角,收获着台下观众的目光和掌声。 就在“大卵子”和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彼此的身上和案板上的猪肉的时候,割下来的那个还在滴着血的猪头,神不知鬼不觉地不见了。“大卵子”清点案板上下的战利品,才发现刚才放在案板下面的猪头不翼而飞,只剩下一摊渍渍的血迹。 一连几天,队上的几个头头,开始分头行动,寻找猪头。知青宿舍,老乡家里,豆秸垛中,场院席下,树窠子里面……角角落落,都找遍了,也没找到。一个那么大的猪头,显山显水,能藏到哪里呢?它横不是藏在哪个知青的被窝里吧?队上头头发狠地说。 队上的头头没有找到猪头,却认准一定是知青干的好事。这个判断,当然是没错的。不是知青,老乡谁也不会为一个猪头冒这个风险。一年,吃不着几回肉,馋得有的知青半夜里偷老乡家的狗,活生生杀掉,放上辣椒和大蒜,加上点儿盐,炖一锅吃——这不仅是我们一个生产队发生过的事情。我们队一个上海知青,用弹弓打麻雀或趁着夜色掏鸟窝,架起火烧鸟肉解馋,也是前有车后有辙的。知青们当然都盼着过年杀猪呢,偷猪头是早就想好的事情:等着时过境迁后,半夜到猪号那口烀猪食的大柴锅前添半锅水,烀一锅烂猪头肉,美美地就着烧酒下肚呢。 一个外号叫做“野马”的北京知青,像是盗御马的窦尔顿一样,成为这次盗猪头的主角。 盗完猪头之后,他早料到队上不会善罢甘休,肯定要追查,所以,未雨绸缪,他把猪头藏在一个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地方,然后,装作无事人似的,任队上几个头头走马灯似的到处乱找,自己坐看云起云落。 找了一周遭,没找到猪头,队上的头头气炸了,开大会宣布:如果年三十之前,把猪头交出来,既往不咎;如果不交出来,一定追查到底,一定要给偷猪头者严厉的处分。迫于压力,很多原来想共享猪头的知青,开始松动了,纷纷劝“野马”,算了,别为了一个猪头,挨一个处分,塞在档案里,跟着你一辈子,不值当的。 从开始的“盗”到后来的“交”,都是出自我们这帮知青之口,风吹一样,舆论一边倒。最后,“野马”交出了猪头。他把“大卵子”带到猪号前那口深井前。那口井有十几米深,井口结起厚厚的冰层,像座小火山,又陡又滑。“大卵子”杀猪行,爬井口这厚厚的冰层,很笨,跌了好几个跟头。猪头被“野马”藏在了井下。拽上来的猪头,冻得梆硬,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霜,雪白雪白的,水晶一般,晶莹剔透,美过容似的,阳光下的猪头比村口那几盏冰灯更闪烁动人。 这一年春节,“野马”藏在井下的猪头,成为队上人们饭前的开胃菜和酒后的谈资,成为这一年春节特别出彩的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