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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五行五(8)

时间:2022-12-02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沈约 点击:
  晋康帝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壹,有文在足,曰"天下之母"。灸之逾明,京都喧哗。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
  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图贤圣人像人头,忽悉缩入肩中。
  晋孝武帝宁康初,南郡州陵女人唐氏,渐化为丈夫。
  晋安帝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朱,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义熙中,东阳人黄氏生女不养,埋之。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义熙末,豫章吴平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晋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娄县有一女,忽夜乘风雨,怳忽至郡城内。自觉去家正炊顷,衣不沾濡。晓在门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府君宜起迎我,当大富贵。不尔,必有凶祸。"斌问所以来,亦不自知也。谓是狂人,以付狱,符其家迎之。数日乃得去。后二十日许,斌诛。
  孝武帝大明中,张畅为会稽郡,妾怀孕,儿于腹中啼,声闻于外。畅寻死。大明末,荆州武宁县人杨始欢妻,于腹中生女儿。此儿至今犹存。
  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太子西池水上,迹长三尺余。
  后废帝元徽中,南东莞徐坦妻怀孕,儿在腹中有声。元徽中,暨阳县女人于黄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视有人形。
  魏文帝黄初四年三月,宛、许大疫,死者万数。
  魏明帝青龙二年四月,大疫。青龙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吴孙权赤乌五年,大疫。吴孙亮建兴二年四月,诸葛恪围新城。大疫,死者太半。吴孙皓凤凰二年,疫。
  晋武帝泰始十年,大疫。吴土亦同。晋武帝咸宁元年十一月,大疫,京都死者十万人。晋武帝太康三年春,疫。
  晋惠帝元康二年十一月,大疫。元康七年五月,秦、雍二州疾疫。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五月,秦、雍州饥疫至秋。永嘉六年,大疫。
  晋元帝永昌元年十一月,大疫,死者十二三;河朔亦同。
  晋成帝咸和五年五月,大饥且疫。
  晋穆帝永和九年五月,大疫。
  晋海西太和四年冬,大疫。
  晋孝武帝太元五年五月,自冬大疫,至于此夏,多绝户者。
  晋安帝义熙元年十月,大疫,发赤班乃愈。义熙七年春,大疫。
  宋文帝元嘉四年五月,京都疾疫。
  孝武帝大明元年四月,京邑疾疫。大明四年四月,京邑疾疫。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黄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黄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魏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诏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得,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励政自修,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具禳祠,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太和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魏明帝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蚀之;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蚀之。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转改法度。会有日蚀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矣。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魏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按谷永说,正朝,尊者恶之。京房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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