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河尚有一小时骑程,他们便看见营火的烟柱。接着,各种声音飘过农场、田地和原野汹涌而来,朦朦胧胧,有如远海的呼唤。渐行渐近,涛声便愈加强烈。待他们终于瞧见阳光下闪耀的浑浊的曼德河水,声音也变得清晰,分辨出人语,金铁交击和马嘶。对他们而言,尽管有先前的烟柱和声响预作提醒,仍旧不由自主地为眼前的大军张口结舌。
成千的营火使空中弥漫着苍白的薄雾。排列整齐的马匹绵延数个里格。为制造承载旌旗的长杆,一整座树林砍伐而光。巨大的攻城器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的葱绿草坪上,有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那冲锤光车轮就比一个骑兵还高。艳阳下,无数的矛尖闪着红光,仿佛正在泣血。诸侯和骑士们的营帐好似丝质蘑菇,遍布四野。她看见拿矛的兵、持剑的兵、戴盔穿甲的兵,看见招摇过市的营妓,看见搭装羽毛的弓箭手,看见驱赶货车的杂役,看见喂养牲畜的猪倌,看见传送信息的听差,看见磨砺长剑的侍从,看见驱策战马的骑士,看见呵斥劣驹的马夫。“不可思议……有这么多军队,”文德尔·曼德勒爵士评论。他们越过一道古老的石拱桥——此桥正名为“苦桥”。
“没错,”凯特琳赞同。
看来,几乎所有的南境贵族都响应了蓝礼的号召。四处可见高庭的金玫瑰:绣在兵士和仆人们的右胸前,招展在装饰长枪和木矛的绿丝幡上,刻画在提利尔家族五花八门的旁支——儿子、兄弟、表亲、叔舅——帐门的盾牌上。凯特琳还看见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两支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塔利伯爵的健步猎人旗,奥克赫特家族的橡树叶旗,克连恩家族的鹅旗,以及穆伦道尔家族那描绘成群黑橙蝴蝶的旗帜。
曼德河对岸,风暴之地的领主们也升起了自己的旗帜——他们是蓝礼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和风息堡。凯特琳认出布莱斯·卡伦的夜莺旗,庞洛斯的鹅毛旗,以及伊斯蒙伯爵的海龟旗——绿色的汪洋上漂浮的绿海龟。但除开她认识的盾牌徽记,另有十几个异常陌生,想来他们该是效忠于地方诸侯的下级领主,或是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这些人麇集到蓝礼·拜拉席恩周围,为的是要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站在胜利者的一边。
蓝礼自己的旗帜高高飘扬于众旗之上。在他最高大的攻城塔上,在那生牛皮覆盖的巨大橡木轮车顶,飘动着凯特琳毕生所见最为壮观的——那块布料能做城堡大厅的地毯——一面旗帜,金黄面底,绣着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高大、腾越而骄傲。
“夫人,您听见那边的喧哗了吗?”哈里斯·莫兰骑行靠拢,轻声问,“那是什么?”
她仔细分辨,吼声,马儿的尖叫,兵器铿锵,还有……“喝彩声,”她道。他们骑上一道缓坡,朝着远方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行去。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加鼎沸。然后,她找到了答案。
下面,在一座小城堡的木石城垛下,一场团队比武正在进行。
人们清出场地,立好栅栏,修筑跑道,搭起看台。数百的人前来观看,噢,也许成千。从场地的情况看来,杂乱、泥泞、到处都是残甲断矛,他们至少打了一整天。而今,比武到了最后关头,仍在马背的骑士不满二十,在观众和落马战士的喝彩声中,相互砍劈和冲锋。她看见两匹全副重甲的战马撞在一起,钢铁和血肉难分难解,纠结在地。“比武大会!”哈里斯·莫兰宣布。他总爱布告人尽皆知的事。
“噢,漂亮!”眼见一位彩虹条纹披风的骑士给了穷追他的敌手反戈一击,长柄战斧击碎对手的盾牌,打得对手晕头转向,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不禁叫好。
人潮汹涌,难以接近。“史塔克夫人,”科棱爵士道,“若您的部下愿意留在这里,我这就带您面见王上。”
“好吧,”她下了命令,由于比武的喧嚣,她不得不提高声调。科棱爵士缓缓地穿越人群,凯特琳紧随其后。人群中忽然一阵叫嚷,一位没戴头盔、盾牌有狮鹫纹章的红须男子被一个蓝色铠甲的高大骑士打落下马。这骑士的铁甲深邃幽蓝,他异常镇静地挥舞着手中的钝化流星锤,坐骑的铠甲上,有塔斯家族分成四份的日月纹章。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呆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象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身下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依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骛,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花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