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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2)

时间:2022-11-24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张廷玉 点击:
  王恺,字用和,当涂人。通经史,为元府吏。太祖拔太平,召为掾。从下京口,抚定新附民。及建中书省,用为都事。杭州苗军数万降,待命严州境。恺驰谕之,偕其帅至。太祖克衢州,命总制军民事。恺增城浚濠,置游击军,籍丁壮,得万余人。常遇春屯兵金华,部将扰民,恺械而挞诸市。遇春让恺,恺曰:“民者国之本,挞一部将而民安,将军所乐闻也。”乃谢恺。时饥疫相仍,恺出仓粟,修惠济局,全活无算。学校毁,与孔子家庙之在衢者,并新之。设博士弟子员,士翕然悦服。开化马宣、江山杨明并为乱,先后讨擒之。迁左司郎中,佐胡大海治省事。苗军作乱,害大海。其帅多德恺,欲拥之而西。恺正色曰:“吾守士,议当死,宁从贼邪!”遂并其子行杀之。年四十六。
  恺善谋断,尝白事,未听,却立户外,抵暮不去。太祖出,怪问之,恺谏如初,卒从其议。后赠奉直大夫、飞骑尉,追封当涂县男。
  孙炎,字伯融,句容人。面铁色,跛一足。谈辨风生,雅负经济。与丁复、夏煜游,有诗名。太祖下集庆,召见,请招贤豪成大业。时方建行中书省,用为首掾。从征浙东,授池州同知,进华阳知府,擢行省都事。克处州,授总制。太祖命招刘基、章溢、叶琛等,基不出。炎使再往,基遗以宝剑。炎作诗,以为剑当献天子,斩不顺命者,人臣不敢私,封还之。遗基书数千言,基始就见,送之建康。时城外皆贼,城守无一兵。苗军作乱,杀院判耿再成,执炎及知府王道同、元帅朱文刚,幽空室,胁降,不屈。贼帅贺仁德燖雁斗酒啖炎,炎且饮且骂。贼怒,拔刀叱解衣,炎曰:“此紫绮裘,主上所赐,吾当服以死。”遂与道同、文刚皆见害,时年四十。追赠丹阳县男,建像再成祠。
  道同,由中书省宣使在处州,赠太原郡侯。
  文刚,太祖养子,小字柴舍。变起,欲与再成聚兵杀贼,不及,遂被难。赠镇国将军,附祭功臣庙。
  牟鲁,乌程人,为莒州同知。洪武三年秋,青州民孙古朴为乱,袭州城,执鲁欲降之。鲁曰:“国家混一海字,民皆乐业。若等悔过自新,可转祸为福。不然,官军旦夕至,无遗种矣。我守土臣,义唯一死。”贼不敢害,拥至城南。鲁大骂,遂杀之。贼破,诏恤其家。
  又有白谦、裴源、朱显忠、王均谅、王名善、黄里、顾师胜、陈敬、吴得、井孚之属。
  谦,婺源知州。信州盗萧明来寇,谦力不能御,怀印出北门,赴水死。
  源,肇庆府经历。以公事赴新兴,遇山贼陈勇卿,被执,勒令跪。源大骂曰:“我命官,乃跪贼邪!”遂被杀。洪武三年赠官二等。
  显忠,如皋人。为张士诚将,来降。以指挥佥事从邓愈下河州,抵吐番。从傅友德克文州,遂留守之。洪武四年,蜀将丁世珍召番数万来攻。食尽无援,或劝走避,显忠叱不听。攻益急,裹创力战,城破,为乱兵所杀。均谅时为千户,被执不屈,磔死。事闻,赠恤有差。
  名善,义乌人,高州通判。有海寇何均善曾被戮,洪武四年,其党罗子仁率众潜入城,执名善,不屈死。
  里,云内州同知。洪武五年秋,蒙古兵突入城。里率兵苍战,死之。
  师胜,兴化人,峨眉知县。洪武十三年率民兵讨贼彭普贵,战死。诏褒恤。
  敬,增城人。洪武十四年举贤良,为曲靖府经历,署剑川州事。邻寇来攻,敬御之。官兵寡,欲退,敬瞋目大呼,力战死。命恤其家。
  得,全椒人,龙里守御所千户。洪武三十年,古州上婆洞蛮作乱,得与镇守将井孚守城。贼烧门急攻,二人开门奋击,得中毒弩死,孚战死。赠得指挥佥事,孚正千户,子孙世袭。
  王纲,字性常,余姚人。有文武才。善刘基,常语曰:“老夫乐山林,异时得志,勿以世缘累我。”洪武四年以基荐征至京师,年七十,齿发神色如少壮。太祖异之,策以治道,擢兵部郎。潮民弗靖,除广东参议,督兵饷,叹曰:“吾命尽此矣。”以书诀家人,携子彦达行,单舸往谕,潮民叩首服罪。还抵增城,遇海寇曹真,截舟罗拜,愿得为帅。纲谕以祸福,不从,则奋骂。贼舁之去,为坛坐纲,日拜请。纲骂不绝声,遂遇害。彦达年十六,骂贼求死,欲并杀之。其酋曰:“父忠子孝,杀之不详。”与之食,不顾,令缀羊革裹父尸而出。御史郭纯以闻,诏立庙死所。彦达以荫得官,痛父,终身不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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