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永通 宜城民 韦庆植 赵太 李信 谢氏 王珍 王会师 解奉先 童安玗 刘自然 李明府 刘钥匙 上公 施汴 公乘通 僧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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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永通
隋并州盂县竹永通,曾贷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还。索之,云:“还讫。”遂于佛堂誓言云:“若实未还,当与寺家作牛。”此人死后,寺家生一黄犊,足有白文,后渐分明,乃是竹永通字。乡人渐知,观者日数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于寺赎牛,别立一屋,事之如生。仍为造像写经,月余遂死。(出《异录》)
【译文】
隋朝时并州盂县有个叫竹永通的人,曾经向寺院里借了六十石粮食,许多年了不还给寺院。后来寺院向他讨粮,他却说已经偿还了。于是就在佛堂前发誓说:“我如果当真没有偿还,那么,我来生当给寺院做牛。”这个人死了以后,寺院里的一头母牛就生下了一头小牛犊。这头小牛犊的脚上有白色的花文,后来渐渐看清楚了,原来却是“竹永通”三个字。这件事渐渐地被乡里的人知道了,每天都有好几千人来观看这头小牛犊。竹永通家里的人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就用一百石粮食把这头牛犊买了回来,另外盖了一间房子,就象竹永通活着一样,精心地喂养着这牛犊。又造佛像,写经文,给竹永通祈祷免罪。结果一个多月后,这头牛犊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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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民
隋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里民姓皇甫,其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并皆勤事生业。其第二弟名迁,交游恶友,不事生活。母尝取钱,欲令市买,且置床上。母向舍后,迁从外来,入堂不见人,便偷钱去。母还,觅钱不得,遂勘合家良贱,并云不知。母怒,悉加鞭捶,大小皆怨。至后年迁亡,其家猪生一狘子,八月社至,卖与远村社家,遂托梦于妇曰:“我是汝夫,为盗取婆钱,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今我作猪来偿债,将卖与社家,缚我欲杀。汝是我妇,何忍不语男女赎我。”妇初梦,忽寤,仍未信之。复眠,其梦如初,因起报姑。姑曰:“吾梦亦如之。”迟明,令兄赍钱诣社官,收赎之,后二年方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是迁之邻里,亲见其猪,尝话其事焉。(出《》)
【译文】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面的一个村里,有个百姓家姓皇甫。那家有弟兄四个,老大和老三、老四都勤勤恳恳地从事劳动持家过日子。只有名叫迁的老二,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不务正业。有一次,他的母亲拿出钱来,想叫人去集市上买些东西,将钱放在床上。他母亲这时去了后院,老二从外面回来。他进屋后看见没有人在屋,就偷着把钱拿了出去。他的母亲回来后,发现床上的钱不见了,就把全家人都召集起来查问。大家都说不知道。母亲非常生气,就把大家狠狠地鞭打了一顿,全家大小都怨气冲天。到了后年,叫迁的老二死了,他们家养的一头母猪产下了一头猪崽。八月的社日到了,家人就将这头猪崽卖给了远村的一个社官的家里。就在这天晚上,叫迁的老二就给他的妻子托梦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了你婆婆的钱,使全家人都跟着受了冤枉,挨了鞭打。现在我托生猪来偿还这笔债。可是你们却把我卖给了社官的家里。明日社日,他把我捆绑起来,想要杀了我用来祭祀。你是我的妻子,怎么忍心不告诉家里的人,叫他们把我赎回来。”他的妻子刚刚做了这个梦,就忽然吓醒了,还有些不信,就又睡着了。接着又做了一个和刚才一样的梦。因此就起来把梦中的情景告诉了婆婆。婆婆说:“我也做了一个这样的梦。”天还没亮,婆婆就叫皇南迁的哥哥拿着钱,到社官家里,把卖出去的猪又买了回来。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年那头猪才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父,是皇甫迁的邻居,他亲眼看过那头猪,所以曾经说起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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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庆植
唐贞观中,魏王府长史韦庆植有女先亡,韦夫妇痛惜之。后二年,庆植将聚亲宾客,备食,家人买得羊,未杀。夜,庆植妻梦见亡女,着青练裙白衫,头发上有一双玉钗,是平生所服者,来见母,涕泣言:“昔常用物,不语父母,坐此业报,今受羊身,来偿父母命。明旦当见杀,青羊白头者是,特愿慈恩,垂乞性命。”母惊寤,旦而自往观,果有青羊,项膊皆白,头侧有两条白,相当如玉钗形。母对之悲泣,止家人勿杀,待庆植至,放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厨人白言:“夫人不许杀青羊。”植怒,即令杀之。宰夫悬羊欲杀,宾客数人已至,乃见悬一女子,容貌端正,诉客曰:“是韦长史女,乞救命。”客等惊愕,止宰夫。宰夫惧植怒,但见羊鸣,遂杀之。既而客坐不食,植怪问之,客具以言。庆植悲痛发病,遂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出《法苑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