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啊,我已经不相信,我早已不相信他身上有枪了,他摸一千次腰,我也不相信他会割去我的什么了,那只是因为腰疼。我是壮士,我在这个街上的名气远远大于他,他已经很少出门,街上的事,基本上不怎么管了。他已经把视野,放到了全世界,在他的嘴上,有一个联合国,他说灭谁,就灭谁。 那是个月光的夜晚,世界安静的让人觉得无聊。 李叔叔说累了,要回去睡觉。 杀人了——忽然听见有人喊。刚要出门看,几个人已经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杀人了,他们喊,张老五疯了,把他娘砍了。我们都知道,张老五,是街上有名的神经病。来不及多想,街上脚步声更加嘈杂起来。我们飞快的出去,却见一个手持菜刀的人,追砍一个年轻的女人。我站在门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候,一只大脚,很很的踹在我的屁股上,我趴在了地方,一个声音大喊:滚回家去。 李叔叔如从天而降的瘟神,冲了出去。 我听见了人群的惊呼。 我看见了枪,从那个肥胖的身躯里掉了出来。他的双手,死死的抱住那个狂躁的人,背上挨了一刀,两刀,终于,他们倒在了一起,人们蜂拥而上,按住了拿刀的人。我终于见到了真正的枪,他真是有枪的。而我的屁股上,有一个明显的脚印,踢在我的屁股上,刻在我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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