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卮
蜀青石镇陈洪裕妻丁氏,因妒忌,打杀婢金卮,潜于本家埋瘗,仍牓通衢云:“婢金卮逃走。”经年,迁居夹江,因夏潦飘坏旧居渠岸,见死婢容质不变。镇将具状报州,追勘款伏。其婢尸一夕坏烂,遂置丁氏于法。(出《儆戒录》)
【译文】
四川青石镇陈洪裕的妻子丁氏,因为妒忌,把一个叫金卮的婢女给打死了。偷偷地在家中的院里埋掉了,并在邻里间宣扬,说婢女金卮逃跑了。一年后,他们家搬到夹江,因夏天发大水把旧居所在的河岸冲坏了,露出了被打死的婢女的尸体,她的容貌和生前一样没有改变。青石镇的人就把这件事写了呈状报到州里,州官马上追捕归案,丁氏伏罪。金卮的尸体当晚就腐烂了,于是州官就把丁氏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